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成都市文典律师事务所 我叫付马,2007年我位于简阳市医院路的旅馆被简阳市政府(拆迁办和国土局)拆迁,可是至今也没有对我们进行房产和损失费的赔付交。忍无可忍的我2018年初将和我签订拆迁赔付补偿协议的简阳市国土局告上法院。 在网上查询了成都关于拆迁方面的律所,最终选定了位于成都市蜀汉路的文典律师事务所,过去后文典唐律师和胡蝶律师分析案情后并说明我这个官司不难,对他们的专业来说很容易,各种吹嘘后我同意委托胡律师作为我的律师来打这次官司,并支付了三万元的律师费和1000元的差旅费。 我曾经给胡蝶律师表示过我的担忧,我说我非常不愿意走法律诉讼这条路,因为我是民告官和政府打官司,胡蝶律师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当你通过法律途径达成你的目的的时候你就会觉得法律的客观公正了。” 曾经我寄希望于法律,结果是开庭几次后的再一次开庭,胡蝶律师却不明原因不没有出庭了,约定的见面一起出庭,开庭前一分钟都还没到,我打电话问他到哪里了却告诉我有事来不了让我自己进去和法官谈。后来胡律师让我补交二十多万作为此房产的评估费,官司就可以继续再进行下去不然就只能被迫撤诉,诉讼费能够退一半。我哪还有二十多万来打官司,只能被迫撤诉,结果律师又给我说我的诉讼费一分也退不了,让我的律师费和诉讼费大约68000元白白喂狗了。 作为我的代理律师,哪怕我因为我的工作原因或者是私人原因当时去不了法院,律师是不是应该到场?而他如果确实有不可抗原因不能来法院是不是应该提前告知我,让法院调整时间或者让我有心理准备,或者提前给我说一下我单独进去后应该怎么应对? 而胡蝶律师却只是在收费的时候和转达法院文件的时候在微信上出现一下,居然该他出庭的时候能够不告诉委托人知晓而不出庭,让委托人单独去开庭,我花三万请的律师就只做这些事的吗? 作为我的代理律师,应该在代理期间对委托人的本案负责,可是他并没有告知我案情的风险和对走向的把控。我本来主要是想让政府把拖欠我12年至今的拆迁赔付房交付于我,胡蝶却劝说我选择了让政府回购这个方式也没有提前告知我会补交多少钱,到后来需要我再补交二十多万才能让此案继续推进的时候也是突然告知并说明如果不交钱我会被强制撤诉。我让他想办法他说他能力有限只能这个样;他说我如果主动撤诉能够退一半的诉讼费大概一万多,我当时想的是能够收回一万多也好,但是等我签了撤诉的字后过了几天他又通过微信说我一分都退不了,那个是法院的规定。 我撤诉后胡蝶律师和文典律师事务所就再也没有理过我,我交的那三万诉讼费和1000元多退少补的差旅费也没有任何说明或者清单之类。 可以断定我的律师被强大的政府机构公关成功,或者我在百度上找的胡蝶律师和文典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这样一个乌七八糟的骗子机构,这个和当年魏则西在百度上急病乱投医一样,我会坚决投诉并在网上对成都市文典律师事务所的这种行径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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