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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zcs

南部县法院四月一日“定水教师购房听证会”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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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4-5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听证会辩论中途,执行异议人邓安俊夫妇和女教师中途闹了起来。
当时正在发言辩论的女教师正在一边出示证据,一边根据法院查封的证据说明案外人恶意强占的事实......邓安俊突然指着女教师大声呵责说:你在听证会上多次提到我是强占,强占的意思是说我是强盗,你再说一句看看,邓安俊夫妇一起就和女教师闹了起来.........女教师也回了一句,胆敢占法院查封的房子就是抢占,后来在大家的制止下,在邓安俊夫妇说继续说完:说强占这句话那像个人民教师.....女教师的辩论就此被中断了辩论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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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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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案外执行异议人邓安俊向庭审合议庭提交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证据,并说明是证明的购买事实。
然后,审判长让我看了他们的证据,叫我发言质证意见:我就说,他们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只能说明他们与太成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关系,他们是凯莱帝景楼盘的其中一位业主,不能说明和我有什么关系,也不能说明和本案查封、执行的房屋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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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后,我拿出我的预售合同、两次的《查封裁定书》、本案强制执行的房屋(《听证会通知》中明确的执行的房屋):都是蜀北大道508--562号凯莱帝景楼盘二层SP7,面积为156.6平方米。
证明了查封的房屋、本案强制执行的房屋、与我购买的房屋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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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菊竹梅兰 发表于 2013-4-5 2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路过,支持!

经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到,案外执行异议人邓安俊,心中十分明白他们购买的房屋是5号房,与本案7号房子是八竿子也达不到边,并且他们合同上的房屋连地段地址号都没有,所以在《执行异议申请书》中,从不提房号,只提他们购买的房屋面积是1156.8平米。并且在执行异议请求的房号,故意粘上我购买房子的地段地址号----
我购买的7号房屋,地段地址号是:蜀北大道508---562号。
邓安俊购买的5号房屋,没有地段地址号,但在执行异议请求,故意把房号写成:二层508---502号,把房号靠上地段号的一个边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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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证会那天,我心里万分难过,忍受不了联合欺负我的感觉,没看审判记录,没签字就走了。第二天,我到法院补签字,他们开始说,不能补签。但是李俊珊法官给我看了庭审笔录,我就要求复印,她就说她要去房管局办事,叫我拿到合议庭书记员哪里看,有啥就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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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书记员的监督下,看了庭审笔录后,就要求复印笔录,他说不能做主。我就找了法院各领导,后来我拿到笔录到复印室要复印的时候,书记员和几位法官把我从复印室拖了出来,抢走了笔录,我就没复印成笔录,回家了。那份感觉是听证会和庭审笔录里有特别秘密不想让别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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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庭审笔录后,就要求复印笔录,开始都不同意,我就找了法院各领导,后来我拿到笔录到复印室要复印的时候,书记员和几位法官把我从复印室拖了出来,抢走了笔录,我就没复印成笔录,回家了。
但是那天把我拖出复印室不准复印,在门口几个法官抢庭审笔录时,为什么不承认是听证会笔录?让人感觉听证会及听证会笔录,有他们心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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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3-4-6 09: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了庭审笔录后,就要求复印笔录,开始都不同意,我就找了法院各领导,后来我拿到笔录到复印室要复印的时 ...

我昨天去了南部法院。1、主要是想复印听证会的庭审笔录,结果连笔录在哪里都不知道了,没复印成。2、是想问一下《裁定书》什么时候判决结论出来。3,递交关于听证会庭审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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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3-4-11 17: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返还财产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执行原物,但是在执行实践中,被执行人有时主观上不 ...

:handshake1、本案原物是存在的,并完全可以执行的。---蜀北大道508--562号凯莱帝景楼盘2层7号房屋一直是被法院查封。
   2、本案南部法院执行局一直拖延或不予执行,1是为了对抗和推翻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2是并故意刁难执行申请人----召开《听证会》》就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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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3-4-11 17: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特殊财产权的保全财产保全的标的物一般以房产、土地使用权、银行存款、车辆、股权最为常见,知识产权和其 ...

“保全复议与执行异议程序的衔接
新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于当事人既申请复议、又提出异议的案件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做法不一。为解决该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中专门进行了规定。但由于上述文件并非司法解释,导致适用困难。北京二中院建议,应该在保全程序中建立异议制度,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以为当事人权利提供完整的救济。”
:handshake是呀。本案南部执行局召开《听证会》,体现出涉嫌官商勾结的严重问题。:@:@。
本案有两次查封、续查封《裁定书》,并且还有中级人民法院来人当面询问开发商和邓安俊的笔录,明确告知查封房屋不能够动。
为什么邓安俊夫妇一直没有提起诉讼,也没有提交“案外人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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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3-4-11 17: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本案原物是存在的,并完全可以执行的。---蜀北大道508--562号凯莱帝景楼盘2层7号房屋一直是 ...

本案高级人民法院已经终审判决。本案在南部法院一审胜诉,二审由于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伏蜀培的直接干预发回重审后败诉。现在伏蜀培已判刑,而本案在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并终审判决,为什么在南部执行过程中,南部执行局为什么对本案百般刁难?现在不得不思考,原来中院伏蜀培副院长干预本案,是谁牵线搭桥?但愿南部执行局能在这次听证会后,调查出这个神秘的牵线搭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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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3-4-11 17: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返还财产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执行原物,但是在执行实践中,被执行人有时主观上不 ...

本案听证会的关注焦点、及讨论的重点是:1、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为什么南部执行局要组成合议庭召开《《听证会》?2、在南部法院执行局眼里,是高级人民的终审判决更具有公信力,还是邓安俊夫妇说的话更具有公信力?是高级人民法院说了算?还是邓安俊夫妇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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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1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欲小 发表于 2013-4-4 15: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部县的法院是属于,低级、中级、还是高级?南充法院和他相比,哪个说了要管火些?

:handshake问的有道理!本案听证会的关注焦点、及讨论的重点是:1、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为什么南部执行局要组成合议庭召开《《听证会》?2、在南部法院执行局眼里,是高级人民的终审判决更具有公信力,还是邓安俊夫妇说的话更具有公信力?是高级人民法院说了算?还是邓安俊夫妇说了算?

发表于 2013-4-11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管部门只要去认真查一下全友家私,就肯定能查出问题。只是南部太小了,翻来覆去都是熟人,走走过场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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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5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菊竹梅兰 发表于 2013-4-5 2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路过,支持!

本案南部县法院执行局极个别领导顶风对抗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以权力对抗公平正义,这不得不让人思考背后的猫腻是什么?
现在搞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4.1听证会》,听证会的庭审南部法院应该清楚明白了,无论案外执行异议人怎样利用威胁、利诱、关系、权力来掌控,都无法改变铁的证据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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