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新闻网的老师帮我请律师和专家解答系列疑难,谢谢!
请问律师、专家:
死者生前被火药烧伤手脚,由于去当地医院不收,去大医院无钱,只好在民间敷草药,敷药
人并告知其要去医院吃药打针,但三次敷药期间,伤已消肿结巴,没有任何其它病灶,15天后中午*吃
了卤鸭肉和一大碗饭,次日1点,悄悄地死于自己的床上。
经华西医院鉴定:送检脑1400克,表面无渗出,出血,脑切面未见出血,坏死,软化,占位等病灶。
组织学检查:神经组织细胞及小血管间隙明显增宽,脑表面小血管淤血,脑内小血管内大量中性粒细胞
积聚。
请问:是急性还是慢性脑水肿?是什么病引起?为何在昏睡中无痛死
亡而死前没有病痛表现?下列死因鉴定是否与华西病因鉴定有分歧?敷药人有罪
吗?
本地结论:禹之死因鉴定“烧伤导致脑水肿,系并发症引起死亡,属 治疗方式不当”。 。《刑法》第16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 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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