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025|评论: 34

外星记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7-9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7.9

“6月21日夜11点半,南京新庄立交桥附近的景观灌木丛后面,一名从外地来宁靠收废品为生的年轻妇女,因连续几天没洗澡,难忍闷热桑拿天气,竟临街脱衣,带孩子一起洗澡,引起市民报警。记者赶至现场采访,当时有围观市民批评那位女子不文明,但更多市民却对她予以同情和理解。”(来源不详)

在这一场小小争论中,有人将当事妇女的行为看作损的公共道德的。也许在他们眼中,当街洗澡这种事情与当街随地大小便没有多大本质上的区别,且,这件事情已经相当的恶劣--已经达到了可以报警的程度。

先忽略这件事情吧,我们来看另一个小故事。某国圣诞夜前,超市收营台前排队的人已经很多了。突然,在最前方的一个女人尖叫起来:“我的钱丢了,我给儿子买球的钱丢了!那是我仅有两百元啊!”女人哭泣起来。后面的人也跟着骚动起来,因为时间已经不早了。很快他们安静下来,一张,又一张的十元的钞票紧接着递到妇女手中。很快两百元被凑齐了。妇女虽然丢了钱,但她因为众人的帮助而顺利地买到了东西。

这两个故事有什么不同吗?其实在我看来什么不同,只是人们对陌生人做出的反应不同。超市里买礼物的妇女钱丢了,其他的顾客显得极不耐烦,更没有恶意起哄,反而极主动地帮妇女渡过了难关。这便是相互帮助的仁爱之心。而再看看我们南京的某些市民,他们有想过当街洗澡的妇女家中有困难吗?如果家中有条件,谁会跑到街上去洗?他们真没想到这些?本来他们发现在街上的妇女洗澡不帮着守一下以免他人误闯进去就算了,反而报警叫警察,岂不是陷他人于不耻!而报警者自己岂不是有落井下石,刻意污辱他人之嫌!有失于仁爱之心啊!

那个当街洗澡的妇女不是坏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尽管她只是一个收荒匠。她只是因为没有条件在家洗澡罢了,她并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何必让她如此难堪?为什么不放她一条生路?而记者又去瞎起什么哄!穷人的自尊就该随便被蹂躏的么!做新闻的不是帮凶!

我相信,我们的城市的文明程度有高,就会越懂得怎么去善待他人。政府便会越懂得怎样给身处底层的市民提供便利,使得他们不会当街大小便,也不会当街洗澡。市民不会苛责那些身处困境之中的人们,也许穷人们的做法有失于礼貌文明,但他们能理解他们的处境,他们也会清醒地意识到,政府在这方面失职了。而记者,脑子是否应该转一下,改道去采访市政府,为什么在你们的辖区内竟然还会有居民没有条件洗澡,政府是否应该对此负责并向市民致歉?而你看看这些记者,都干了些什么!他们把穷人当笑料了!

政府要爱护的,不仅仅应该是公民的生命,而且应该更应该是他们的平时的生存。如何叫我们知道自己是一个城市的主人?如我是一个穷人,我没有条件而被迫当街洗澡,这难道仅仅只是我的耻辱?不!我更会将他理解成这是政府的耻辱,这是一个城市文明的耻辱!穷人,谁来代表你的利益呢?你有权去选择你的利益代言人吗?说句实话,如果身处底层的人民手上没有选票――我说的是具有实质性选择权的可以给穷人福利的选票,那穷人的利益恐怕还是很难得到承诺--这还仅仅是承诺。最可怕的,也无非是谁上台都不代表穷人的利益了吧?

无论是穷人,还是中产,手上都应该有自己权力剑以代言自己的利益。我们还在努力寻找……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07-7-10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穷人没有代言人.

发表于 2007-7-1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与人没有贵贱之分,只有分工不同,环境不同。

别高看别人也别低看别人。

 楼主| 发表于 2007-7-16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起性引起的悲剧 

推荐6月14日晚,文昌发生一起恶性强奸案,一名男子将装有春药及鱼毒的饮料给一名在校的18岁女生喝,趁女生昏迷之际将其强奸。女生中毒深度昏迷15天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系氰化钠中毒,造成大脑水肿充血死亡。(07.7.16)

说来让人唏嘘不已,杀人者与被杀人的关系竟然可以说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杀人者,小翁,某校的优秀生。被杀者,小玉。不可想象的是,小玉多次拒绝小翁的性要求,小翁竟然在小玉的可乐里下迷药和鱼毒。相信小翁并非要有意要加害小玉性命,他要的只是对小玉的荒唐要求。但大错终究铸成,悔之晚矣。

