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的中国酒城,有山有水,人杰地灵,每当夜幕降下,灯火阑珊映照在长江、沱江上,层层叠叠,美不胜收。“中国酒城、醉美泸州”,这是每一个到过泸州的人发出的感叹。 然而,在这美景之下,我们却常常看到这样不文明的情形:临街商铺整天播放招揽生意的“强劲”音乐,公园里、街道旁一人独“享”休闲椅,横穿马路、乱扔垃圾、乱扔烟头、随地吐痰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随处张贴、涂鸦等现象比比皆是,乘车不排队仍然在每个公交车站频繁上演。 省级文明城市称号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的三个文明建设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不仅将为泸州打造一张新的城市名片,还能通过创建工作提升泸州整个城市的文化品位。 作为泸州人,更应该身体力行,从我做起,向不文明行为告别。管好自己的嘴,不随地吐痰;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管好自己的脚,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踩踏草地。保持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注重文明礼仪。自觉维护公共设施,节约城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文明乘车,文明用语,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崇尚文明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展示泸州的文明形象。 小节之处显大德,细节之中见文明。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也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我家做起,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浇灌出绚丽多彩的文明之花,用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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