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请问下面的情况是不是执法人员知法犯法行政不作为
伤心的老农与地方保护下的"三无"产品企业的故事
我叫刘忠勇,今年68岁,彭山县观音政唐河村4组农民.因从2007年到2008年够买了彭山县真成养殖服务公司的"三无"产品饲料连续出现死鱼现象.给我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在我身心严重滴血时,我们的地方政府在安慰我的同时也给我伤口上撒上点盐巴.让我真不知道是心痛还是伤口痛.
故事应该从2008年8月开始,5月到8月连续有规律的出现死鱼情况,当时反映到有关部门,当时政府还是比较重视,成立了由副县长带队的调查小组.但是从8月12号到现在他们的'出色'表现让我真是五服投地,在奥运期间他们真的做了很多"工作",让我耐心等待,要相信政府,不要上访.可在这期间他们真是玩尽了各种手段,一拖再拖,到给我处理意见的同时又给我玩了拖字决,10月6日就出来的处理意见14日才给我(10月6日畜牧通知我到他们单位给我答复,我也到了畜牧局,他们没给我,喊我回去等2天给我联系).彭山县畜牧局给我的答复如下:(1)!反映因喂养了彭山真诚养殖公司的鲤鱼饲料导致鱼死亡,不予支持,(2)反映真诚饲料含有"喹乙醇"造成鱼死亡,不予支持.(3)反映彭山真成养殖服务公司的111鲤鱼饲料无标签,无产品说明书,无合格证属"三无"产品予支持.(他们只对厂家作了限期改正.不与追究任何责任)你如不服请收到此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复查,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不服啊于是就到市畜牧局递交上述书,可他们给我的答复大同小异、他们只到县里有关单位跑了趟,连我这个当事人面都没见就下发了处理意见.真搞不懂是什么原因.
对于县,市对我够买"三无"真成饲料的处理意见我有几点意见:1对该饲料没做产品认定到底是"三无"合格产品还是不合格产品,没做产品质量认定.(2)他们偷梁换柱没经过当时人意见自己篡改化验内容的化验报告就合理合法吗?我自己送检的检验报告就不合法(我有证据证明,当时去成都送检,并且还是我受害方出的检验费用,化验的是10样指标,市里的调查结果是:县畜牧局因听说我化验出内含违禁药品.他们在9月1日化验结果也出来的情况下,不拿结果,也没通知双方当时人,就擅自增加化验指标.请问'样品是哪里来的?既然是你们增加的指标,那我原来化验的10样指标中的霉菌那里去了?(3)县畜牧局封存的34包饲料该如何处理?你们说我们给你焚烧了.(县市的有关领导说的),饲料是你执法部门封存的,又是你们拖延时间让饲料过期,难到我的血汗钱买的饲料就这样被你们烧了吗?你们的动机是什么?毁灭证据还是??????(4)饲料厂既是生产厂家又是经运商家,严重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济管理条>第十三,十四,十五,十七,二十五和二十六条的规定是禁止销售的产品,可我们的执法部门只对他作限期整改,不作任何处罚, 不对受害方作任何赔赏,他们的行为合法吗?
我的心在流泪在流血,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我一个浑身债务的老农,那还有钱去打官司啊!!!!!!!!!!!!!大不了把我这把老骨头丢在这些权势们的门口.我真诚的希望正直敢于和权势叫板的法律工作者,新闻煤体,还有良知的领导们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啊.我相信着世间总有真理在的!
刘忠勇(联系电话:15883305709)
200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