很难说清楚,是什么害了这对好朋友。小翁是学习优秀的孩子,但他身上却暴露着一种人格缺陷――自私,为了一已之私欲竟不择手段。小玉单纯,善良,她至死也不会相信是小翁害了她。自私的心态,加上不完善的性观念,导致了这场悲剧。

郑渊洁曾经谈青少年的性观念:在任何时候,未经公主同意,你使用魔法钥匙开启公主的宫殿,你就从王子变成魔鬼了。郑渊洁说的宫殿是指女生阴道,魔法钥匙是指男性阴茎。如果用这句话来概括本文的故事,那真是一语中的。小翁本是王子,但转眼却成了…..我仍不想说他是魔鬼,只因他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仅仅把责任推到他的身上,似乎对他并不太公平。

曾经读过一个故事,说一个外国妈妈在浴室里手把手地教导自己年纪的小女儿认识避孕套。而依照我们国家的传统,这些东西都是心照不宣的,要等孩子长大了自己去领悟。学校的做法也诸如此类,鲜有系统完整的性教育。这一套遮遮掩掩,或者说是不重视的做法,与这个社会越来越开放的风气形成一种很奇怪的效应。一方面青春期的孩子对异性好奇,他们渴望探索异性的身体。而一方面,他们并没有尊重异性身体的概念。再,社会上的商家半明半暗地为这种事情提供着条件,促成着他们的鱼水之情。比如小翁就是趁小玉昏迷之时将她带入酒店的。当然,还有很多牵着手醒着走进去的。

如在报道中所看到的,小翁三翻两次想和小玉发生性关系,他并没有认为这是一件很难堪的事情,反而觉得这相当的正常。难道只有他一个人这样想吗?物以类聚,鸟以群分。我想他的其他很多朋友也都这样想的,就如同我的很多朋友一样。他们以为未婚先上车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反正做了也不会发生什么。其结果呢,当然也有没什么的,也有很严重的。受伤害的基本都是女孩,做人流的,跳楼的,什么样的都有。做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小翁具有相对正确的性观念,尊重他人身体的意识,或者如果他能咨询到一个较好的心理医生,这场悲剧也许就可以避免。我不知道,多少青少年具有这种观念,意识,或者条件。

性的开放的观念的正当与否,也讨论不过来。有人毫不在乎,却辄”这是什么年代了”,会顶得你难受,好像你不懂似的。而大多做家长大多不会同意”开放”,特别是女孩的家长。他们可是深知其中利害的。两性之间的对立不是洪水猛兽,也大可不必因为学校要求跳交际舞,学生之间拉了拉手就怀疑学生都会早恋,进而导致学生学业下降或者早孕。早恋跟发生性关系还是很有一段距离的。郑渊洁就说过:我最遗憾的是我的儿子没有早恋的机会。我想,只要做好学生的系统完整的性教育工作,让他们明白是非,事故率是会大大降低的。

总之,孩子误入歧途,有错,但没有佛光普照的性教育,这个社会也有错。

原文地址:http://law.newssc.org/system/2007/07/16/010409310.shtml
 

 楼主| 发表于 2007-7-19 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7.19

从论坛效应看执政与民主 

我这里有两个案例,以供大家分析。

第一个是近两天发生在南江的村干部宅基地占用学校用地案。引用一下原贴作者的话就可以明白: “南江县国土局把关门乡一村村干部李洪明的宅基地批到学校操场里,目前该干部已经开始动工修建房屋......。”

此事一出网站管理员迅速去了调查函,网民们也积极讨论,南江国土局很快得知了这一事情,并迅速展开了调查,对当事工地做出了停工的决定。这件事情处理得如此迅速,得益于当地县委领导们的重视,是“责令”国土局整改的。但在处理过程中,早就颇为不满的国土局工作人员还是说了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你们把这些照片搞到网上去,是要负责任的,县府、政府、教育局肯定要收拾你们学校主要领导的,你们以为弄到网上去就能把我们怎么样吗?到时你们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来解读一下他的话,算是抛砖引玉。

1,官本位。非常浓烈的官本位主义思想,强烈的于民之上的优越感从该工作人员口中豁然而出。官权民赋的概念似乎已不存在,官大民小,官官相卫的色彩到是非常浓烈。

2,威胁当事人。从事件中,明明白白是国土局渎职,反而说要“收拾”当事学校。说工作人员有点流氓不为过吧?

