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买房,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果被告知,我们单位有部分人没有按时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本单位进入黑名单,不给任何人放贷,好气人嘛!当初那些人贷款应该是有住房抵押的,为什么他们现在不还款,就把其他人一起拉入黑名单呢?为什么不通过合法的手段去追款,却停止本单位其他合法人的贷款?这种做法是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法律依据支持还是就是自己的规定,这样对其他想贷款的人公平吗?相信康定有不少的人、不少的单位遇到这种问题,我真搞不懂,打电话到省住房公积中心想问一下,那个电话028-86789058却一直打不通,各位网友如有懂的,能告诉下我吗?我何时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难道真有等本单位所有拖欠贷款的人还清,我们才能吗?那如果他一直不还,银行不去催,住房公积金中心就永远将本单位打入黑名单,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给大家的一种政策贷款,为什么会因为个别不还款的人,而把其他同志打入黑名单,我真的不解!望有大侠告知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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