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你好!这是我们案子的大概过程,请你帮忙告诉我们下一步该如何走?拖了这么多年,真的很累了,身心疲惫!
双流县人民法院——煮熟的鸭子再度腾空而飞
一个2006年12月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方未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看望过严重受伤的被害者,也未垫付过一分钱的医疗费。无奈的被害者只有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7年10月,被害者向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原告(被害者:兰继国、兰继辉)并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随后下达了财产保全法律文书[即:法院已查封扣押了被告(梅华升)价值20万元的财产。2009年5月审理完毕判决书生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67329.89元),被告梅华升无视法律,拒不履行赔偿责任。原告只有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查封扣押被告的财产,却被法院告知,被告已把财产转移(煮熟的鸭子也会飞),现在没得财产执行,你们只有再次提供对方的财产,否则此案将终结。原告要求双流法院追加梅华升(被告)的刑事责任,法院却说:此案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所以不能追加梅华升的刑事责任。
原告无奈的只有再次去寻找财产,皇天不负有心人,原告历经艰辛、通过朋友三四再次把被告所转移的财产找到,随即把法院执行局法官带到现场,不了法官在现场不到5分钟,而且不经过任何的调查说:此财产不是法院所保全的财产,而且你们所保全的财产已过期,故而不能执行。事后才知,法院所保全的财产没有过期的规定。
2009年9月原告通过信函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此事,事后法院执行局局长一再指责原告,不应该上访,并说你们二次提供的财产已被法院查封扣押,现在等待调查。这一调查就是一年多,截止2010年10月法院告知原告,法院所保全的财产有人提出异议(注:说财产是他的),现在法院要开听证会查明(查封的财产都几年了,才有人提出异议,是否说不通啊?),听证会开庭当天,异议人、包括代理人都未出现过。事后才知法院连异议人的基本身份资料都没查清楚也在立案。2011年5月此案进入财产评估阶段,在历经3、4个月的评估后,评估报告没出来,倒是把财产再次给评飞了(故而煮熟的鸭子二度腾空而飞),在评估期间,评估机构曾多次打电话给原告,要求去领回预交的评估费用。理由是:法院不配合,我们(评估机构)无法进入现场拍照、登记等程序,我们无法做出评估报告。原告就此事娄次向法院反映,法院却充耳不闻、置之不理,由此可鉴,造成财产再次流失完全是由双流法院造成。
执行局领导说:现在我们要把此案移送到公安机关,追加被告的刑事责任(为什么第一次不能追加被告的刑事责任,第二次却可以移送公安机关追加刑事责任了呢?)
原告问执行局领导的问题:1、为什么会出现现在这种局面?问题出在哪儿?造成这样的后果是谁?2、我们此案何时能了结?何时能结案? 一个领导的答案是这样的:1、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就是法院当初不应该为你们扣押被告的财产。至于评估的事,那是我们内部的事,我们自行会处理。2、只要共产党在、政府在、法院在,你们此事(案)就在。由此可见一个法律执行领导是多么的不负责任,纯粹是把老百姓的事在当儿戏。
2012年12月底,双流人民法院以上次拍卖报价过高,导致没有卖掉东西为由,要进行第二次拍卖,这纯粹就是要拖我们!此事何时才能有结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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