3,怕见光,怕人说。虽然我国早有政务公开一说,但政务公开体现在哪呢?民众知道多少公开的政务?说句不好说的,“政务公开”有时只是做给上级看的一块遮羞布。把政府部门已涉嫌渎职的案件搬到论坛算不算政务公开呢?绝对算!还有什么比大家都跟踪到事件进程更公开的!

虽然说国土局的公务员横了点,但事情总算还是得到了一个初步的解决。从中我们也能很清晰地看到论坛的一些民权效应。政府职能部门在网民的监督下如果有了渎职行为能很快被曝光,则公民在与政府的搏弈会在一定程度上占到了先机。政府也会因为舆论压力而迅速做出反应。一般来说,公民与政府的信息量是不对等的。政务公开在这一点上就遇到了相当大的瓶颈。而论坛很直观地把公民与政府摆到了同一平台上,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信息差,令政府处理事件的时候会权衡利弊,从而减少徇私舞弊的情况,尽量维护公民利益。总之,监督政府政务是百姓的权力,而论坛上的监督是对现实难以监督到官员的一种相当好的补充。

但论坛监督也取决于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当地的上层官员对舆论的重视。如果上层对民意漠视或者干脆置之不理,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再来看另外一个案例。《腰斩桂花,意欲何为?》

这是2007年6月7日上午发生的一个案子。事情这样的:当地种植丹桂的叶家的丹桂林在一夜之间被人全部砍倒,损失惨重。明眼人一看都知道这起案子很大程度上与开发商欲强行占用当事人土地而引起的纠纷有关。事发后,论坛管理员照例向都江堰市政府去函,但除了得到一封行文非常粗糙的答复告知网民此案正在侦破之外,再无下文。从案发到现在,已经四十于日,难道说侦破一起毁林案会比杀人案还要复杂?此事得到解决的希望可能已经十分渺茫。

事至此,该事件贴在麻辣社区和天涯社区的点击率均达到20000多。

论坛的效应为什么在这件事情上就遇阻了呢?舆论压力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就失效了?这其实也就折射出一个很深层次的问题:论坛的民权模式只能做为现实民权的一种有益补充,而不能从根本上去代替现实民权的伸张。官权是民众赋予的,然而如果官权却漠视民权的存在,甚至奴役了民权,使之受到架空,参与不到国家地区事务的决策中来,那民权的空间就会受到严重挤压。论坛不能赋予民众以权力,只能做为民众呐喊的平台,如果民众的权力是被架空的,论坛做为呐喊平台效用也就不大了。换言之,民权如果只是官权的附庸,则不得不忍受官权的不做为。

论坛的民权模式已经运行了几年,但真正能发出全国性的声音去影响更高层决策的论坛还不多。也许还需要民众以论坛为阵地不断努力呐喊,才能终有天做到民权能制约官权。

参考地址: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671001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669264

南江国土局把村社干部的宅基地批到学校操场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672339

读《南江国土局把村社干部的宅基地批到学校操场》有感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649674

腰斩桂花,意欲何为?

 

发表于 2007-7-2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4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7.24

曾听母亲说过,我小时是一个特别恋故乡的孩子。其实我真正在故乡度过的很完整的时光也不过是在自己尚在蒙昧状态的生命的头两年。而后的日子我便随父母远迁外地。但母亲每个年头总是会带我回故乡,而回故乡的那些日子,对那时的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快乐。但快乐总是比较短暂,每当回程的大限已到,我便会又哭又闹赖着不肯走,一如鲁迅在故乡里说的与润土分手时的伤感。母亲也是很无奈的,只能连骗带哄地带我离开。

我的故乡在新都郊区的一个小村落,那是一个安静而富庶的地方。从村口有马路的地方往村子的方向走,不知道要转过多少条小路,绕过多少个田地,才能豁然看见坐落于田间的盖着茅草的那些房子,有我二伯三伯,大哥的,以及那些我父母们的邻居的。村子仿佛是与世隔绝的,总是让人想起桃花源里的“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站在高一点的地方看,一层一层的田地向远延伸开来,与天相接,也不清是怎样的一望无际的绿色。广袤的大地上,有无数的乡间草房点缀其占,这些草房后,又必有一个很神秘的竹林盘盘踞于屋后。林盘是客家人屋后的风水。故乡的人都说一口流利的外人难以理解的客家话,不懂客家话的人要是进入这里听他们说话,难免会有听天书之感。

