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贡市荣县人,因妻子治疗眼睛疾病与医院发生纠纷,现就以下情况咨询,请予以帮助:
2008年7月13日,我妻子因左眼视网膜脱落,在成都爱尔眼科医院进行相关检查时。该院的任效宇医生给我妻子举了一个浅显易懂的例子:“视网膜脱落就象一束花被扯离了泥土,如果不即时把花的根部埋回土壤就会枯萎”。我妻子曾先后在省人民医院和华西医院作都过检查过,与任主任所得的结论是一致地。任主任还告诉她,这个手术是由医院副院长蒋国安先生亲自做,并介绍蒋先生是一个有四十多年眼科临床经验的主任医师,做过上万例眼科手术,要我放心治疗、相信医院等等。
鉴于一是我们对医学的无知,急于求医,摆脱眼疾病魔;二是稍有名气的医院都因为“5.12大地震”后收治灾区伤员,各医院都下达了“抢险第一”的命令,拒收一般患者;三是我们在华西医院预约时,医院说要“至少要两个月才能排上号”,于是我妻子并心急火燎地在当天下午就住入了该院。
经过一系列术前检查、符合手术要件后,7月14日我妻子被推进手术室。蒋院长曾告诉我们,我妻子的眼睛有白内障,他会在手术中同时摘除,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事后我们得知他并没有兑现这个承诺。而且这次手术留下一个缺陷:漏缝。对“漏缝”蒋院长的解释是,当时眼睛出血,遮住了视线,只好关闭了伤口,今后用激光治疗来处理。
此外,到7月15日我们才从护士的口里得知,这家大门口挂有“省、市、社区社保定点医院”牌子的爱尔医院原来属一家私立医院,根本不在我们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报销的范围内;我妻子的医疗费用得全靠自己掏腰包,对此我们非常气愤,因为三天前我妻子入院时并没有人告之我们“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在这个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根本不可能报销,我们有一种上当受骗被愚弄地感觉,但已交了九千元住院费,也不好发作,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对此问题,医院的解释是患者只能自己去“确认是否能够报销,医院没有这个义务。”
术后反应很强烈,一是口服药导致手脚发麻、恶心、腰胀、头晕、出虚汗(床位挂有磺安过敏的警示);二是双眼眼压偏高、发炎、刺痛。
7月21日,蒋院长安排我妻子做“激光治疗”。治疗后左眼的视力反而更糟糕,几乎为零,且引起眼睛肿胀、剧烈头痛。当天下午出院,后来我妻子的眼压一直偏高,再也没有正常过,双眼视力也由手术前一切正常的右眼视力1.2降为0.8;左眼视力从0.33降为0.04-0.08。由于我们当时深信手术后有一个“较慢地恢复过程”,因此并末有任何担心。
后来我们对激光治疗眼底病进行了一些了解,查阅了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激光对眼病治疗作用》。该文讲:“氩激光和氪激光一般用于眼底疾病。如糠尿病、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视网膜静脉周围炎、coat`s病、脉络膜视网膜血管瘤、虹膜、脉络膜肿物。”对蒋院长所称激光治疗能修复视网膜破洞的相关医学技术,我们至今没有找到,也未弄懂。后来的实事也证明,激光治疗并没有修复漏缝。
出院后,我妻子一边按医院的要求定时到爱尔眼科医院复诊,一边试探性地向省医院、军区医院、康桥医院、华西医院等检查、咨询。这些医院的专家们(包括同属私立性质的康桥医院的仇院长在内)都认为:1、最好不要抽硅油(但又解决不了一直眼压过高的问题)。2、要抽油只能回原手术医院。3、眼压太高,破洞太多,再进行激光治疗有可能导致失明。
9月30日,华西医院的徐筑苹教授在检查后告诉我们,我妻子的左眼视网膜有“多处破洞”,有一手术缝合处甚至在手术时“没有挂上”,“掉了边”;且有黄斑穿孔、已患上青光眼,抽硅油的风险很高,建议她仍回爱尔医院,表示“其他医院也肯定不敢做这个手术”。这位徐教授还在病历上绘了一张图,标明“破洞”和“掉边”的检查情况及具体位置。
