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的基层干部,我们怀着无比愤概的心情,检举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党委书记符纯明依仗手中权力,勾结不法开发商,已修建居民点,安置房为名,大肆侵占国家和集体土地,高房地产,从中获利。符纯明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严重违法、违纪、贪赃枉法,复兴镇人民敢怒而不敢言,怕符纯明打击报复,所写检举材料不敢写上实名,但所检举的事实是确实的。我们恳亲上级有关领导派人到复兴镇来调查,现将符纯明的违法、违纪事实检举如下:
一、倒卖集体企业从中牟利,是集体经济损失上千万万元。
复兴镇板桥村原开办的集体企业板桥村煤厂,2006年符纯明指使原村支书李茂庆将价值上千万的集体煤厂以几万元低价倒卖给周明洋,而集体并没有得到一分钱,让集体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具反映符纯明从中牟利好处费30万元。
原村支书李茂庆因贪占修建襄渝铁路二线征地补偿费悲痛川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符纯明怕李茂庆在看守所交代出倒卖煤厂给符纯明的好处费和已借修建居民点的名义搞房产开发而从中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在,符纯明四处活动,托人拉关系,拟将李茂庆犯罪罪名由贪污改为挪用公款,吧李茂庆、唐令建从看守所保释出来。
二、借建居名点,建安置房的名义,擅自表态批准占用集体土地合伙搞房地产开发,从中牟利。
1、在复兴镇罗家坝社区已修建居民点的名义,在不符合条件,又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符纯明擅自表态同意开发商黄九儿圈占100余亩土地,并被土地动工。村民前去阻拦,施工方将村民徐宪伟【父女二人】活活压死。为了不让村民闹事,符纯明出面解决赔偿死者150万元。本应 由开发商赔偿150万元,而符纯明又叫社区干部以集体的名义给开发商黄九儿写借条,这里面明显有猫腻。但我们事后得知u,符纯明在这个开发项目中也占有一定的股份,所以他不让开发商在经济上受到损失,才叫社区干部以集体的名义给黄九儿写借条。
事发后,符纯明为了掩人耳目,欺上瞒下,宣布停职薛平的复兴镇罗家坝村支部书记职务,而实际上并没有停职,薛平照样在行使村干部的职权。
2、以建安置房为名,乱占集体土地,大搞房地产开发,从中牟利。
①修建襄渝铁路二线需拆迁村民20多户住房,安置不到7000平方,符纯明勾结开发商洪小峰在复兴社区一小组签订占用25亩土地协议。在建房过程中,有关开支费用也由政府买单。实际修建近30000平方的商品房,除安置7000平米左右,余下的20000多平方以商品房进行出售,符纯明从中牟利。
②在复兴镇第十一中学对面,符纯明勾结开发商陈安奎,已修建安置房,解决复兴镇复兴社区一居民小组滑坡地段村民住房为名,修建了6000平方的房屋,实际安置只有1000多平方,余下的房屋,以商品房进行出售,所获得利润与符纯明进行分配。
③已解决铁山(岩峰村、两路口村、龙门村)部份村民饮水的名义,没有任何批准手续,擅自表态批准在大河坝占用集体耕地2亩多搞房产开发。
④欺上瞒下,谎报灾情,乱占土地搞房产开发。在复兴镇、复兴社区二组大岩口滑坡地段,实际只有2——3户村民的房屋可能受到影响,而符纯明指使复兴社区书记白勇等人谎报灾情,报称有14户村民房屋严重受损,急需搬迁。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符纯明又指使开发商吴XX到处招摇撞骗,谎称搞房产开发,收取购房保证金。
三、大肆索贿受贿,给违法占地搞房地产开发,打开方便之门。
符纯明利用担任复兴镇党委书记的职权,向开发商索取钱财,接受开发商的行贿,为开发商打开方便之门。如尚城华村工种项目的开发商周毅、环城明珠项目的开发商魏兴龙,西城故事和伞家湾农贸市场工程项目的开发商周毅。他们工程项目,严重超面积,超红线,这些开发商向符纯明行贿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不仅不闻不问,不进行制止,而且还为其提供方便,大开绿灯。特别是开发商周毅,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假借农贸市场搬迁,而违法建筑40000多平方,镇政府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也争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闻不问,并说,这是我们老大(指符纯明)交代的药给予关照,那个敢去管,不仅不制止,而且还对有关配套费少交或不交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还要提供方便。
最近,开发商魏兴龙无任何批准手续,符纯明擅自表态同意又在复兴镇九龙社区一组修建复兴自来水厂水源工程项目,占地农田20余亩,村民去阻拦,开发商【魏兴龙】说这是,这是【党委符书记】同意了的。有人反映,开发商魏兴龙向符纯明送了一笔数目不小的人民币,所以他没有任何批准手续占地20多亩土地搞工程项目。
检举人认为,【符纯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严重触犯了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构成受贿罪。
四、罪行暴露,托人说情。
最近,复兴镇复兴社区的王XX在政府机关院内大吼,符纯明受贿,索贿,借建安置房乱占集体土地与开发商合伙搞房地产开发,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王XX大吼符纯明是贪官等。符纯明怕罪行败露,托复兴镇新桥社区的主人马波儿去给王XX说情,马波儿找到了王XX并替符纯明说情,求他不要去吼。不要哦去闹了,再吼对符书记影响就不好了。你有什么要求说出来我转达给【符书记】,保证给你搁平。复兴镇的多数村干部都说。【符纯明】是一个是拿钱不办事的人。
综上所述,【符纯明】身为复兴镇的党委书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利和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385条之规定,构成受贿罪。【符纯明】滥用职权,将集体煤厂倒卖,是集体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其行为严重触犯我国《刑法》第397条规定,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符纯明】擅自批准借修建居民点、安置房,大肆侵占集体土地合伙搞房地产开发,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410条规定,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应当依法受到刑事处罚。【符纯明】严重以权谋私,违反党中央提出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指示。【符纯明】根本不配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不配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更不配作为镇党书记。我们已向有关部门的领导书面反映,可能是因我们没有写反映情况的实名,因而至今无人过问。我们恳请上级领导派人来复兴镇调查落实,严惩腐败分子,还老百姓一方净土。
检举人:复兴镇基层干部
镇长:符纯明,男,1971年9月生,大专文化,
联系电话:办公室:0818-2460568
手 机:1398289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