我那些儿时的那些时光,有亲戚的们的宠爱,有阿婆的呵护,有与朋友一起共渡的美妙时光。但当岁月流逝,有些事情的印象渐渐就变得稀薄起来。我心中牵挂的,越来越少,细细想来,要紧的就是那一方小楼和那一座坟。

那一方小楼,是我们在故乡的家。父母早在80年代末便立起了这方小楼,但因为在外经商,诸事冗杂,鲜有回乡入住的机会。小楼中有一个小院,我姐姐年幼之时曾在院中种了许多的花草,什么指甲花,金弹子之类的,曾茂盛地长满了整个院子。那时我的阿婆尚在,她和姐姐一同照料着这个院子,那时她们是这个家真正的守护者。我年幼之时见到阿婆的情景尚历历在目,犹记得叫她一声阿婆,便会从她手中再得到一粒糖。而如今,阿婆早已逝世多年,她的坟,便葬在屋后不远处,紧挨着我未见过面的阿爷的坟。

姐姐也早已离开了故乡。小院没有了守护者,不知道是不是很寂寞。

前些年回去过一趟。当推开小楼那扇沉重的木门时,眼前早已非当年之景。满院的花草是早已平移为平地,院子还被充做了亲戚的养鸭之地,满院都是鸭子嘎嘎飞奔。楼里的房间各处都积着厚厚的灰尘,连阿婆的遗像也不例外。院子里唯一能见到的熟景便是那一株老梨树,靠着墙角默默地长着,我姐姐当年曾在它的枝桠上摘下过不大不小的梨,不知道它现在是否还活着。

回故乡定要做的一件事情便是给阿婆烧纸锄她坟头的草。亲戚们会煮好一只鸡,端到坟头,倒上一杯酒,烧掉一叠纸钱,大家轮着磕上几个头,再念上几句保佑祝福之类的话,也就算上一场小小的对先人的祭祀了。但做完这些事情,也就离再次离开故乡不会太远。对故乡的眷恋之感,不知道会不会再次被埋没在世俗杂乱的思绪之中。

前些日子曾读《李陵答苏武》书,李陵说他本来想卧低匈奴,以报国恩,但汉庭却诛杀他的老母妻子,使他万念俱灰,不复以家国为念。家是一个要人等待地方的吧,即使是英雄如李陵,也需要一个可以依靠的地方。如果家人尽去,那家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在外的人,说是恋故乡,也许更多的是恋故乡的人吧。而更多的结局,是人们漂泊在异地,把故乡当成一块最值得珍藏的情感,偶尔拿出来品味。

 楼主| 发表于 2007-7-25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7.25

你想不起做一只花生虫

包子

今天早上俺心情不错,换上便装便去一个熟店,就是我常去的一个小吃店去吃包子稀饭。这店的包子原来卖的是两块一笼,也算是物美价廉,颇投我之好,但近日肉涨得厉害,不知道今天的价钱是否涨了。于是我很未卜先知地问了句:“老板,你们的包子涨了吧。”老板很自然地回答了句:“哎,三块得嘛!”。

猪肉

猪肉价格与方便面价格齐飞!俺安慰自己,夏天了,自己一个人又不爱弄饭,别买肉了。再说了成都离家又不远,时不时回去还是可以开荤的嘛。那天家,俺发现冰箱里有一只特大号的火腿,疑是要用来做饭的,所以就没好意思打开,只轻轻地捏了两下。做饭的时候,俺老爸把那只火腿切了一半,做了丝瓜汤。那味道真是好啊,汤好,火腿香得不行了。席间俺老爸说起这只火腿,说:“看,这是俺十块钱在超市抢购来的,整整一公斤啊!想想,肉都十块一斤了!”眉目间尽是得意之色。

房子

本来俺立志不做房奴的,再说了,俺连做房奴的资格都还没有呢。可是,苍天啊,它还是让俺做了房奴。那天俺妈,俺亲爱的妈妈打电话过来,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对俺说:“儿啊,俺给你买房了,俺订钱都交了,俺们是你的名义买的,俺们准备按揭……”这么大一个坑,俺就掉下去了。稀里糊涂跟着去了售楼部,俺妈突然感叹了一句:“要是早来一个星期就好了。俺上个星期才听人说,房价才2800一个平方,没想到过了一个星期,它就变成2900了!一星期涨万多两万啊!”神,这哪里是房子,分明是吸钱的黑洞嘛。

方便面 电

昨天突然看到方便面要涨价了,心中不禁大大地鄙夷了一下方便面生产商。都暴利了还涨!幸好,除了饭馆地摊统统关门的节假日,俺是不会去吃方便面的。可是想当年,俺可喜欢吃方便面了,俺就觉得这东西味道十足。俺妈看俺吃得香,忍不住也要抢过俺的碗吃了一口:“呸,呸,呸,真难吃!”现在,俺戒面了,你们涨吧,涨到十块,俺为你们放鞭炮,再免费赠送一句祝福语:“呸,呸,呸,真难吃!”

