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来道路清晰可见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现代农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应体现既遵守国际原则,又适合我国国情的特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合作社的数量、参社人数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基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初级阶段这一现实,针对专业化、一体化联合的发展趋势,借鉴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组织的先进经验,对合作社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多一些理性思考,必将有利于推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于平衡,尽快推动更多合作社从初级阶段走向高级阶段,探索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发展之路。
第一,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参社人数将不断增加,面对当前三分之二的合作社还处于中低级水平的现实,面对不可阻挡的数量增加趋势,要正确认识合作社数量与质量的辩证关系。不论是以农场主为代表的欧美,还是以分散经营为特征的日本、韩国等,世界农业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都经历了从数量型到质量型的发展过程。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后,国内合作社数量以平均每月1万家的速度递增。其中不乏运行规范服务能力强的合作社,但是相当一部分仍处于低级运行状态。
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迫在眉睫。2009年,农业部等11部委联合发起了示范社建设行动,有效推动了合作社的提升发展。3年来,全国各级示范社已达到5万多家,省级示范社7200多家。但两者加在一起,只占全国合作社总数的10%,哪怕是坚持既要数量更要质量的浙江,其省级示范社数量也才接近全国的10%。质量与数量的矛盾,由此可见一斑。
近两年,各省相继出台合作社提升发展意见,明确了示范社数量的增加力度。下一步要把新增示范社数量和合作社总量紧密挂钩,做到数量与质量的辩证统一。
第二,联合社和具有股份化倾向的合作社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应尽快完善制度设计,尽早出台相应政策扶持、支持这些合作社发展。美国农业合作社规模世界最大,农业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占农产品总量的80%,出口农产品的70%由农业合作社完成。美国农业合作社取得如此地位,具备如此能力,得益于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合作社的联合重组。
最近几年,国内合作社的联合重组风生水起,联合方式也和美国基本一致:以减少成本、扩大规模为目的横向联合;以提高产业链的整体效率和经济效益为目标的纵向联合。经营方式由某一生产环节的联合向产加销一体化综合经营发展,组织形式由松散联合向股份合作制发展。
当前,我国新型合作社在工商登记、股份结构、分红返利等法律制度方面稍显滞后或相对缺乏,有针对性的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也尚需加快出台。
第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信贷支持,需要加强合作社内部的信用合作,解决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资金需求。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为了解决合作社资金问题,在已经建立起以农业合作社银行为主体的资金自助信贷体系的基础上,一方面利用优惠财税政策提高合作社内部资金积累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来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
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缓解合作社资金困难的措施,但是,因为一些合作社内部不够规范,缺乏信用评级,以赢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无法对接投资规模小风险大的合作社,因此,提高合作社内部资金积累能力,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是当务之急。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为合作社信用合作指明了方向: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乐亭 书记 县长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各级监管机构有必要尽快拿出解决资金互助社会计核算质量低与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资金互助社的作风险。
第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达到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目标,首先必须要解决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问题。不论是欧美还是近邻,在合作社发展中都构建起了一套堪称完美的合作社人才培养体系。美国是以农业高等院校为主导的合作社教育体系,丹麦是包括初等教育、城市学生的预备课程、农业基础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农业连续教育四个层次的体系,韩国已经形成了以农协大学、农协中央教育院和农村生活指导研修院为骨干,以各地教育院、新农民技术大学和农业经营技术支援团为分支的教育培训体系,就连印度也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合作社教育培训网络。1997年以来,印度每年接受教育和培训的社员有120万名左右,而且,培训费用基本采取国家包办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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