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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Q1635180100

[群众呼声] 通江县下设广播站有行政罚款处罚权吗?是否可以不开罚款单就直接收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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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7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能力的朋友,帮我鉴别一下,这个无中生有的赔款收据,是否涉嫌伪造巴中市财政局的官方印章?号码:0030126

发表于 2013-5-18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QQ1635180100 发表于 2013-5-17 2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能力的朋友,帮我鉴别一下,这个无中生有的赔款收据,是否涉嫌伪造巴中市财政局的官方印章?号码:003012 ...

    这只是一零时收据,不收财政监管,并不是什么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发过来说广播局有这一收费项目吗?

发表于 2013-5-18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tj璧山坡 发表于 2013-5-17 14: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635180100”网友:
        你反映的《通江县下设广播站有行政罚款处罚权吗?是否可以不开罚款单就直接收钱了事 ...

       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我的天啊,广播局还有这收费项目啊?

发表于 2013-5-18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受监管的收据吧?

 楼主| 发表于 2013-5-18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缘尽缘灭 发表于 2013-5-18 0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受监管的收据吧?

受监管与否,姑且不论。但收据上刻有巴中市财政局的印章,需要核实是否伪造。

 楼主| 发表于 2013-5-18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缘尽缘灭 发表于 2013-5-18 0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只是一零时收据,不收财政监管,并不是什么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发过来说广播局有这一收费项目吗?

受监管与否,姑且不论。但收据上刻有巴中市财政局的印章,需要核实是否伪造。

 楼主| 发表于 2013-5-18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浪客(成都作家),与柔弱家庭在50元的地下室出租屋内合影(邓建波15岁大女因帮助拍照,未在画面内)

沧浪客(成都作家)与柔弱家庭在50元的地下室出租屋内合影(邓建波15岁大女因帮助拍照未在画面内)

沧浪客(成都作家)与柔弱家庭在50元的地下室出租屋内合影(邓建波15岁大女因帮助拍照未在画面内)

 楼主| 发表于 2013-5-18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浪客(成都作家),与柔弱家庭在50元的地下室出租屋内合影(邓建波15岁大女因帮助拍照未在画面内)

沧浪客(成都作家),与柔弱家庭在50元的地下室出租屋内合影(邓建波15岁大女因帮助拍照未在画面内)

沧浪客(成都作家),与柔弱家庭在50元的地下室出租屋内合影(邓建波15岁大女因帮助拍照未在画面内)
发表于 2013-5-18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吧,会有这样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3-5-18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慎告纪委的个别同志:我的神经是非常正常的。所以没有聊上几句话,就动辄妄断对方神经上有问题,便显得武断而无知。一个人一辈子在一个坛子里被一种人工饲料喂大,反而容易真正出现神经性问题,至少难以避免坐井观天的眼界局限。

从基本的与人相处的道德礼貌角度来讲,在一个场合里交流,当交谈一方在谦卑、心平气和地陈述事件或表明观点的时候,你不应该突兀地面刺对方有神经问题,思维问题,或指责对方的素质教养。

谦卑与礼貌,是与人相处的最基本的方式。

人的高下,或道德水平的高低,或认知能力的短长,不是以官场地位而论。位为至尊,而一朝沦为阶下囚者,为世人唾弃,不在少数。

长期在一个坛子里染色,很容易成为郁塞混沌之物。如果能够畅游长江大海,则能得天地之自由。

一个美丽的玻璃缸子,看上去很美,进去了,则成了真正的思想的囚笼。

位尊而弃笼者,多矣!位卑而智短,只得从乡野“八大员”做起,削尖脑袋,钻进囚笼,自以为得庙堂之伟岸,则燕雀之志哉!

人各有志,何须见面论短长,打量看高低?

如果我的耳朵出现了生理性问题,上述“扯淡”,还望海涵,付之一笑。






发表于 2013-5-18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电网络公司,一群狼心狗肺的东西,欺负贫弱百姓,缺德昧心事做到家了,必将万人唾骂。你们收3000元,从何而来,损失预算可以摆出来吗,真是放你娘的狗屁,活脱脱的土匪抢人......建议楼主在舆论声援的同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为受害者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乡悠远 发表于 2013-5-18 23: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广电网络公司,一群狼心狗肺的东西,欺负贫弱百姓,缺德昧心事做到家了,必将万人唾骂。你们收3000元,从何 ...