今天突然看到五大电力集团上书,说要涨电价,心中再次大大地鄙夷了一下电力公司。这当口涨价,明显地有落井下石,嫌俺黎民不死之嫌疑。但方便面可以不吃,电还能不用么?再说了,别人声明了是煤电涨价,俺用的多半是水电,也就假装没看到了吧。当然,如果水电也涨,俺还是要呸的。

花生虫

俺今天索性不做中午饭了。反正还有前天买的蛋糕,今天早上买的香蕉,还有前些日子从家里带过来的花生。把零食当饭吃,这可是俺小侄女才能干出来的事情。吃着花生,把脚搭在大木桌上,开着小风扇吹着凉风,看着俺想看的书,享受啊。这样下去,俺都快不想动了。

剥开一个花生,俺突然发现里面有一只米粒大略带青色的小虫。俺叫它花生虫。这只花生虫扭了两下身子,以示对俺无礼闯入它的家园的强烈抗议,并表示俺再不把门关上,它就要生气了。俺呆了一下,觉得这只虫真它娘的幸福。住房免费的,花生壳,虽然黑了点,但它本不需要用电。食品免费的,虽然种类单一了点,但一个花生里好几个米米,那是吃到死也吃不完的口粮。两只花生虫住地下的时候说不定还常串串门,一只花生虫说:“来,哥们,今天吃俺的花生米米。别客气,你要喜欢了,吃一口,吐一口,俺不介意!”。

两只幸福的花生虫,它们不用担心吃不起饭,不用担心住不起房子,不用担心电费会涨,总之,它们和谐了,大同了,已经进入共产按需所取了。但难道人类还落后于它们?天啊。

 楼主| 发表于 2007-8-5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8.5

五月,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太仓公将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缇萦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
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史记.孝文本记》)

该文说的是大家都很熟习的一个成语所描述的故事:提萦救父。

原来缇萦救父有个前传的。

该前传说淳于公,也就是缇萦她爹,平时就喜欢悬葫济世,普度众生,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医生。但有次淳于公运气欠佳,一个富人的妻子在他手里宣告医治无效死亡。这个富人呢,特别有维权意识,就直接告了官。官员一听医死人了,正义感立马熊熊燃烧了起来,怒道:“庸医!胆敢将人医死!”于是淳于公就被收临了。

太史公的《史记》里可没有记载淳于公是名医。关于淳于公的职业线索,只在缇萦上皇帝上书中有些线索。缇萦说“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原来淳于公是做过齐地太仓的官吏的。

太仓公,也就是淳于公,被下狱后心里自然是很着急的。那可不是开玩笑的,搞不好就身上就会掉些零件。自己这把老骨头本来就不好用了,再折腾两下非散了不可。汉初法袭秦,刑是很重的,名目也很多。比如太仓公这事,就要千里迢迢地被送往长安,然后再被人挖掉鼻子,再自己选择要左腿或者右腿。难怪太仓公要骂他的女儿们了:“哭,哭个屁!老子就知道生女儿没有用!眼看你们爹我就要被人下零件,你们连泡都冒不了一个!”淳于公心里悲凉,感当初为何不努力一点生五个儿子,要是这样就可以组个小班劫法场了。

太仓公老泪纵横,跟五个女儿们一一道别:“招弟,再招,又招,绝招,缇萦,你们要记得想念你们爹啊。”太仓公上路了,坐的是国家配的公务车,包厢。缇萦跟几个姐儿一商量,料其父此行必死。爹死了我们孝敬谁去啊!缇萦心一横,想干脆随父上长安去,也许还能帮着老父点,再不济还能捡回爹的老骨头。从齐地到首都长安,地逾千里,风光无限,但对于所有人来说,舟车劳顿才是一路上的主要内容。

缇萦到了长安,充分发挥了她的主观能动性,细心观察,勤学好问,充分做好了京城人脉的实地考察工作。这小妮子做这行真是挺有天分,经过她的不懈努力,上下左右输通,竟然将上访信递到了国家最高领导人汉文帝手里。只是不明白,缇萦打点长安的官吏们花掉了太仓公多少年的诊费。话说回来,这小妮子肯定是汉朝的“最牛上访户”。

文帝见信,见其信字迹公整娟秀,行文不卑不亢,条理清晰又极有力,不禁大为赞叹。更为难得的是,这姑娘竟“愿没入官婢以赎父罪”,这么有孝义的姑娘可谓是举世无双。文帝再想,哪里是举世无双,应该是一双。两千年后不是有个叫曹于亚的姑娘捐肾救父么,亦可媲美缇萦。嘿嘿,两千年,我文帝可不认识!

