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悲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孰是孰非本来很清楚,但是反而黑白颠倒!禁止中午喝酒是写在文件上的,是大会小会公布了的。暴光之后不但不处理,反而对暴光者群起而攻之。。。。。邓4P是不怎么懂事,但就因为这个社会懂事的太多了,所以社会就没有了希望。中国社会是个人情社会,公款这么请一顿看起来确实不过份,但是建国初为什么可以做到干部带粮票检查工作?香港为什么可以做到不吃吃喝喝?大吃大喝一定是从小吃小喝开始,中午可以喝酒,晚上就可以乱性。。。。可以狡辩,比如,不是野生鱼,喝的根本就不是酒(光从相片看,凭什么说是酒?就他妈是水!)钱也根本就是自己开,打“平伙”,不可以么?但是,你过不过得了良心这个坎?是不是应该零容忍才可以改变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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