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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通江县一地多卖 卓越博仁官商勾结擅自更改规划 “通江花园”业主维权惨遭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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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花园2013网友:
     你好!感谢你对通江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现就你所关心的 “东方艺都、东方名园、上博豪门”项目规划情况回复如下:
     “东方名园”项目原为“通江花园二期”E、F幢,是通江花园项目的一部分,2003年规划该两幢房屋的层数为8F/-2F(共10层),与通江花园D幢间距为10米,与C幢间距最窄为14米。因从县人行至三完小的道路贯穿拟建E、F幢房屋的地块,E、F幢房屋一直无法建设,16户被拆迁人、40户修建一期时已售房数年不能还房、交房。为此,开发企业先行将道路改建于规划的24米大道,承担了修建道路的征地、拆迁、工程等费用。鉴于原规划方案中E、F幢与D、C幢间距不符合《通江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规定标准,原规划方案未配置停车库(位)等设施,同时也为解决因道路改建费用引起的遗留问题,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经县政府批准,调整了原规划方案。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在“通江花园”小区进了公示,相邻住户未提出异议。调整后,东方名园与相邻D幢间距为18米、C幢房屋最窄间距为21.4米,达到了《通江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要求,不影响D、C幢房屋采光、通风,增设了停车泊位176个和物管用房,东方名园与D、C幢之间的公共活动空间也由1000㎡扩大到2200㎡,有利于整个小区环境改善,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因道路改建等引起的历史遗留问题。
     “上博豪门”项目原为“通江花园三期”,也是通江花园项目的一部分,原规划建设四幢房屋。原开发企业在完成通江花园一期开发后,因资金问题无力继续开发,造成项目内的13户被拆迁人数年不能还房。为此,2012年4月,经县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由南充博仁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上博豪门”项目,为使项目盈亏能够平衡以保障被拆迁户还房,调整了原规划方案,调整后共修建前、后两幢房屋。其中后幢于2012年11月得到规划许可,已开工建设,该幢与通江花园 C幢相邻,相互间距符合《通江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要求。前幢尚未审批,也未开工。
     “东方艺都”项目与“通江花园”B、D幢房屋相邻,相互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经县规划局协调,开发企业与B、D幢64户居民于2012年8月已经达成了补偿协议。


                                                                                               通江县规划管理局        
                                                                                                2013年5月10日        

本帖最后由 县规划管理局 于 2013-5-10 18:07 编辑

发表于 2013-5-10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花园2013网友:
你好!感谢你对通江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现就你所关心的 “东方艺都、东方名园、上博豪门”项目规划情况回复如下:
“东方名园”项目原为“通江花园二期”E、F幢,是通江花园项目的一部分,2003年规划该两幢房屋的层数为8F/-2F(共10层),与通江花园D幢间距为10米,与C幢间距最窄为14米。因从县人行至三完小的道路贯穿拟建E、F幢房屋的地块,E、F幢房屋一直无法建设,16户被拆迁人、40户修建一期时已售房数年不能还房、交房。为此,开发企业先行将道路改建于规划的24米大道,承担了修建道路的征地、拆迁、工程等费用。鉴于原规划方案中E、F幢与D、C幢间距不符合《通江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规定标准,原规划方案未配置停车库(位)等设施,同时也为解决因道路改建费用引起的遗留问题,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经县政府批准,调整了原规划方案。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在“通江花园”小区进了公示,相邻住户未提出异议。调整后,东方名园与相邻D幢间距为18米、C幢房屋最窄间距为21.4米,达到了《通江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要求,不影响D、C幢房屋采光、通风,增设了停车泊位176个和物管用房,东方名园与D、C幢之间的公共活动空间也由1000扩大到2200,有利于整个小区环境改善,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因道路改建等引起的历史遗留问题。
“上博豪门”项目原为“通江花园三期”,也是通江花园项目的一部分,原规划建设四幢房屋。原开发企业在完成通江花园一期开发后,因资金问题无力继续开发,造成项目内的13户被拆迁人数年不能还房。为此,2012年4月,经县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由南充博仁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上博豪门”项目,为使项目盈亏能够平衡以保障被拆迁户还房,调整了原规划方案,调整后共修建前、后两幢房屋。其中后幢于2012年11月得到规划许可,已开工建设,该幢与通江花园 C幢相邻,相互间距符合《通江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要求。前幢尚未审批,也未开工。
“东方艺都”项目与“通江花园”B、D幢房屋相邻,相互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经县规划局协调,开发企业与B、D幢64户居民于2012年8月已经达成了补偿协议。
通江县规划管理局        
2013年5月10日        