文帝赶紧把自己的那一帮智囊找来开紧急会议。汉文帝说:“今天我算明白了。动不动就把人给废了那是不对的!政府不是黑社会,哪能这么干呢!再说了,教训教训就得了,给废了还昨重新做人?残疾人士多了,那也影响社会和谐啊!对不?”大臣们一凑耳朵,觉得文帝言之有理,都点头称是,大赞文帝英明。

就这样,太西汉初的法制建设因为缇萦的一封上访信而朝人道化的方面迈进了一步。而太仓公,也因为他才智勇气具佳的女儿做了免受酷刑第一人。不过听说废了肉刑,却用600棍来代替,不知道太仓公吃了这顿杀威棒没有。

发表于 2007-8-15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8.15

二环,你的别名不是高速

昨日清晨上班,猛然发现平常通行的丁字型路口中间已经横上了一道铁护拦。而红绿灯也睡着了一般,不再闪烁。二环路面,高朋大道都有人施工,工作人员架起了些绿漆铁皮,阻断了部分路面。


我们的单位坐落在成都电视台旁边的高朋大道。高朋大道与二环路相接,形成了一个丁字型路口。平常这个丁字型路口是大家生活工作的必经之路。这一段路与一环路,永丰立交都很近,是很多车辆的必经之路。但因为有这个红绿灯,行人和车辆总算是相安无事。


但是这两天的情况,确实是糟糕得很。早上高峰期的时候,匆忙的行人,匆忙的车辆仿佛都在抢道,交警在路口不停地指挥,穿黄衣服的协管的哨子也是此起彼伏,不停地喊:“快点!快点!”这个路口,没了平常的井然有序。

昨天路过这个路口,为了赶时间,我也充当了一回与车争道的不光彩的角色。突然听见协管员报怨道:“你们走那边那个红绿灯口嘛!”她说的那个红绿灯口是高升桥东路与二环相接的那个丁字型路口。可是真这么走的话,走过去,再绕回高朋大道,怎么也得一里路了吧?恐怕很难有人能忍受这种无谓的绕行。


我就琢磨着,这安铁护拦跟修路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是因为高朋大道要修路,必须安铁护拦禁止车辆左转,那只须换一台没有左转指示的临时交通红绿灯来就行了,车辆和行人仍然会按规矩行驶通行。难道公务员们想不到吗?(我不太清楚谁在主管这事,因此只好用公务员这一带有模糊性质的词语了)


安护拦的唯一的解释就是:禁左,给车辆提速。而二环和高朋大道在进行路面整修,无非是主管单位暗渡陈仓之计,一个借口而已。路面整修完之后,护拦会不会拆,天知道。


车辆的路权重要,行人的路权就可以忽略了吗?也许主管单位的原意并不坏,相距不到六七百米的地方的两个路口就有两个红绿灯,这阻碍了车辆行驶速度。但他们却忽略了附近的人们生活工作的感受。每次过个路口都要绕个大圈圈,花上十几二十分钟到对面,谁愿意啊?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今天这个丁字型路口的混乱局面不仅今天会存在,明天,后天,直至以后,都会存在。除非主管单位能把这个路口的铁护拦修到高得大家都爬不过去钻不过去,这种情况才有可能结束吧。成都人一向不爱遵守那些没有人性的规矩。


一个政策,方案的出台,不能只考虑强势一方的利益,也因充分考虑到弱势一方。将本来就不平的天平再朝强势一方倾斜,最终的结果,是弱势一方的强烈愤怒,事情的最后结果,谁也不能预料。如此事中,如真如我所猜测,是为禁左而抢夺了行人的路权,那就真是很悲哀了。

发表于 2007-8-17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6.8.16

凤凰桥背后的影子  

去兰州,中山桥是必去的一个景点。走在中山桥上,朋友突然感慨道:“德国人太厉害了。”

