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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wflscd

[原创]史上最衰的“钉子户”,被受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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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黑暗

发表于 2007-11-13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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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有没有能管的人管呢

发表于 2007-11-13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何时公民才可以主张自己的quanli????????

发表于 2007-11-13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何时公民才可以主张自己的quanli????????

发表于 2007-11-13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多多有人关系农民

发表于 2007-11-14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别把畜性当作人在对牛弹琴吗

发表于 2007-11-14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寒心了,公安部门不查处杀人凶手的话,是对守法公民的最大犯罪![em02]

发表于 2007-11-14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人家的文章,大家交流交流

1987

    我们住在贫民窟,但我们是业主

能在孟买买一套体面公寓的,在印度社会中绝对属于上层社会,这样的公寓通常有不错的社区环境,穿着制服的保安,小区里甚至有网球场和游泳池。要买这样一套公寓即使对于政府公务员或者教师一类的中产阶级来说,也是极为吃力的。而且印度不像中国一样有房价双轨制,干部可以买到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子,很多印度的军人、公务员、大学教授虽然可以享受不错的住房,不过一旦离职就要搬出去。     在中国,房价的上升已经给大量尚未买房的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惟恐以后无立锥之地,哪怕背上巨额贷款也要买房,没有房子的人和咬紧牙关买了房子但转而成为房奴的人,与地产开发商之间已经产生了某种对立情绪。那么,在印度这种矛盾岂不是要更加尖锐?

在孟买贫富差距是如此明显,由于法律对迁徙权和乞讨权的保护,孟买涌入了大量寻求生计的人,让很多中国人到印度会感到得意的是,孟买和上海相比从外观看一点都不像国际化大都市的样子,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乞讨者随处可见,高楼大厦边上就挨着贫民窟。不知道这些住在贫民窟里的人看着高楼大厦会是什么心情,他们大概一辈子也买不起这样的公寓。

尽管这些住在贫民窟里的人通常教育程度不高,还会主动用口音很重的英语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你聊天,你是日本人么?”“噢,中国,太好了,我喜欢中国。无论大人孩子眼中都分明有一种自豪感,既有为自己的房子的自豪,也在邻里面前为家里来了一个外国客人而自豪。在这里我听到一个词让我诧异不已,这些住在贫民窟的人被称作贫民窟主”(slumowner),这个词简直充满了幽默感,我们住在贫民窟,但我们是业主(owner)

他们怎么能叫业主(owner)呢?这些房子按照我们的标准都是不折不扣的违章建筑,十几年前一些无家可归者和外来移民选择在无人关注的铁道边、垃圾场边落脚。印度的宪法规定,印度公民有迁徙的自由,你愿意在哪里登记,就可以在哪里投票;同时宪法还规定印度公民有选择在哪里居住的权利,这条规定看上去有点滑稽,我问印度朋友:难道想在哪里住都可以?那跑到新德里在总理府门前搭个帐篷,跟总理作邻居行不行?或者把帐篷扎在人家私人花园里行不行?他们告诉我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操作上比较难,因为主人会把你赶走,这是人家的地盘。不过如果你成功地在一块地上住了一段时间,比如一年,别人没有赶你,以后就再也不能赶你了,这倒挺符合卢梭的契约理论,默认也可以视为一种契约。后来我发现果然不假,印度很多富人的宅第和花园都会竖一块牌子:私人财产,禁搭帐篷

今天住在孟买贫民窟的几百万人就是这样获得产权的,他们的理由是当年这块地儿没人要,我们才住在这里,今天土地升值了就想把我们赶走,没门儿。今天大片的贫民窟占据了孟买市区的黄金地段,孟买的地价比上海和北京要高出很多,前面提到4000美金/平方的房价中,往往超过百分之八十都是地价,所以假如能把那些贫民窟的居民迁走,安置在远郊哪怕面积大上十倍的房子里,对政府以及开发商都是非常划算的买卖,而且很容易找到类似危房改造的理由。

但在印度强制拆迁是行不通的。特别是这样集中的大片贫民窟,个个都是钉子户,牵一发而动全身,随时可以引发示威乃至骚乱;而且政治家得罪了这些贫民窟主就会丧失选票,所以不让这些贫民窟主得到心满意足的补偿,让他们搬家是不可能的,这使得印度拆迁成本巨大,这也是孟买房价如此之高的主要原因。但尽管房价如此之高,房地产却并不是畸形的暴利产业,底层的群众成了土地升值的最大受益者。笔者吃惊地从一个搞IT的商人口中得知,2006年某媒体排出印度的500个最有钱的人中,只有6个是地产开发商。

在中国贷款买大公寓的人被戏称为,而在孟买住在贫民窟里的人,被称作。因为那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军队不能进的家园,即使简陋,也意味着他在孟买这个印度最富裕、最国际化的都市的某个甚至黄金地段有一块谁都拿不走的产业。

这里是他们的家,他们是这里的主人.他们爱这个地方。

 

发表于 2007-11-14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只有国家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前提下,才可以强制征收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即使拆迁具有一定的公共色彩,也不能成为损害公民合法权利的根据,如因公共利益需强制拆迁,必须以对被拆迁人予以合理补偿为前提.

