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市公交车的载客人数问题,建设部2001年3月30日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作出的《关于城市公共汽车载客人数核定问题的复函》(建城函[2001]89号)中,明确“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3.4.3.2的规定,车辆乘客人数的核定,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为0.125平方米核定1人”。2006年,建设部对江西省建设厅作出的《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建城函[2006])143号)中,进一步明确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规定,车辆乘客人数的核定,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为0.125平方米核定1人,即8人每平方米。
《中国城市客运》:北京公交车上规定“当您携带物品乘车占用一个客位面积(0.125平方米)时,请另购车票壹张”。0.125的空间该怎样界定?0.125的规定合情合法吗?
建设部可以管公共汽车,这是否是驴唇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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