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经过工商干部2个小时帮助其准备填写各种资料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20多分钟的工商登记,位于土门镇五齐村的绵竹市鹿堂生态鸡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领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我市成立的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绵竹市鹿堂生态鸡业专业合作社由土门镇五齐村的叶万成、陈达剑等该村7位农民共同出资20万元设立。鹿堂生态鸡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达剑说,该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将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销售,联合起来共同开拓市场,"绵竹工商快速高效登记让我们十分高兴。" 市工商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专门开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核准、优先发照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措施,努力为农民申请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从7月1日起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市工商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工作也同步启动,标志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新阶段,并将成为我市农民合作社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合作社采用\"市场+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模式,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调整的主体,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农村家庭承包经济为基础的,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解决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分散经营和大市场对接的问题,自愿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民主管理。明确了其作为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填补了我国市场主体立法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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