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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笛

免费法律咨询专帖(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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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7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仁寿县滨河阳光3期的居民,在滨河阳光3期的小区外有几家小歌厅噪音扰民,每天唱歌到凌晨一两点钟,从2010年6月份开始,我多次拨打仁寿县环保局和仁寿县文体局进行投诉,结果这个问题一直没解决好,我想求助大家,有谁对法律懂的比较多的,能不能告诉我一下,我想起诉这家歌厅还有仁寿县环保局和文体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发表于 2011-4-1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智若愚的我 发表于 2011-4-17 0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仁寿县滨河阳光3期的居民,在滨河阳光3期的小区外有几家小歌厅噪音扰民,每天唱歌到凌晨一两点钟,从20 ...

其行为已经严重干扰你的正常生活,这属于相邻权纠纷,如还有其他住户也受此影响,可联合起来一起进行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可以起诉,在证据上要有其产生噪音的事实即噪音检测报告。  另外你可以行政不作为起诉环保局。

发表于 2011-4-18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1-4-20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我要来助阵哈

发表于 2011-4-2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的贴子要顶!

发表于 2011-4-2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仁寿发生一起群殴六旬老人致残的恶性事件!


情非得已,借贵贴发言:

尊敬的朋友,很感激您能抽空看我的咨询!


一位常年生病的六旬老人,长期独居仁寿县。因为生活艰难(每月仅有300生活救助费),本来每月治病(常年胃出血伴严重肠炎)就消耗了大部分钱,余下了可怜的钱也只能提供每天一(二)餐,据老人讲,一个月能吃一次肉,那就是极好的事了。两天前,老人因为饿得不行,又想吃点蔬菜,一时冲动产生了夜里去海峰酒店后面的农村去偷点蔬菜的念头。在菜地里被村民看见,吆喝了十几人赶来,群体暴力殴打老人,老人体力本来非常弱,连声哀告求饶均未能令这些人停手。现在老人躺在仁寿县“新县医院八楼一床”,双脚腿骨被打断、左手骨头被打断、肋骨被打断、头部严重打伤、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因无钱医治,不得不向城北派出所报了案,希望施暴的人能够垫资对其进行医治。但是据派出所的民警讲:因为是群殴、而且是在夜里,所以无法指认出对方……老人对自己一念之差的错误举动也感到追悔不已。但是,尊敬的朋友们,我想帮这位老人问问,这种情况下他该如何办?首先是医治问题,在没有找到罪犯前老人的医治问题该如何解决?对于这种群殴,老人在夜里也看不清楚,应该如何进行指认?

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看了这份求助信,迫切期盼您的解惑!谢谢!!



(老人偷菜,肯定是非常错误的事,但是那也应该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教育。十几个村民男子群殴一个病弱老人,在其苦苦跪地哀告下仍施以重拳,导致其身体多处骨折。这样的故意伤害又该结束怎样的处罚呢!?我相信法律自会给这次参与恶性群殴老人致残的暴徒们一个明确的管制!!关于老人的图片,后面会传上来。在这里还要感谢好心的新县医院收留无助的老人……真诚感谢每位阅读此文的朋友。)



                                            ——青鸟。

                                            QQ:3355498

发表于 2011-4-2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仁寿发生一起群殴六旬老人致残的恶性事件!


情非得已,借贵贴发言:

尊敬的朋友,很感激您能抽空看我的咨询!


一位常年生病的六旬老人,长期独居仁寿县。因为生活艰难(每月仅有300生活救助费),本来每月治病(常年胃出血伴严重肠炎)就消耗了大部分钱,余下了可怜的钱也只能提供每天一(二)餐,据老人讲,一个月能吃一次肉,那就是极好的事了。两天前,老人因为饿得不行,又想吃点蔬菜,一时冲动产生了夜里去海峰酒店后面的农村去偷点蔬菜的念头。在菜地里被村民看见,吆喝了十几人赶来,群体暴力殴打老人,老人体力本来非常弱,连声哀告求饶均未能令这些人停手。现在老人躺在仁寿县“新县医院八楼一床”,双脚腿骨被打断、左手骨头被打断、肋骨被打断、头部严重打伤、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因无钱医治,不得不向城北派出所报了案,希望施暴的人能够垫资对其进行医治。但是据派出所的民警讲:因为是群殴、而且是在夜里,所以无法指认出对方……老人对自己一念之差的错误举动也感到追悔不已。但是,尊敬的朋友们,我想帮这位老人问问,这种情况下他该如何办?首先是医治问题,在没有找到罪犯前老人的医治问题该如何解决?对于这种群殴,老人在夜里也看不清楚,应该如何进行指认?

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看了这份求助信,迫切期盼您的解惑!谢谢!!



