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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乄嫼裙ゝ

关于桂花街买黄瓜纠纷引起的事件,请新闻播报准确核实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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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8 22:57 |
铁牛哥 发表于 2013-5-8 2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主观片面的语气已经出卖了你,你不是一个旁观者,你是打人者一方的人,想发贴来混淆视听,我就是桂花街 ...

到底应该是谁以良好的心态去看问题?再声明一遍,你没得任何资格在我面前炫耀你的洋洋文,请提升素质再进,话不过三!

发表于 2013-5-8 23: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电视上一片和谐繁荣,网络里到处黑暗无比。这是为什么该由谁来反思呢......!

发表于 2013-5-8 23:09 |
我晓得新闻365素质不高
发表于 2013-5-8 23:22 |
楼主你是杨曦的儿子吗?你真的是颠倒黑白,要凭良心说话,你晚上睡得着吗?像你这种人怎么给儿女带好榜样哦!
桂花街及周边街市这两天大家都在热议,请到群众中走走看看,把电视上没有曝光的更阴暗的了解一下。
那周边在现场的人多的是,公平也在老百姓心中!不像你,莫良心!
坚决用网络和群众力量把这伙人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净化巴中社会氛围!

发表于 2013-5-8 23:26 |
每个人都有知己的想法 但是楼主的表述明显有偏袒一方的嫌疑

发表于 2013-5-9 05:14 |
打人者还在这黑白颠倒,发这样的贴,你当我们住在桂花街的人都是傻的啊?

发表于 2013-5-9 06:56 |
︶人漁の眼淚ゝ 发表于 2013-5-8 22: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搞得你就像是个分辨是非的混蛋?还桂花街,桂花街多了去了。是你屋一个人的?你就是传说中数字界与字母界 ...

你tm养了欠查呀,,你去桂花街了解一下,,实事到底怎么样啊,,我不想骂人,但是你在逼我 SOB

发表于 2013-5-9 07:00 |
︶乄嫼裙ゝ 发表于 2013-5-8 22: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注意你的一言一行,不要觉得懂点洋文就拿出来炫耀哈,我既然发了此篇文章肯定会想任何后果来的,每个人都 ...

扯蛋,,有本事你继续硬着啊,,事实胜于雄辨。

发表于 2013-5-9 07:05 |
25楼哥门也看出来了哈,你看楼主那语气,出来编吗也用客观中立的态度才好糊弄人嘛。你这明显的偏袒一方的态度,傻子也看出来了,我看你才是真正的213.    骂我你嫩了点 ,

发表于 2013-5-9 11:04 |
都是吃多了没事做

发表于 2013-5-9 11:40 |
楼主不知道你是当事人还是一个没有良知,没有同情心的市民?你所说的话是颠倒黑白,扭曲事实。本人是桂花街的居民,在我看到和听到的(桂花街众多居民)和你所说的相差很大,就算你们修理厂租的回风派出所的场地,就算你和某位领导有某些不为人知的关系,但我也要说明一个我亲眼见到的事实:5月6号,晚饭过后,我转路路过桂花街发现老派出所门外边的街上有很多人聚集,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后来知道是修理厂的老板娘)打电话叫来人打架,不一会儿就来了大约5,6个人不问青红皂白抓起那个卖黄瓜的小伙子就打,在一阵拳打脚踢后(打的胸部头部)把小伙子打瘫在地,后来又来了几个人接着猛踩了已经瘫倒在地的小伙子几脚,我看到惨不忍睹,当时围观的群众报了警等了四十多分钟都没来,然后又打了几个电话警察还是没来,据报警的人说;警察说他们正在吃饭 饭吃了就来。(这就是我们的人民警察这就是我们的保护神)这句话各位网友朋友还有我们的警察同志可以到桂花街随便找一个人了解就可知道我是不是在吹壳子。我不敢说我是一个有素质 有涵养 的市民 但是我是有同情心的人,卖黄瓜的小伙子才21岁听邻居说好像是三江的人在我们桂花街起早贪黑的赚一点养家的钱不容易啊,试问现在的年轻人又几个像他一样,修理厂的老板 你硬是有钱啊  不得了啊  你也可怜人家遭孽嘛,你还喊几波人去打人家。你还在这里冒充好市民。你不觉得你很丢人吗。至于他的称有没问题我想说大家可以来桂花街了解,当时卖的黄瓜还拿到别人的称上称过 是没有缺斤少两的。   希望你良心发现 去医院看一哈伤者 该你负担的你自觉点。不然你会遭天谴的。

发表于 2013-5-9 14:11 |
人人都该我份忍让之心,宽容之心,人们都会认会钱权很重要,钱权在大自然面前是起不了任何作用的。

发表于 2013-5-9 17:17 |
“当然我是做为一个旁观者来说明这个事情的经过。因为新闻365确实对此事件的播报有误。”你以一个旁观者来主观的说明人家报道有误,你娃才有失客观嘛。事情要慢慢处理,你娃不要在这里唯恐天下不乱。

发表于 2013-5-9 18:37 |
巴中整体素质是好的,差的是极少数,楼主应该是打人方的,虽然没在第一时间看到现场,但是,通过这几天的了解,揭开了,打人方罪恶嘴脸,事实胜于雄辩,李书记来巴中,是我们的福气,要让过上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不是针对一部分人,而是整个巴中!结果肯定让群众满意的,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全巴中共同参与。

发表于 2013-5-9 18:39 |
既然是媒体,就应该准确的描述事件的前因后果,媒体的报道不应该是评判,媒体的报道应该是反映事件的真实状况!媒体报道的不准确性会滋生很多社会舆论!会对整个事件的处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上并非针对某事件,客观的,,,,) 本帖最后由 a923434324 于 2013-5-9 18:51 编辑

发表于 2013-5-9 18:43 |
铁牛哥 发表于 2013-5-8 2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主观片面的语气已经出卖了你,你不是一个旁观者,你是打人者一方的人,想发贴来混淆视听,我就是桂花街 ...

到头来,目的就一个钱字!

发表于 2013-5-9 18:45 |
热心肠的小妞 发表于 2013-5-8 2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你是杨曦的儿子吗?你真的是颠倒黑白,要凭良心说话,你晚上睡得着吗?像你这种人怎么给儿女带好榜样哦 ...

是非黑白也不是你一个人能评判的!

发表于 2013-5-9 18:46 |
不要再重演,巴城更美丽!

发表于 2013-5-9 18:48 |
米饭。 发表于 2013-5-9 17: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然我是做为一个旁观者来说明这个事情的经过。因为新闻365确实对此事件的播报有误。”你以一个旁观者来主 ...

貌似媒体报道得有个前因后果吧!
发表于 2013-5-9 18:49 |
woaiso 发表于 2013-5-9 11: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不知道你是当事人还是一个没有良知,没有同情心的市民?你所说的话是颠倒黑白,扭曲事实。本人是桂花街 ...

还是有很多人坚持真理,不歪曲事实,敢于还原事实真相。

我敢肯定地说,这里站在公正一方的人很多在此事前根本不认识卖黄瓜的小伙。
正因为老妇家族及不配当民警的民警的卑劣无耻行为激起大家的公愤,都要站出来替受伤者讨回公道。


恳请大家继续曝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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