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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巴山雪豹

[原创]通江县医保局存在很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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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2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些象泼妇吵架啊?[em04]  任何时候都是事在人为哦

发表于 2007-10-2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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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63楼朋友,你要搞懂权利何义务对等的含义哟。

    我们企业也是按时扣了个人部分的,但是都在单位的帐户上,由单位在统一缴纳;象你们那种由县国库支付中心通过发放工资扣的个人部分,那些扣款也在你们单位的扣款户上,由单位统一划转给各个社保经办机构的;不是你们个人应缴的扣了就算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了;据我的亲戚讲,他们乡镇广播电视站和广播网络公司个人部分都是扣了的,但单位就是没有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63楼朋友,你说象这样的你该怎么办呢?

    不要在哪里只看到自己的权利要享受,你怎么不去监督和过问单位履行了缴费义务了吗?

发表于 2007-10-2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找的谁给你打招呼,介绍给大家,我们都找他去,还不?

发表于 2007-10-2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巴山雪豹在2007-10-10 22:30:00的发言:

1、我县的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财政预算是以在职职工实际工资基数预算的,但医保局以我市的平均工资算账,部分职工实际工资超出交费基数,又以实际工资结算,那统一一个标准从何谈起?

2、从报费来讲,我不是凭空臆想,我曾报过费用,我也是受益者,但是通过打招呼的手段,费用比例是提高了的。

3、因为没有交齐单位负担的医疗保险,是何原因?那就是超出财政预算的那一部分!

4、医保局不给职工报费,那就是滥用职权,侵犯职工利益!

既然你也是一个不自律的人,找人贪便宜,为什么还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发表于 2007-10-22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巴山雪豹,因为我的朋友也是受害者.

    医保局的职责是什么?请医保局的同志回答一下.就只是对经费的管理吗?征收要那个部门来整?你们不都在讲权利我义务对等吗!我只知道,单位每个月在我的工资里面是扣了的,对于我来说就算是交了的了,我就进了交费的义务,我报帐就是我的权利.

   和谐社会何是才能实现哟!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4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babyfish在2007-10-23 11:20:00的发言:
你找的谁给你打招呼,介绍给大家,我们都找他去,还不?

babyfish,愚笨之极!

发表于 2007-10-26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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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5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是,你只要懂了,全国人民都懂了!

发表于 2007-10-25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政策.就不要乱发贴.社会保险是国家政策保险,是可信的,建议你多学习一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再来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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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报过费用,我也是受益者,但是通过打招呼的手段,费用比例是提高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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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09]这兄弟的确不厚道.属于典型的欠[em09]

发表于 2007-10-26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关心医疗保险,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好的.

我的感觉,县医疗保险局应该是好的.昨天晚上看电视,他们单位的头儿就网友门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正面回应.应该说体现了一个单位对参保职工的负责精神.

我不希望大家因为一己私利的原因,把问题扩大或者夸大.这样不是楼主的本意,也不是大家的意愿.

发表于 2007-10-29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雪豹,既然你讲的有理,同时又是某种情况下的受益者,我建议你去向纪检或者审计部门举报,一查不就明白了吗?何必在这里说来道去的?

    你说是吗?

发表于 2007-10-29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雪豹,既然你讲的有理,同时又是某种情况下的受益者,手中有证据,我建议你去向纪检或者审计部门举报,一查不就明白了吗?何必在这里说来道去的?

    你说是吗?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偶然一遇在2007-10-29 12:39:00的发言:

    巴山雪豹,既然你讲的有理,同时又是某种情况下的受益者,手中有证据,我建议你去向纪检或者审计部门举报,一查不就明白了吗?何必在这里说来道去的?

    你说是吗?

也是,道理讲明,大可不必去举报吧!真要事事举报的话,岂不天下大乱!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三叶草籽在2007-10-22 14:58:00的发言:
QUOTE:
医保、社保、就业都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大家关心这些都是应该的,但是为什么偏偏喜欢就事论人呢?为什么偏偏喜欢那些单位出些贪污犯呢?

难道是我想出就出吗?事在人为,不自律的话,又怪谁呢?

发表于 2007-10-30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关注了你的几个帖,怎么就喜欢揭露丑的,下回说说通江好的一面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0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净心在2007-10-30 0:23:00的发言:
楼主:我关注了你的几个帖,怎么就喜欢揭露丑的,下回说说通江好的一面吧。

好的,一定注意,谢谢你了!

发表于 2007-10-31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em05][em05][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7-11-14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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