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规定,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
文/直隶巴人
交通运输部官网昨天上午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这样的条款成为舆论的焦点:“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一时间,无数网友提出质疑:惠民的免费政策怎么最后变成了延长收费年限?免费20天,是不是最后就要多收一两年?(南都网5月9日)
瞧,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吧,刚沾了点人家的“蝇头小利”,还没吧嗒出甜味来,就让“便宜”噎住了。急吼吼要免费,好,一年给你免20天,人家可要多收一两年了,这下该谁傻眼了。
其实这个结果早该预料到,别忘了去年刚实施这个免费政策时,不少路桥公司不是拖延就是抵触,有的甚至给政府施加压力,更有一些专家学者列举“重大节假日高速免费充满着各种“罪”—不仅给上市公司带来“利空”,伤及公共财政,而且还让政府违法,把上市公司搞得一团糟……
今天的结果早在当初就做好了铺垫,只是民众太善良,只顾着高兴,早忘了狼吃肉是不会吐骨头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对“吸血”机器来说这边少吃了一口,那边人家就要你还回两口,折腾来折腾去受了罪不说,还要被人家多收回去,真真是得不偿失呀。
惠民政策成了忽悠政策,既然交通部要做征求民众意见,咱也不妨掰扯掰扯。其一,免费只是针对7座以下的小客车,大货车和享受到好处的车子也要跟着延长缴费吗?其二,20天的免费路桥公司少收多少?以南京二桥为例,所有一年的免费额超过了1亿元,而一年的收费额是8亿元,8:1比例太划算了吧。
20天免费只不过拔了一毛,就给其收益带来影响了?2012年上半年,11家高速路上市公司毛利率攀升至72.77%,因高毛利引发网络对高速路“暴利”大讨论的重庆路桥毛利率,出现下降,但依然居首位,达87.76%;此外,湖南投资、福建高速的毛利率,也超过70%。如此高的暴力刚出了点血就要加倍的补偿,在这些利益集团的眼里,永远多收钱永远榨取百姓的血汗好像是天经地义的,国家一个惠民政策反倒又成了这些利益集团趁机更加敛财的借口,谁给民众一个公道?
免费20天换来多收一两年,我们想问的是凭什么?仅仅凭交通部一句话?如果交通部只是维护这些路桥集团的利益,不顾及民意,与其这样,那还不如不免费的好,民众被忽悠不起。
央视新闻:【交通部:假日公路免费?补回来!】据交通部网站,近日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提出修改意见:1收费公路若受免费政策影响拟可延长收费。2还贷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高速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原则收通行费。3收费可据交通流量适时调整。网友:免费午餐不好吃,原来在这儿等着呢!
舞wunan001:据人民网报道,近日交通部拟出台新条例,节假日的公路免费有可能通过延长收费年限作为补偿。这样的免费真是大忽悠,忽悠老百姓开车出门旅游多消费多缴税,而公路部门通过偶尔短暂的免费巧妙换取了收费年限的延长,老百姓是傻子吗?政府部门能真诚点吗?免费注定都是陷阱吗?
汽车潮邦:【说好的“免单”咋就成了“赊账”】每次节假日高速“免单”,总会让人有一种得了小便宜的窃喜。但是算笔账,会让人吐血。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规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但因为节假日“免单”可被适当延长。“免费政策”是以天来计算的,而“适当延长”是以年来补偿的!(青年时报)
本帖最后由 青烛 于 2013-5-10 10:2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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