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成都数百名公务员身份莫名消失 疑被李春城占用
王倩莫名其妙的“待定”、梁军曾在部队服役十六年,根据成都市武侯区党委要求及成都市人事局文件规定,公务员身份被征用,武侯区13个街道办事处,有三百多名公务员“被自愿”“自愿改为参公”了,在2009年9月,他们街道办书记拿着这份自愿书,挨个找他们谈话,以不填就“降职、今后不能晋升、甚至开除”等话,强迫他和街道办其他十几名公务员签字。那段时间有朋友问梁军,别的街道办都上访去了,你们街道办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梁军才知道“被参公”一事,当时他还跟朋友打趣,自己是部队转业过来的,不占街道办公务员编制,街道办领导一定不会让他“被参公”。
梁军没有想到,当时的晋阳街道办领导竟然直接帮他代签了“自愿改为参公”申请书。直到好多天后,当时的领导才把他和其他13名“被参公”的公务员叫过去开会,称2006年党工委按武侯区党委指示,根据成都市人社局文件要求,一些干部的身份根据文件要求,已经改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简称“参公”),这些在2006年已经确定改为“参公”的人员,要追加补填个人自愿申请改为“参公”的申请书,并在人社局事先准备好的自愿改为“参公”的申请书上签字,梁军也在必须“自愿申请”的名单之列。
五一期间,一位湖南人给王倩打电话,说他在网上看到了王倩的事情,发现他们也是在2006年被强制改为参公人员;
一名湖北科员则抱怨自己报考了公务员职位,录取后才发现编制变成了参公,当地人事局的解释是“工作失误,没办法再更改了”。
看完报道,我发现我的经历怎么给他们一样甚至过之而无所不及呢?2001年,我服役十几年转业,被安置在政府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2003年,县以事业单位超编为藉口,搞了一个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我们这些当兵的,有的镇一次就下岗了9个,按照规定,军人转业安置是自带了编制的,下岗的时候,同样要求我们必须写一份《自动辞职报告》,同样威胁说,如果不写,按开除处理,开除处理就没有两年的基本工资(安置费),而且机构改革一结束,党委就要求我们去填写什么表,将我们的组织关系一个个下放到曾经的老家村支部,我同样没有去,最后不管你填与不填,统统转去了村支部,为什么呢?难道我们的组织关系在社区也不行了,碍着它们了,非要流放一没有户口二没有土地的农村(当然,我从此以后再没有过问过什么组织关系呀,选举呀,学习呀,党费呀什么的,十年了,是不是自动除名什么的,有意思吗?)?因为我认为不公,(在三留二的改革中,我的笔试成绩第一高出二三名二十几分、群众评议不分伯仲,只是在大比分的领导考核中党委九个给二三名人均打了九十几分接近一百分而给了我区区的七十几分,而且呀,按规定领导考核应该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我们却是在笔试公布后进行的,你说是什么原因?最终我以总分零点几分而下岗,我曾经追着问党委委员,为什么,是因为我的工作、能力还是什么原因,一个个避而远之均异口同声的说不知道什么原因,后来呀,党委委员们调的调、升的升,书记大人也全身而退、退休了,才有人透露出来,即便你考壹佰分,同样下,因为书记在党委会上打了招呼的),拒绝写《自动辞职报告》,至今我也不知道是谁替我写了《自动辞职报告》,反正一年后我还是拿到了下岗费。
为此我还曾经怀疑,自带编制的安置是不是就是忽悠,安置我们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编制,如果有,为什么一个县委文件说超编就超编、说下岗就下岗,你说我们是因为超编下岗,哪嘛当初为什么要将我们安置在一个超编的单位?为什么我们因为超编而岗,你们马上又迫不及待的以缺编而进人呢?取消我们的编制应该履行一个什么程序?是谁才有权利取消?这样说安置就安置,说超编就超编,说下岗就下岗,说进人就进人,还有没有规矩?这样的机构改革岂不儿戏,事业单位岂不成了县委书记的家天下?
看了《成都数百名公务员身份莫名消失 疑被李春城占用》,我更加怀疑,我们的事业编制是不是也被人占用?究竟是谁?或者我们的安置就是忽悠,本来就没有编制。我想知道究竟是为什么,希望泸县能给一个站得住脚的答复。我等待,哪怕再过十年、二十年,哪怕你给我扣帽子,揪辫子,打棍子,没关系,来吧,反正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我现在一无所有。
本帖最后由 一口喝干长江水 于 2013-5-12 17: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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