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要全国抽查,哪些官儿将提心吊胆?
今年1月,中纪委全会要求对领导干部报告的重大事项进行抽查,随后广东、上海开始试点抽查干部申报财产情况。南都记者近日从纪委系统获悉,中央纪委正在研究全国层面的抽查方案,但出台时间尚未确定。(2013,4,30“南方都市报”《中纪委研究全国抽查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虽然“由于意见尚未统一,目前‘尚未有定论’”,虽然尚处于研究阶段,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中纪委的在全国抽查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过是初一、十五的事。
中纪委肯定不会食言,但却不用着急,因为这样的事,当然是研究得越详细、可操作性越强越好。因为唯其如此,才能查到点子上。更何况就2013而言,还有的是时间。
中纪委可以不急,但有的人肯定已经提心吊胆了。因为中纪委不管如何研究,也绝对不可能会影响到其中的一个进程,那就是“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每年3月31日之前,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向组织申报收入、房产、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经商、投资情况等14项重大事项。”
这不说明这是一条明白无误的时间杠杠?不说明在这条时间杠杠前,每位官儿该讲的,得全部讲清楚?如果到时间讲不清楚者,不说明有存疑在?如果有人弄虚作假,万一查了出来,不得以“抗拒从严”论处?
哪些官儿将提心吊胆,好像本来不应该是一个问题,当然肯定是那些“问题官儿”得提心吊胆。但“问题官儿”四个字,是写在他们额上的?这样的人肯轻易就范?真的会按“坦白从宽”的思路去行事?如果真是这样,反腐败不真的可以在一夜之间大功告成?如果是这样,何来“持久战”之说?但谁都知道,这样的事根本不可能,于是有了接下来的问题发生。
接下来是那些有问题的官员,一定会以侥幸心理行事。但侥幸归侥幸,还是免不了提心吊胆。就凭“至少有3种抽查办法纳入中纪委考虑范围,一是选定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查。二是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抽查。第三种办法则是,当有线索检举某些干部或存在腐败行为时,对这批干部的申报内容进行核查”这样的思路,谁敢保证“芝麻掉进针眼里”这样的“揪心事”,一定轮不到自己?不提心吊胆怎么可能?
党的十八大是去年年底开的,在十八大召开前,谁料想在反腐败问题上,新一届党中央会如此厉害?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已有“前科”且歇不下手来的官儿,怎么可能“金盆洗手”?怎么可能让到手的“金银财宝”离自己而去?而到了现在,这些“汤手的蕃薯”往哪扔?就这样,不提心吊胆怎么可能?
还有,凡贪者必是缺点儿人性的,且其中有些又是心如“蟊贼”面如“盗”之人,所以在平时必是“得罪”了不少人的,现在到了“节骨眼上”,“眼睛雪亮”的群众怎么可能放过他们?即便他们自己不“老实交代”,这样的人怎么过得了“汪洋大海”,怎么可能不“翻船”?那些平日里办公室和家里“门庭若市”的、“节头节脑”赴宴“跑片”的、与老板勾肩搭背的、拿了人家钱不办事的等等,哪一个不得提心吊胆?“负债”累累啊!
俗话说“日里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不心惊”,但做了“亏心事”的,不一个人做梦也会从床上跳起来?如果依“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而言,自己做过的“亏心事”,怎么可能每次都得以逃过?那些“金银财宝”怎么可能永远藏得住?
所以,还是想清楚了再申报吧,还是想清楚要不要永远提心吊胆下去,来决定怎么办自己的“后事”吧!不然,难不成那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就偏偏与你无缘?哥们,想清楚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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