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朋友用我身份资料在我县工商银行办了张信用额度一万的信用卡,最后透支一万未还,最终银行找到我,因其资料是我的,加之不愿朋友因此而被公安机关处罚,我与银行协商先还一万本金,逾期滞纳金减免或缓缓再还,但最终协商未果,2015年银行报警告我信用卡诈骗,为了不影响工作,我在2015年10月15日把这笔钱共计39066元一次性还清了(有存款凭证),当钱还了不久我又收到检查院的起诉通知,仍然是起诉我信用卡诈骗,最终经检察院调查取证后判定我不构成犯罪,免予起诉。这事过后我以为就此完了,谁知道前段时间我去人行查我征信,征信记录上居然显示我有一笔信用卡呆账共计39066元至今未还,当我去工行询问此事时,当时工作人员还咄咄逼人,连问我几句“你说你还了的,那你钱还哪里了?账上显示根本没有还”,还给我看了电脑屏幕,于是我回家找了半天终于把两年前当时在银行柜台交易的凭证找了出来,当我再次拿着交易凭证找到工行时,工作人员查了半天终于承认我的确是还了这笔钱的,但至于为什么两年多过去了没入账,我户头上仍是呆账未还银行一直不给我答复,只是说可能是系统问题。鉴于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起诉银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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