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安岳县国土局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四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暂行规定》之规定,我局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67.2平方米(0.25亩)土地,没收在埋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1003.2平方米,并按非法占用土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罚款合计5016.00元。对于此行政处罚引用适当,处罚合理,俺无可厚非,可是在责令退还非法占地的同时为什么房地产商还在肆无忌惮加高加层,甚至明目张胆的非法销售,相关监督部门的‘故意缺位’难免让公众产生种种质疑。据我目前所知,这种为获取商业暴利违法占用土地在周礼镇甚至整个安岳县并不止一起,相关部门‘故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背后似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
“以罚代法”的做法越过了法律的界限,挑战了本用来规范这个国家最重大的原则,此“罚”让法律法规情何以堪?如果靠一味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采取勾兑、妥协网友来应付舆论更是错上加错,相关部门严查严处违法占用土地才是上上之策,如果涉嫌占用国有基本良田更应该绳之以法。
此帖在社区经版主高高挂起已经数日,相关部门似乎习惯于“高高在上”“装聋作哑”,难道你们非得等到网络发酵,传媒曝光,领导批示才匆匆应对舆论?在这个互联网高速发展时代,地方主官由于思维不转变,思想不更新,注定停留在被动挨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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