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恶意原则规范了政父官员,或政治人物,只有在他们举证,证实新闻媒体具有“真实恶意”的前提下,才能对新闻媒体的报导提出诽谤诉讼。美国最高法院认为,所谓的真实恶意是指,明知这个资讯是错误不实的(knowledge that the information was false);或完全漠视,不去查证它是不是错误的(or with reckless disregard of whether it was false or not)。
很多观点认为,真实恶意原原则限制了公众人物以诽谤罪来阻止新闻媒体的报导自由,以防止寒蝉效应。同时,该原则也扩大了对新闻媒体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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