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大力整治平政河、芙蓉溪之后,绵阳市将对全市11小流域开展环境治理,将努力实现“一年变样、两年变清、三年变美”的目标。
11小流域列入整治
列入整治的11小流域分别为涪城区的长滩河、游仙区的魏柳河、江油市的平通河、三台县的永河堰(芦溪工业集中区段)、安县的干河子、梓潼县的潼江、盐亭县的弥江河、平武县的磨刀河、北川县的安昌江、经开区的木龙河、绵阳高新区的草溪河。这些河流都有不同程度的工业与居民聚集,对流域的水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 为贯彻落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确保绵阳城市饮用水安全的决议》,持续深入推进全市水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生态环境,市委、市政府下达了以改善各县市区和各园区小流域水环境质量为途径,实现小流域水环境“一年内确保水质变样,到2013年底前杜绝生活污水直排。两年内确保水质变清,到2014年底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三年内确保环境变美,2015年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的工作任务目标。将各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一条河流列为重点治理对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河流污染源,确保让小流域水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河流的整治工作目前已进入动员部署阶段,在此阶段各县(市、区)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今年7月起进入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小流域内重点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届时将严肃查处小流域污染典型违法案件 为了加强小流域整治工作,我市成立了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在环保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参与下,对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河流沿线的排污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以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及上游的化工、造纸、印染、电镀、医药、冶金类企业。重点督查企业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和制度情况、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情况、废物收集处置情况等。切实加强上述企业污染源整治工作,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达标。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区小流域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执法力度,科学划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实行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环境监管,防止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具备相应的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实施雨污分离、干湿分离、沼气发酵等综合治理技术,通过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沼渣沼液还田等技术,进一步提高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率。坚持农牧结合,鼓励粪便生态还田,发展“牧一沼—果”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督促、指导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的养殖一律予以关闭。
保护城乡 生态环境这次小流域的整治涉及面广,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小区”“生态村”等生态细胞工程为切入点,抓好农业污染这个重点源头,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建设,从农业生态系统本身出发,把预防污染的综合环境保护策略持续应用于农业生产全过程,通过政策引导,建立起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模式,推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加大对城区排污管网和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修建污水提升站,乡镇级污水处理厂(设施),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有效收集生活污水,避免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督促和指导工业园区和企业集中区域进行污水集中处理,积极推行环保设施社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加大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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