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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241|评论: 20

写在观音汉白玉像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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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6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端坐莲台,

假装对我不理不睬;

你坦胸露臂,

分明是在弄骚卖乘!

阿弥陀佛......

你要说什么就赶快说出来,

不然,一会我走了,

看你又向谁去吐露表白!

我是男人,

非是不能理解你那异性的风采!

只因你那非血肉之躯,

哪能拨动我爱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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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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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6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观音菩萨慈悲心

岂容凡夫亵神灵

规劝世人多行善

莫辱佛门遭报应

发表于 2007-10-7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意思,不过不要惹观音不高兴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抄录一首古人的:

来在白衣大仕前,

不求佛来不拜仙,

但求几滴杨枝水,

洒在人间并蒂连。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抄录一首古人的:

来在白衣大仕前,

不求佛来不拜仙,

但求几滴杨枝水,

洒在人间并蒂连。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岂容凡夫亵神灵”

哈哈!不敬神灵,不畏权威,正是此诗要抒发的真正胸意!

发表于 2007-10-10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岂容凡夫亵神灵”

哈哈!不敬神灵,不畏权威,正是此诗要抒发的真正胸意!

——看来萍水眼“尖”啊……嘻嘻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何田田在2007-10-7 20:24:00的发言:

楼主有意思,不过不要惹观音不高兴了!a

菩萨倒没生气,却是善男信女一类憋不住心中的怒火。你没见那坐在沙发上的萍版主不就骂我要遭报应吗?全忘却了菩萨慈悲为怀的教诲!

我从来就认为:信神神附身,信鬼鬼上门。我神鬼不信,百毒不侵,怕什么报应不报应!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0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em18][em18][em18][em18]

发表于 2007-10-20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宗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现象,这点已经不可否认了。

如果没有佛教,没有天主教,必然有其他名字的宗教。

宗教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其实也是一种精神,一种情

怀[即使虚无----但未必]的寄托,这中间有着很悠久深成的

含义。这与先人蒙昧时期对大自然现象不能解释时的一种图

腾崇拜[原始宗教]是不同的。所以,尊重宗教,也是尊重宗

教信仰,首先是一种平等之心,还是一种厚重的爱心。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0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克思是这样评价宗教的,不知是否正确?“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发表于 2007-10-3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灌水哈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宗教是苦难者的呻吟,是毫无心肝的世界的情操,是缺乏精神的精神状态。它是人民的鸦片烟。

           马克思《黑格尔法律哲学批判》(一八四三年)

发表于 2007-11-1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见那坐在沙发上的萍版主不就骂我要遭报应吗?

~~~~~~~~~~~~~~~~~~~~~~

楼主:我可没有骂你呀……

那四句诗中没有一句脏话呀,我晕……

观音菩萨慈悲心

岂容凡夫亵神灵

规劝世人多行善

莫辱佛门遭报应

再说这几句话也没有骂你呀……

发表于 2007-11-1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说几句

  游昭觉寺 

    丙戊初一游昭觉寺感怀

人潮接踵又摩肩,小贩香烛值万钱。

帅哥靓妹携手笑,信女善男扣头虔。

心存良善必多福,身有恶行谁可怜。

泥塑金身虽跪拜,未曾积德也枉然。

发表于 2007-11-1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克思是这样评价宗教的,不知是否正确?“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宗教是苦难者的呻吟,是毫无心肝的世界的情操,是缺乏精神的精神状态。它是人民的鸦片烟。

           马克思《黑格尔法律哲学批判》(一八四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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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头整齐的乌发,淡青色的胡须闪闪发亮,手挽着一个娴雅、美丽的姑娘。他们在几个小时以前刚刚举行过婚礼教堂登记簿上写着:一八四三年六月十三日举行婚礼。卡尔·马克思先生,哲学博士,住在科伦;约翰·贝尔塔·尤利亚·燕妮·冯·威斯特华伦小姐,无职业,住在克罗茨纳赫。 马克思燕妮 ...

 [可见卡尔·马克思上教堂举行婚礼是要遵循宗教礼仪进行的......当然,他上教堂不会只这一次,且与虚伪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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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颁布的宪法: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

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

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

巴山松朋友的现代诗能引起大家极大的兴趣,有不同意见本属正常。对于现在一些寺庙疯狂的

敛财行为,我是持反对的,我想,这不是佛教的宗旨。

谢谢!!

发表于 2007-12-17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

发表于 2007-12-18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一村先生所言:

对于现在一些寺庙疯狂的敛财行为,我是持反对的,我想,这不是佛教的宗旨。

~~~~~~~~~~~~~~~~~~~~~~~~~~~~~~~~~~~~~~~~~~~~~

    年前带孙子进一山寺,佛相庄严,令人起敬。但旁边几个小沙弥就不那么庄严了,衣着随便,其中一个还在玩弄手机……。孙子问我大殿前那个箱箱上“随喜功德”是什么意思,我给他解释后又送了他几句顺口溜:

    大佛小佛相庄严

    时髦沙弥两边站

    随喜功德知多少

    佛不要钱人要钱

   我礼事佛,也常从佛说中吸收处世作人的营养。但我不信佛,因为几十年前自己曾经对着一面红旗发过誓……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山门铜绿锈,无处不尘埃!

 楼主| 发表于 2014-5-1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门铜绿朽,无处不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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