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067|评论: 80

[民生杂谈] 通江县一地多卖 卓越博仁官商勾结擅自更改规划 “通江花园”业主维权惨遭殴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9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江县一地多卖 卓越博仁官商勾结擅自更改规划 “通江花园”业主维权惨遭殴打

我们是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通江花园”小区的400多名业主,我们先后于2006年左右购买该商品房,但由于该开发商被通江县政府各部门官员狠狠吃回扣,结果在工程上赔了钱就跑了,因此“通江花园”自2006年修建至今,相关职能部门都没有给业主办
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
    而今,通江县规划局在“通江花园”原规划范围内,通过倒卖土地、私自更改原规划设计等方法,在“通江花园”内部通过占用消防通道和绿化带的办法,重新规划修建“东方艺都”、“东方名园”和“上博豪门”三处高达三十多层的电梯公寓。这些规划让“通江花园”400多户居民犹如住在井底,暗无天日。特别是规划“上博豪门”的地方是原“通江花园”小区规划的绿化带和消防通道,宽度不足40米,现在施工方直接挖掉原距通江花园A、C幢的防滑墙,不仅损毁了原有的墙体,还直接影响了整幢楼房的安全。“通江花园”小区一、二期建设规划方案早在2006年就已经规划设计好,现在的规划是否符合通江县县城总体规划方案,是否经县政府办公会讨论通过?是否征求了“通江花园小区”一期业主们的意见,是否开了“听证会”?《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的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请问通江的党:你们治下的主管部门在规划时是否考虑这些符合上述规定?是否向广大业主公示你们的规划?施工单位是否是按规划施工?
    通江是一个“权大于法”的社会,在这里没有什么法律,县委书记和县长开会的“重要讲话”就是法律、政策和施政规划。政府官员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是政府的决定!”“这是县委的决定!”我们业主到通江县信访局、县委书记办公室反映问题,不但不理会,还叫武警抓人,把住在花园的一位小学校长头发都弄光光,被特警给弄得几天话都不敢说。
    有了政府部门的撑腰,开发商就更加肆无忌惮,直接在“通江花园”的墙角下施工,带着工人,直接冲到“通江花园”C栋楼下殴打维权百姓,并扬言:“通江花园里面没有住的当官的,也莫得有钱的,你们莫怕,给我整!”“东方艺都”“东方名园”和“上博豪门”施工方不顾百姓的日常生活,天天在午休、深夜和黎明时施工,严重干扰了我们正常的生活与工作,损害了我们的身心健康。
     无权无钱的业主泣血呼吁上级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1、调查被通江政府官员吃回扣跑路的房地产开发,除了“通江花园”开发商跑路外,据说还有“诺水云天”开发商、“石牛咀新区”开发商等;
     2、调查通江县规划局、国土局等官商勾结,一地多卖,擅自更改规划的情况,并责成恢复原有规划;
     3、调查政府官员参股房地产开发企业。据说“东方名园”和“东方艺都”的开发商通江卓越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就是通江县建设局个别领导参股的企业;
     4、责成通江县相关部门办理“通江花园”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
    “通江花园”广大业主有保留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权利,我们将用我们的行动甚至生命坚决捍卫属于我们自己的正当权益!
    “通江花园”全体业主
     2012年5月
签名二.JPG
签名一.JPG
图一.jpg

图二.jpg
图九.jpg
图六.jpg
图七.jpg
图八.jpg
图三.jpg
图四.jpg
图五.jpg

IMG_5608.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8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3-5-9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5-9 15: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花园系列问题已到矛盾暴发高峰期了,应该引起县委.政府高重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否则,通江花园将成为维稳的灾难区。

发表于 2013-5-9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商勾结是杂种,

发表于 2013-5-9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水能浮舟,也能覆舟,政府的领导们,要高度重视哈,历朝以来百姓的力量不能小看的。

发表于 2013-5-9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论坛里呼吁是没有用的!通江是土地财政,政府把土地那么高的价格卖给开发商,开发商怎么可能不开发呢?根源并不在开发商和建筑商!如果相关部门不把这块土地拍卖的话,哪来的开发和修建呢!

发表于 2013-5-9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说:一群王八蛋!
发表于 2013-5-9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要每次都把问题激化后,再去盲羊补牢,那就太晚了!!!:@:@:@[b]

发表于 2013-5-9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那么多人,领导们要注意哟,防止出现“瓮安事件“哟,到时候把帽子整丢了,就晚了哟。

发表于 2013-5-9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一个我们认识他,他打人你们就去把他的家里人弄死,

发表于 2013-5-9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信试一试,整死几个人自然有人管。

发表于 2013-5-9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打人视频录像传上来了?

发表于 2013-5-9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维权还不是为了钱,你搞这些有毛用,本质就一个字,,钱!

发表于 2013-5-9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花园的居民们你们受苦咯
发表于 2013-5-9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像话了,有图有真像,要求县委出来解释

发表于 2013-5-9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件本身不做评价,但业主和建筑商打架的事情我知道。
  好像是建筑商被打得头破血流······

发表于 2013-5-9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宕江派出所
                                      公       告

网友“通江花园2013”及  广大网民朋友:
    网友“通江花园2013”在麻辣通江论坛和天涯社区中分别发帖《四川通江县一地多卖 官商勾结擅自更改规划 业主维权惨遭殴打
》,贴中附有受伤者被打入住医院的照片。现公告回复如下:
    贴中所附受伤住院者为胡XX,男,34岁,就住在通江花园D幢。2013年4月14日上午,胡XX与其他住户一起去阻拦“东方名园”工程工地施工,与工地施工人员相互殴打,胡XX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赖XX均受伤,赖XX头部受伤。5 月8日,我所已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胡XX赔偿赖XX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5000.00元。
    欢迎广大网民朋友继续监督我所工作。
    特此公告
                                                                 二0一三年五月九日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3-5-9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水能浮舟,也能覆舟,政府的领导们,要高度重视哈,历朝以来百姓的力量不能小看的。

发表于 2013-5-9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的不是人,只知道挣钱,不管人民死活

发表于 2013-5-9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这些当官的就是不是人,光乱搞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