谢谢你的热心支持。
我感觉网民怎么都有一种古道热肠。
谢谢所有网上支持邓建波先生的朋友们。
但老实说,这些天的遭遇,使我心里真是那个透心的的凉啊。人性的残忍,冷酷,狂妄,彼此仇视;官员的愚钝而自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人格分裂,以正常为不正常,以不正常为正常,坐井观天,鼠辈之志,令我沮丧得只想闭上双眼。
20多年一直没有踏上这片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近些年,我内心时时贪恋远离钢筋水泥、车水马龙而拥有青山绿水、和风细雨的少年家园。为逃脱苦难和愚昧,曾经从这里走出,义无反顾!20余年的变迁,苦难和愚昧似乎离我们渐行渐远,然而,人的心灵的沦落,官员人性的异化和精神的低俗,仿佛让我再一次看到上个世纪90年代颓废与荒凉的凄景。
精神还没有泯灭的人们,都在网上来寻找慰藉,彼此取暖了。现实让他们找不到怡情的美丽。

发表于 2013-5-19 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很关注此帖,因网上个别人喜欢攻击不同意见者,本不想谈,只想看,但我总有不吐不快的念头:纵观前因后果,希望广电单位清醒一下,理智对待此次事件,因为你们的工作的确有失误(个人看法):
    1、赔偿款是怎样计算的?票据不写,可理解(也许损坏人看不懂。或计算复杂,发票难于表述等),但应对该帖进行回复解答说明啊。
    2、发票与收费应同步,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应开个临时收据吧。现在看来,收费后10多个小时后才开出和出具发票,难免使人产生颇多联想……。
    3、我认为,穷人犯法,照样受罚,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邓某某一是态度较好(网上所说);二是损失不大(相对而言);三是邓明显属社会弱势群体(家徒四壁),显属从轻处理对象,可令其维修和恢复原样,甚至可轻到批评教育即可。3000,如维修用不完,应忍痛退回为上策!
    一人之言,难合众意,与他人观点相左的,望理解。

发表于 2013-5-19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意见,十分客观、人性。3000元对贫弱的当事者不是个小数,而真正的损失有3000元吗?本人对光缆线路建设的概预算略知一二,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机械使用费等,不说维修,就是新建几十米4芯光缆也不可能达到3000元,1/10都绰绰有余,小可说广电网络不诚信欺骗老百姓不懂,大可说广电网络没人性抢夺老百姓财物犯了欺诈罪。而可悲的广电网络公司,当了强盗抢了别人的东西,还那样理直气壮、不可一世(从整个事件的经过和广电网络的回帖大家可以看出)。真是让人气愤.....

 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自由民 发表于 2013-5-19 0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人很关注此帖,因网上个别人喜欢攻击不同意见者,本不想谈,只想看,但我总有不吐不快的念头:纵观前 ...

巴山自由民兄:向你真挚地致敬!

你言辞极其中肯,表达理性,周详,客观,公允。看来,你对此事非常关注。

谢谢你道义上的鼎力相助。

稍有瑕疵一二,须指出:

1,收据的开具与送达,不是在事发10小时后,乃是在47小时后。

具体时间的推算如下:邓建波先生,2013年5月15日19点左右,交现金3000元,收款人(或单位)未开任何形式的票据,亦未打一纸白条。

2013年5月17日18点左右,镇广播站送收据到邓建波先生的出租屋,邓在建筑工地做活路,邓太太在家,她不知是否应该接纳收据,找到我问意见,我说接。

但我还是疏忽了。如果当时我机智,思维周全一点,应该令广播站同志必须备注收据送达的具体时间。我自己也没有清楚地看到上面写的开具时间为5月16日。

当然这个问题,是鸡毛蒜皮,与大事件关联度不大。而且我做的一系列采访取证工作,足以证明收据送达滞后的这个事实。

2,开具的不是发票,是收据。照片上完全显示了的。至于这张收据,是否合法,是否属于伪造,有待专业人士考证。我们静观事态的发展。


再次向“巴山自由民”兄致敬。我们都是炎黄之后的自由民。

向所有关注邓建波先生事件的网民朋友,致敬!


李栋柏  (成都作家,笔名:沧浪客):189 0818 8964

腾讯微博:310724936

 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乡悠远 发表于 2013-5-19 12: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楼上意见,十分客观、人性。3000元对贫弱的当事者不是个小数,而真正的损失有3000元吗?本人对光缆线路 ...

向悠远兄致敬!

事件的进展,还需要你一如既往地支持。

关注弱者,维护公正,建构良性的社会生态,不是靠某一个人,而是靠我们大家。

再次向悠远兄致敬!

李栋柏(常用网名:沧浪客)叩敬!

发表于 2013-5-1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件政府应出面严查督办,给通江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要不领导天天跑项目都是于事无补,安定团结,和谐共进才是人家来投资的好环境!!
发表于 2013-5-19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打击一下垄断企业的嚣张气焰。

发表于 2013-5-19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广电网络公司贝莱就是一群强盗,不仅仅欺压敲诈老百姓;还出台霸王条款,要求必须安装机顶盒,否者掐断电视信号;另我们村子有一边远居民,光纤不能到达,便买了一个市场上的小锅盖,结果还备没收了(谁赋予你们没收的权利)。简直强盗一群。我们支持李栋柏,更支持邓建波!支持你们讨回合法权益!必要时我们可以写联名信。

发表于 2013-5-19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广电网络公司本来就是一群强盗,不仅仅欺压敲诈老百姓;还出台霸王条款,要求必须安装机顶盒,否者掐断电视信号;另我们村子有一边远居民,光纤不能到达,便买了一个市场上的小锅盖,结果还被没收了(谁赋予你们没收的权利)。简直强盗一群。我们支持李栋柏,更支持邓建波!支持你们讨回合法权益!必要时我们可以写联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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