 

发表于 2007-11-17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1.15拆迁报复案”宣判 掌声雷动
http://www.newssc.org
2007-11-17 11:31:26
四川新闻网消息               

  3名行凶者被判重刑,另有两人在逃,伤者希望尽快抓到主谋

  2007年1月,刘家玉(化名)因成都市金牛区泰宏路房屋拆迁事宜,与拆迁方成都源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达成协议。被告人江奎、汪建军及胡泽波(在逃)受吴剑平(在逃)的指使,欲对刘家玉进行报复。1月15日13时许,四人驱车至泰宏路附近等候刘家玉的出现。当晚19时许,平福路“温鸭子”饭店门口,汪建军、胡泽波手持菜刀向刘家玉的手、脚猛砍,致刘家玉左手当场离断,右小腿多处裂伤。经法医鉴定,刘家玉之损伤属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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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剑平是源吉公司付总

发表于 2007-11-17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位置:天府早报 > 成都新闻(A05版)

“1.15拆迁报复案”宣判 掌声雷动
  3名行凶者被判重刑,另有两人在逃,伤者希望尽快抓到主谋
  2007年1月,刘家玉因成都市金牛区泰宏路房屋拆迁事宜,与拆迁方成都源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达成协议。被告人江奎、汪建军及胡泽波(在逃)受吴剑平(在逃)的指使,欲对刘家玉进行报复。1月15日13时许,四人驱车至泰宏路附近等候刘家玉的出现。当晚19时许,平福路“温鸭子”饭店门口,汪建军、胡泽波手持菜刀向刘家玉的手、脚猛砍,致刘家玉左手当场离断,右小腿多处裂伤。经法医鉴定,刘家玉之损伤属重伤。
  □案件回放
  早报讯(实习记者高洋)10个月前,因房屋拆迁协商未妥,几名打手持刀在成都市平福路“温鸭子”饭店门口将一拆迁户刘家玉(化名)砍伤,致使刘家玉左手手掌当场齐整断离,右小腿多处裂伤,造成5级伤残(本报曾作报道)。前15)日,这起曾轰动成都的1·15砍断太婆手掌”案终于暂时告结。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被告人汪建军、江奎、汪建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十年。
  前(15)日下午2点过,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号法庭座无虚席,刘家玉也在其中,静静地等待结果,她被砍断的左手用一个厚厚的手套罩着,不能动弹。随着审判长的宣判,响亮的掌声顿时淹没了整个法庭,3名被告重重地垂下了头。在持续了2分钟的热烈鼓掌之后,法警欲将被告押下。正当此时,一位老师傅突然高呼起来:“缓还不如马上枪毙了!枪毙他,留到干啥子!”这一呼声立刻引来了在场多数人的共鸣,大家纷纷发表感言,虽然觉得法院的判决很公正,但是还是为刘家玉感到冤屈!不少人纷纷嚷着:“抓幕后,请求法官一定帮我们把幕后抓出来!”随后,又是一片掌声,传递着他们感激的心声!
  在现场,很多群众久久不愿离去,刘家玉也在家人的陪护下继续感受着那荡气回肠的一幕,泪水不住地顺着脸颊往外奔涌……“他们终于受到法律的惩罚了!希望能尽快抓到主谋,我的冤屈还没申完!”

发表于 2007-11-22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抓着后台老板

发表于 2007-11-22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后台后台老板不能逍遥法外

发表于 2007-11-22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算有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了

希望执法机关继续深挖,揪出真凶,严惩吴建平和源吉黑公司

发表于 2007-11-22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__^*) ,公安机关真是好样的!!!!!!!!!!!!!!!!!!!!!!

天网恢恢,不疏不漏!!!!!!!!!

真凶一定会伏法

发表于 2007-11-22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楼上

他们该叫勇敢的权益维护者才对!!!!

可是:勇敢总敌不过菜刀砍杀捣毁房屋的挖掘机哟!

发表于 2007-11-22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大家都有一个误区:

关于这些拆迁的问题,他们都不是所谓勒"钉子户"

他们只是不甘于自己的利益被别人侵占!要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罢了!

他们该叫勇敢的权益维护者才对!!!!

发表于 2007-11-22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挖细查惩凶治恶

和谐社会才可长治久安哈

发表于 2007-11-23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块人心!!!!!大块人心!!!!![em06][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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