中山桥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却始终横跨于黄河南北,见证着两岸的兴衰。你抚摸着大桥桥身,触摸桥身那冰冷的钢架,走过那一段气势严谨恢弘的桥面,会突然觉得德国设计者的灵魂还牢牢地攀附在桥上。这便是中山桥,拥有无与伦比的德国式的气质。

而我曾读过的书中,也有描述中可以媲美于中山桥的桥梁建筑。那便是古代的赵州桥。中山桥有百年历史,而赵州桥则有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赵州桥的超长使用寿命,跟它的科学设计是分不开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再去温习一下小学课文《赵州桥》,我就不再赘述。

由中山桥和赵州桥可以推论,无论是外国的现代的建造技术,还是中国的古代的石桥建造技术,都是可以造出坚固耐用的桥来的。但是,凤凰桥――说起这个名字就让人叹气,它还没有投入使用就已经被挂在了中华民族伤心史上。专家说:“这种石拱桥型是一种传统桥型,但也是一种“风险桥型”。堤溪沱江大桥大量使用了很多石材,与凤凰县当地自然环境和人文氛围比较协调,造价也相对低廉。”由此看来,现代人未必就能体会到赵州桥设计者赵春同志的设计理念。设计者既不屑于外国人的建桥技术,又不能熟练掌握古代建桥技术的精妙,终于落了个邯郸学步,把桥给建垮了。既是“风险桥型”,建造之前有没进行足够的风险论证?或者说只是为了节约工程款?我不愿去想的就是,为了这“相对低廉”的造价,真理就被冷落了。

中国的各类事故频发,跟工作的严谨程度应该有很大关系吧。假使承包商不以次充好使用材料,设计者能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预防事故,工人能做好每一个细节,验收者能实事求是地验收工程,事故可能就会少很多。可惜,很多时候大家看到问题都如看见皇帝新装的路人,保持沉默是金的态度。而敢于说皇帝打了光屁屁的小孩,则有可能被当作出头鸟予以诛杀。而这些看似不奖励严谨作风的态度后面,总会隐藏着很多见不得光的东西。严谨,就像是一只能揭开黑暗幕布的手,而幕布下的腐败的东西,自然是不愿见光的。

不知道大家对重庆綦江虹桥垮塌案还有没印象。事前有个小孩在他的作文本里写了一句话叫:“虹桥要垮。”结果被老师批评为“不许胡说”。结果没多久,虹桥真的垮了。小孩之所以敢写,是因为他看见了虹桥上的裂痕,而另一方面,他是小孩,童言无忌,不会怕自己被人当作出头鸟给灭了。我很悲哀地想,至少有一个成年人发现了裂痕。但,他既不会去写作文,也怯于去呐喊。我们社会的还是太沉默,以致于坏人为恶时目光迷离。沉默过后看到坏人倒了,我们再来拿起大棒打落水狗。不能勇敢地说话,放了太多不及时的马后炮,仿佛是一个公式。也是悲哀。

凤凰桥的垮塌,并不是近期以来唯一的工程事故。在凤凰桥事件之前就有大大小小不少工程已经被证明了是豆腐半豆腐工程。而在凤凰桥事件之后,我仍悲观地想诸如一场雨便会冲毁新修的快速通道的事件,或者过若干时候再听说有什么坝垮了的事件。我们的民族,需要严谨的工作作风,也需要勇敢的精神,倘若因为惧怕邪恶便冷落真理,那便是仍然是奴才。一个盛产奴才的国家,会永远陷入轮回的噩梦,轮回......

如果说中山桥背后的影子是德意志民族严谨的工作作风,那我们何尝不可以说凤凰桥事件背后隐藏着我们民族的一些丑陋的心态。这些心态,也许在某种程度上主宰着历次事故的发生与否,也决定着民族是否会更强。
 

发表于 2007-8-25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8.25

 

 

季札一

王躺在病床上,问:“寡人可以传位与谁?”
大臣道:“季札贤,可传。”

季札仿佛听见宣诏大臣缓声念道:“谨奉先王谕,季札将承王位……”。所有的人者肃立垂首,默念着尘埃已落定。

季札想起了大殿上的王座,空荡荡的,阴冷而寂寞。要是自己真做了王,岂非要天天坐在这阳光照不到的王座上,时时装做用心去聆听大臣们的教诲,听他们议论内政外交,谈国际风云,军事变革?如果殿外的阳光正好,岂非会错过?会没有时间去骑马打猎,没时间舞剑听歌,更不要提周游列国了。也许,连如厕都会有一伙人守在外面。这哪里是王,分明是囚犯嘛。不行,这个王打死也不能做。

想着想着,季札的背就让冷汗给浸湿了。天,他什么时候这样怕过?

