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源人事局、万源粮食局等单位伪造工资介绍信的补充说明:
一、1985工改表中,工改前现行工资项下的生活补贴8.40元(56x15%)是11类地区工资补贴。
根据劳人薪【1985】20号《关于四类工资区提高到五类工资区和计发地区工资办法的具体规定》二条(二)款:“现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七类和七类以上工资区的职工,均执行新规定的六类工资区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标准,并以此为基数另外计发一定比例的地区工资补贴。地区工资补贴的比例为:……十一类工资区13.04%”。代丽华原工作单位在11类工资区,也按规定执行的13.04%的地区工资补贴比例。
所以代丽华1987年的工资介绍信,基础职务工资应为6类标准再加13.04%的11类地区工资补贴。假介绍信中却冒出了15%的生活补贴,显然是篡改捏造的。
二、对比1985工改表和假工资介绍信,不难发现:工资构成项目,与实发工资总额存在诸多问题。工资介绍信,介绍的是原单位的实发工资,只要照搬工资表就可以了,原单位是不会开错的。可假工资介绍信,不但篡改捏造了基础职务工资,甚至没有开齐1985年时的工资项目。
1986年、1987年又增加了工令津贴,教令津贴,并调增了基础职务工资,可实发工资总额依然是101.50元,与1985年相同。
三、我曾一再追问主管工资的副局长吴书平,代丽华1987年调的工资哪里去了?他回答,工资档案中没有调资卡片,工资介绍信不作数。可假工资介绍信中却没有了1987年调的工资。
不用我再说什么,网友们也应该知道该介绍信的庐山真面目了!
本帖最后由 cr14781856923 于 2013-4-18 21: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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