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牢中的滋味 在家玩了七、八天,始终因为儿子的事情而整天郁郁寡欢,通过与前妻的艰苦谈判,她同意将儿子交付我父母托管,并不要其出一文任何费用,我终于长舒了一口闷气,又匆匆踏上了回南方之路。 上班不久,老板突然作出决定,与人合股做走私小汽车生意。做为我自然也就身兼数职,工资理所当然地成倍增长,但是随着国家打击走私力度的增加,我们风光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又重归乌莲托了。 1998年5月11日晚,我同几个朋友,当然其中也有两位女朋友,在酒巴饮酒。突然之间,警察包围了整个酒巴,开始逐个检查身份证。查到我们这桌时,由于我和另一女孩是外地身份证,并要我们出示全国人民都憎恨的“暂住证”,我解释说,我在某某公司上班,且出示了工作证,但他们根本不听我们说。将我和另一女孩带上了我从来没有坐过的、尖叫呼啸的警车。 当时我心想,只不过是没办暂住证吧,大不了到派出所交钱了事,可是,我完全想错了,到了派出所,一位警察先问我,与这女孩是什么关系。我说刚刚认识的朋友关系,他妈的个批!在老广警察的眼中,只要是佬仔、佬妹,女的肯定是做鸡,男的肯定是偷窃。看我的样子肯定不是象偷哥,其他办法又来了。我和那个女孩是分开问讯的,警察又问我,你是不是与这个女孩发生过关系,我说,没有!突然,这差佬一拍桌子,吼道:你小子还想抵赖,那个女孩都承认了,你还不承认。我说。没有就没有吗。差佬就出去了,把我一人凉在办公室时,此时已近晚上12点。又过来一位差佬,态度和蔼,问我:你是不是想给这女孩耍朋友,是不是想跟她做爱,只要你承认了,我们马上就可以放你回去。想着这么晚了,我只好说,我是想同她相处,至于做爱,那是以后的事。这个警察做好笔录,要我签字,我一看,大吃一惊,上面竟然写着,我已与该女发生了好多次关系。我拒这签字,差佬说,那你就等着吧,我又被凉了近两个小时,差佬又进来说,想得怎么样了,我说这样写,我肯定不签的。他又改写为,我想与这女孩发生关系。他妈妈的,我已被他们折磨得有些筋疲力尽了,我天真地认为他们也说了,只要承认了,我就可以回家,况且,这样写也没多大把炳。于是,写了,我只好同意,差佬说:不行,只能写同意。没办法,只好照办。签完字,我准备离开,差佬叫住我,叫我跟他走,结果把我带进了看守所关了进去。我感到无尽的屈辱,明明说好了我承认了就可以让我回家的,怎么还要把我关进来,我大声抗议,回应我的只有一声“咣啷”的关门声。唉!我现在只怪自己太天真。连差佬的话也相信! 进去时候,手机被收缴,连皮带。钥匙都收了。根本无法与外界联糸。我是关在一个临时性的小房间时,里面已经有了几个人,整个房间没有一块干的地方,屎尿就放在其中一角,尿液流满了一屋,人只能站着,根本不能躺下,蚊子特多,又肥又大,咬得人心烦气躁。我们中间有两个是贩毒的,这俩家伙特聪明,总在想着怎么跑出去。这个房间紧靠围墙,大门是用有一把大大的弹子锁锁住的,这两个家伙,这知从那里找来了一个园开钥匙扣,借助其他力量,把它弄直后,在地板上准备磨尖它,我进来的时候是2点钟,这两人才开始工作,我简直都怀疑他们能不能把这东西磨出来。我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到了五点多钟的时候,那两人居然成功了,他们先把它磨尖,用其撬开弹子锁旁边的锡,取出弹子,这锁自然就打开了。他们问我跑不跑,我想,我也没多大事,用不着跑。估计那两人已经跑远了,我假装大声喊了几声:有人跑了。警察问。我们都说,我们睡着了,刚刚才发现门开人跑了的。 第二天,临近中午,差佬才通知我,可以叫人来赎你,条件是两人罚款2000块,并补办暂住证。唉!经过一夜的折磨,方知道自由的珍贵,管他什么鸟警察说啥子东东,快些出来才是最主要的哟。连忙叫老板拿钱取人,交钱后,我向他们要收据,他们说明天来取,取你妈个大头鬼哟。我又问,给我定的个什么罪?他们不答。 我想他们肯定是给我定的意淫及企图嫖娼罪吧!此刻,我已经里面呆了整整15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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