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坪城管局的回复来看,对该房地产公司只要求整改,并未进行处罚。从网友反映的情况和城管局的情况说明来看,该房地产公司乱倒弃土的行为是再二再三,
应按《南充市市辖城区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建筑渣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渣土处置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责令其纠正违章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材料和建筑渣土,或者随意倾倒建筑材料和建筑渣土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施工单位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驾驶员处200元以下罚款。
(三)施工单位将建筑渣土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处置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10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罚款。
(四)对未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运输建材和渣土,以及超载、冒载、超速行驶的,由公安交警、交管和路政部门给予处罚。
(五)运输建筑渣土撒漏造成路面污染的,由运输单位按照环卫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清洗。若运输单位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洗,应支付相应的清洗费用。
给予从重处罚,结果呢?高坪城管局如此处理,真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