(老人偷菜,肯定是非常错误的事,但是那也应该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教育。十几个村民男子群殴一个病弱老人,在其苦苦跪地哀告下仍施以重拳,导致其身体多处骨折。这样的故意伤害又该结束怎样的处罚呢!?我相信法律自会给这次参与恶性群殴老人致残的暴徒们一个明确的管制!!关于老人的图片,后面会传上来。在这里还要感谢好心的新县医院收留无助的老人……真诚感谢每位阅读此文的朋友。)



                                            ——青鸟。

                                            QQ:3355498

发表于 2011-4-23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鸟007 发表于 2011-4-23 11: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仁寿发生一起群殴六旬老人致残的恶性事件!

“但是据派出所的民警讲:因为是群殴、而且是在夜里,所以无法指认出对方……”

     如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肯定需要查明谁是犯罪嫌疑人、具体犯罪行为等案件事实。


     但对民事赔偿责任来说,只要参与了殴打、实施了侵权行为,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共同侵权,但应先由公安部门查清有那些人参与了殴打。民事责任,不一定要像刑事案件那样需要查明是谁、具体怎样殴打等事实。所以,现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虽然受害人有过错,但应该不会是全责),也可申请先予执行。

发表于 2011-4-23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777777777 的帖子

非常感激您的临帖!指点迷津!
这些暴徒不应该逍遥法外的!

发表于 2011-4-23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777777777 的帖子

我很担心,如果派出所的同志万一没有查出来施暴者是哪些人,又该如何办呢?
绝望的老人现在该怎么办啊?
没有一分钱来治疗,两条腿都被打断了,左手被打断了,肋骨断了几根,后来又知道腰椎也打伤(断?)了……
老人原来的单位破产后就一直下岗了,没有任何收入。
求求好心人出出主意吧!现在如何进行治疗呢?可不可以申请垫付治疗?有什么部门可以管呢?比如公诉什么的?我对这些也不懂不清楚,不知道如何帮助老人……

无助啊!!

发表于 2011-4-24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应该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吧,也许还能解决部分医疗费用。

发表于 2011-4-2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7777777777 发表于 2011-4-24 0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应该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吧,也许还能解决部分医疗费用。

他没有买医疗保险。
本来今年一月份就可正式退休,但由于今年的社保基数要四月份才出来,所以要四月份缴纳了一月份的社保费用后,五月份就可以领取退休工资了。老人觉得这是他最大的期望和盼头,没想到啊,这最后一月都没有扛过去,因为偷菜被群殴致残!!……

最新情况:
昨天晚上老人出现了呼吸衰竭,紧急从新县医院转到了老县医院七楼重症监护室。
参与群殴的暴徒们,你们就暂时逍遥法外吧!我相信公安机关早迟会将你们一个个绳之以法!!!

发表于 2011-4-25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7777777777 发表于 2011-4-24 0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应该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吧,也许还能解决部分医疗费用。

他没有买医疗保险。
本来今年一月份就可正式退休,但由于今年的社保基数要四月份才出来,所以要四月份缴纳了一月份的社保费用后,五月份就可以领取退休工资了。老人觉得这是他最大的期望和盼头,没想到啊,这最后一月都没有扛过去,因为偷菜被群殴致残!!……

最新情况:
昨天晚上老人出现了呼吸衰竭,紧急从新县医院转到了老县医院七楼重症监护室。
参与群殴的暴徒们,你们就暂时逍遥法外吧!我相信公安机关早迟会将你们一个个绳之以法!!!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1-4-26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张律师移步至
请省市纪委检察院关注下南充马电花园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20264&fromuid=584632
辛苦了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4-26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回复。
发表于 2011-4-2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D

发表于 2011-4-29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朋友是1985年受工作单位派遣外出期间,因工作需要借了一辆自行车去办事不小心摔下路边河沟受伤,当年单位负担了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和工资至伤痊愈。上班后厂里便没给任何经济补偿。现我朋友通过法医学鉴定为七级伤残。
请问:他现在可否要求按现在的《工伤保险条例》由原单位给予经济赔偿?原单位不予金济补偿该怎么办?可向法院起诉吗?

发表于 2011-4-29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松 发表于 2011-4-29 1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朋友是1985年受工作单位派遣外出期间,因工作需要借了一辆自行车去办事不小心摔下路边河沟受伤,当年单位 ...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第586号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据此,已过工伤认定时效,不会得到劳动部门支持。

发表于 2011-5-1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你好!我大爹在宁波务工期间,在工厂工作时,右眼球被溅起的铁水烧伤,但面部无影响,现在已基本治愈,但视力在0.1左右,看东西模糊不清。工厂已经给他交了三金,并且已经作了工伤认定。我想问一下律师,像他这种伤残等级大概能评多少级?需要注意些什么事情?谢谢!

发表于 2011-5-1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我于2010年12月10日入职(御景西庭餐饮管理公司)御景西庭概念餐饮。从入职到今天的5月1日,公司都未与我签订任何的劳务合同,更别说其他的保险等。据了解 劳动法里规定 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开始一个月内,须与其签订劳务合同,违者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请问准确吗?我该怎样维权?并且我该准备些什么?期待你的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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