发表于 2013-5-10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上的回复,有喜有忧,喜的是现在通江的相关部门,在网络舆论相关方面,进步得很快嘛,至少可以正面面对网友关心的问题
忧的是,就你们部门所做的一切工作,如果让通江人来打个分,可能都不及格,如果不信你们就试试,别的就不说了
发表于 2013-5-10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去买房,看他修房还有什么用。
发表于 2013-5-10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要相信邪不胜正,共产党的天下,法制社会朗朗乾坤,加油雄起!!!

发表于 2013-5-11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化管理局乱求整

发表于 2013-5-11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谓的:“通江花园”业主维权惨遭殴打。那干吗还要给打人者赔医药费呢?只能说明你别有用心哦。

发表于 2013-5-11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谓的:“通江花园”业主维权惨遭殴打。那干吗还要给打人者赔医药费呢?说明楼主你颠倒事实,别有用心,建议楼主以后发帖不要轻易暴露自己的真实目的。

发表于 2013-5-11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化管理局乱求整

发表于 2013-5-1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筹分发站内信

发表于 2013-5-13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底,通江的问题不光是政府和开发商的问题。对于当前通江的居民对于生活品质的追求不高。导致盲目的追求城市生活带来的烦恼。城市生活的美好每个人都向往。但是在如此狭小的空间如何才能带来信服的生活,我弟弟在物资局买的房子在七楼,也只有在七楼和八楼上面才有阳光。我对此没有语言。房子价钱在当时不便宜,不明白为什么花钱给自己买一个见不到阳光的房子。如果大家抵制,不买,一个失败的楼盘会带动一个政府反思。如此不堪的杰作。带来了什么。官员发财了。开发商富了。居民遭殃了。如果几年以后通江发生5.12这样地震。死人会是什么样子。相信政府的这些官员也不一定逃得出几个。

发表于 2013-5-13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通江花园老百姓蓝天  还通江花园老百姓一点空间  不作为的官僚 不作为的政府  你们简直是一群法西斯。如果不解决好通江花园的问题  全体业主上告到北京。

发表于 2013-5-13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通江花园老百姓蓝天  还通江花园老百姓一点空间  不作为的官僚 不作为的政府  你们简直是一群法西斯。如果不解决好通江花园的问题  全体业主上告到北京。

发表于 2013-5-13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拿到房产证,还不如去买小产权房了

发表于 2013-5-14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龙文 发表于 2013-5-9 15: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通江花园系列问题已到矛盾暴发高峰期了,应该引起县委.政府高重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否则,通江花园 ...

听说不是网上网民反映的情况,具体原因是个别通江花园业主想整开发商的钱钱哟

发表于 2013-5-14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直接实名举报至省纪委。

发表于 2013-5-1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谁叫你们买通江的房,奸商和贪官建的房你们也敢买来住!服你们了 :lol
发表于 2013-5-14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老百姓看似在维权,其实质就是挑唆大家,利用群体力量已达个人目的。
发表于 2013-5-14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通江县人民政府在网上公布的《通江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其实大部分老百姓都觉得,通江的建设按这个规划执行那就很好了。只不过人们心里不平衡,开发商在眼睛边上修房子,不去找点麻烦,一是显得我们这些人没本事;二是不整点钱出来心里也不甘,大家都心照不宣,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发表于 2013-5-15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通江生活的人都能体会到 通江的国土局 规划局 就知道卖土地 建房子 看吧通江搞得什么样子 街不像街 巷不像巷 从不考虑百姓的出行 。杂乱无章。真实一帮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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