季札决定放弃王位的继承权。为此,他做了很多事,比如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自己毫无做王的兴趣,比如在露天发表演讲说当今吴国只有他大哥诸樊才有资格做王,又比如在大殿上声称自己只会败家,等等等等。所有人都以为这是新王的精神压力过大,想借此释放一下压力,没有人认为他会真的撒手不干。只有诸樊,也就是前任吴国国君的大儿子,也就是季札的大哥才明白,自己的这个四弟是真的对权力一点兴趣都没有。

诸樊摇摇头,叹气道:“这个世上,真的有人不想做王?”

季札说: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威,子臧去之。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矣。君义嗣,谁敢干君。有国,非吾节也。札虽不材,原附子臧之义。”大意就是,我们要向外国学习,立长不要立幼,谁要是再主张立幼,就是破坏传统,破坏制度,就是跟他季札过不去。当然,既然是这样,这王位他季札就万万不能坐的了。

季札走出大殿,阳光正好,照上身上好舒服。终于可以不做王了,自由了。

他要去劈柴喂马周游世界,要建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他还要祝世上所有的人都有个好心情。但他最迫切的愿望,是个做一个农夫 。于是,他真的弃掉了荣华,拿了锄头,建了一间房子,像个傻瓜一样地快乐。

季札二

诸樊一直对季札心存感激,正如季札非常感谢诸樊一力扛了吴国的治国大任一样。诸樊下了一道命令,说等我死后,要把王位传给我二弟,二弟死了就传三弟,三弟死了,再传季札。其实诸樊是怕吴国人再认为季札是不二人选,又去逼他做王。等诸樊自己,诸樊他二弟三弟都熬死了,季札也应该老态龙钟了吧?到时候季札不想做王,也应该不会有人再去为难他了。

在季札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了十三年后,他的大哥诸樊死了。

又过了四年,季札开始了实现他的另一个梦想,周游列国。

史记所载,季札到鲁国听音乐,好客的主人拿出了全部的看家货给他。季札听了一曲又一曲,心之所感,应口而出。“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美哉,泱泱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周公之东乎?”……季札充分地陷入了音乐给他的狂热之中,用灵魂去品味音乐。

至于季札到其它国家旅游的事,也可不说。因为太史公写的那几段都是在讲季札怎么怎么有政治远见。比如在齐国,季札说服晏子纳邑于政,也就是削弱贵族势力,加强中央集权。在郑国,他教育子产要打击奢靡之风,廉洁公务员队伍。在晋国,他更是透过历史的重重迷雾,看到了三家分晋的大势。

季札很强。但我还是愿意相信,季札是个宁愿寄情于山水,醉心于音乐歌舞的不羁浪子。


季札三

季札在徐国有一个朋友,叫徐君,两人意气相投,常常在一起喝酒聊天。

相见之日短,季札要启程前往他国。临别前,徐君道:“季札兄一路而保重,人生苦短,恐无再见之日。徐某还有一事相求。”季札道:“徐兄旦讲无妨。”徐君道:“徐某好剑,可否将季兄所佩之剑再借徐某一观?”季札取下佩剑,双手奉上,道:“喏。”徐君观剑,感叹不已,抚之不忍释手,良久方还与季札,道:“徐某能见此剑,平生再无憾事。”季札自往他国。

不知道是不是过了很多很多年,等季札再回到徐国的故地之时拜访故人之时,却惊闻徐君的坟头已是荒草丛生。季札默然,取下当年徐君所观佩剑,系于徐君坟头之树。离开的路上,季札的仆人问道:“徐君已死,您的剑还能给谁呢?”季札道:“不然,当年若非要以此剑做为前往他国信物,早已送于徐君。而今徐君已死,我却不能违背我的心愿,剑,还是要送给他。”

发表于 2013-7-16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淡淡的绿色看起来很舒心的感觉。

发表于 2013-7-1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常来回来看看,不错!

发表于 2013-7-16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淡淡的绿色看起来很舒心的感觉。

发表于 2013-7-16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婆的帖子,一定要支持

发表于 2013-7-17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哦。嘿嘿

发表于 2013-7-17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在好没有了

发表于 2013-7-17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帖子,长点人气。

发表于 2013-7-17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真是好极了 感觉不会再爱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