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不知道你是当事人还是一个没有良知,没有同情心的市民?你所说的话是颠倒黑白,扭曲事实。本人是桂花街的居民,在我看到和听到的(桂花街众多居民)和你所说的相差很大,就算你们修理厂租的回风派出所的场地,就算你和某位领导有某些不为人知的关系,但我也要说明一个我亲眼见到的事实:5月6号,晚饭过后,我转路路过桂花街发现老派出所门外边的街上有很多人聚集,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后来知道是修理厂的老板娘)打电话叫来人打架,不一会儿就来了大约5,6个人不问青红皂白抓起那个卖黄瓜的小伙子就打,在一阵拳打脚踢后(打的胸部头部)把小伙子打瘫在地,后来又来了几个人接着猛踩了已经瘫倒在地的小伙子几脚,我看到惨不忍睹,当时围观的群众报了警等了四十多分钟都没来,然后又打了几个电话警察还是没来,据报警的人说;警察说他们正在吃饭 饭吃了就来。(这就是我们的人民警察这就是我们的保护神)这句话各位网友朋友还有我们的警察同志可以到桂花街随便找一个人了解就可知道我是不是在吹壳子。我不敢说我是一个有素质 有涵养 的市民 但是我是有同情心的人,卖黄瓜的小伙子才21岁听邻居说好像是三江的人在我们桂花街起早贪黑的赚一点养家的钱不容易啊,试问现在的年轻人又几个像他一样,修理厂的老板 你硬是有钱啊 不得了啊 你也可怜人家遭孽嘛,你还喊几波人去打人家。你还在这里冒充好市民。你不觉得你很丢人吗。至于他的称有没问题我想说大家可以来桂花街了解,当时卖的黄瓜还拿到别人的称上称过 是没有缺斤少两的。 希望你良心发现 去医院看一哈伤者 该你负担的你自觉点。不然你会遭天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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