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冷静点,如果是出租车在运营过程中有什么服务性的问题,是可以通过投诉来解决的,而且政府完全可以加大出租车车主在运营过程中服务态度性的惩治之类的。比如加大对投诉电话的宣传,让每个公民都知道可以通过这个电话进行出租车的服务进行投诉。
但是现在,南部县县政府的做法,通俗点说:就是想空手套白狼。
出租车租赁的确有到了原定年限回收经营权一说,从这点上政府的做法并不是完全没有依据。 但是南部县政府的关于出租车汽车经营权转换和车辆更新政策宣传手册并不是法律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内容就是霸王条款更不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的出租车经营权的管理条例。南充市出租车经营权转换和车辆更新条例明确规定:“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经营权的出租汽车,在明晰产权、规范权属关系的基础上,确定经营者,具体方案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实例证实,在新管理条件出台前,确认个人出资的产权的关系基础上,此车的经营权仍属个人出资者。规定年的经营权到期后只属平稳过渡,并不属政府所有。南部出租车新管理办法实施后是对新投放的出租汽车,通过招标投标等公开、公平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实行企业化经营。而南部县即没投放新车辆、也没投放新公户,对于个人出资取得规定年经营权到期的平稳过度,何以有权收回经营权?国家及省政府文件都无此列。南部县政府为何采取经营权转让登记,对于个人出资者规定年经营权到期的南部县政府为何不按国家及省政府法律文件进行经营权的平稳过渡?个人出资的产权难道属于公共资源,属于政府所有吗?
如今政府态度强硬执意要占出租车25%的股份,且是只用一句话就要占别个25%的财产。且这笔财产是出租车车主的私有财产是是车主个人出资的合法财产。表面看南部县出租办是在按某某规定办事,事实上呢,这跟黑社会收取保护费有什么本质区别。全县270辆出租车现已停运4天了,猜想政府此4天在做什么?他们关心市民出行不便了吗,而来积极协商解决了吗,因为他们永远不会出行不便!!他们有专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