正是这个原因,我们后来一再向蒋院长强调“不能再进行激光治疗”,否则可能导致左眼完全失明,右眼也会受到影响。但蒋院长认为“必须打激光才能修复破洞”,坚持说他有“把握”,作为患者,我妻子只能听从他的医疗方案。10月份蒋院长建议我妻子立即做抽取硅油手术,认为眼压一直偏高是眼内硅油的原因。我们拿出在华西医院就诊的病历,把徐筑苹教授的诊断结论告诉他,并竭力阻止这次抽油手术台后,他才同意将手术推迟,让我们春节后回医院,我们成功阻止了这次手术,为医院避免了一次医疗失误。
2009年1月31日复诊,蒋院长说,“通过激光治疗”,我妻子视网膜内的“破洞已经全部修复”,建议她立即进行抽油手术,理由是“硅油在眼睛里会老化,影响眼压和视力,必须抽”。2月3日,我妻子再次住入医院。2月6日下午进行了近三小时的手术,但手术失败(其中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是用于打激光),硅油又被重新注入眼内。蒋院长的解释是“视网膜象一床烂棉絮,没有办法,只得重新注油”。这同他几天前所说的“破洞已经全部修复”是自相矛盾的。又说这次重新注入的硅油“今后不用抽了”,与他一直坚持“硅油在眼睛里会老化,影响眼压和视力,必须抽”的观点也不吻合。更令人称奇的是,后来蒋院长竟说目前硅油在眼内保留最长时间的记录是六年,等于是告诉我们第二次手术我妻子是白挨了一刀,做不做都无所谓。
这次手术后,我妻子的眼睛已无光感和视力,使她产生了从末有过的恐惧,甚至告诉同室病友说她想自杀,而医院方面没有一句安抚、自责的话。2月10日办理出院手续时,我们曾就上述问题质疑蒋院长,他采取了似理非理和不耐烦的态度,于是我们向他正式提出“口头投诉”,他的回答很干脆:“你投诉好了!”
出院后我们认真梳理了两次手术的前前后后,正如2月3日我在手术单上签字时,任效宇主任所说的那样,我们“毕竟不懂医学”,即使医院破绽百出,我们也只能是“雾里看花”。幸好我们保留着全部医疗证据,它们能证实我在作左眼视网膜脱落手术前并无其他疾病。也能证实第一次手术及术后用药方面医院的医疗确有过错或缺陷。
第二次手术时,我妻子曾在手术台上跟蒋院长就“青光眼”的问题争论过。他认定我妻子为“原发性青光眼”,这是她不能接受的,因为手术前医院为她作过“术前检查”,没有人告诉她有这个疾病,病历上也没有类似记录,这个“原发性青光眼”是从那里来的?我认为只能是术后长时间眼压偏高以及医院使用药物不当造成的。
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官方网站曾对“青光眼”一词解释说:“青光眼—眼内压调整功能发生障碍,使眼压异常升高而影响视力,并拌有视网膜形态学变化,瞳孔多少带有绿色,故有此名”。“女性患者以充血性青光眼居多,有头痛、恶心、呕吐、瞳孔散大的症状”。那么,我妻子术前检查时是否有类似状况?因为此说法如果成立的话,医生仅凭外观就能作出正确地医疗诊断,为什么手术前后我们都一无所知、要等三个月后医生才告诉我们呢?
所谓“原发性青光眼”,上海新界眼科医院是这样解释地:“指眼部没有过其它疾病,病因尚未明了。一般来说双眼不可能同时发病,与遗传有关。40岁以上的人群发病率约为1%至2%。根据眼压升高时前房的状态、关闭或开放,分为‘闭角型”和“开角型’两种”。因此我有理由相信我妻子从未得过青光眼疾病,这个所谓的“原发性青光眼”应当叫着“激素性青光眼”才符合实事。
我妻子从2008年7月14日住院至今的七个月里,天天点含有防腐剂、抗生素类、抗病毒类、激素类的眼药水,导致眼睛干涩、红肿、溃烂、发炎、疼痛和视力下降,不患上青光眼才是咄咄怪事。
门诊的护士一般都拒绝给眼压达到23的患者散瞳,连贾春月医生也认为,给眼压23的偏高患者散瞳“会负不起责”。然而蒋院长和任主任不仅在眼压23时给我散瞳,甚至在高达26的情况下他们也敢照做不误,再加上不断进行激光治疗,以致我的双眼长期使用降压药,一直处于发炎溃烂,眼压居高不下的状态。更离谱的是,这次手术后,住院部的护士经常将三种眼药一起滴入我的眼睛,以致严重过敏发炎;输入的药液造成我肾脏疼痛、手脚发麻。对此,任主任说是我妻子的体质太骄气,戏称“你最好不要得病”。
我妻子作为一个患者,一个消费者,在接受医院的诊疗服务时,医院应当把保障她的健康权放在首位。现在我们花了数万元医疗费用,视力不仅没有改善提高,反而越医越糟,失明的可能性也已逐渐显现。
3月16日下午,根据成都爱尔眼科医院副院长蒋国安先生在此前的提议和安排,我从三百公里外的荣县老家赶到成都,在医院会议室进行一次作为患者家属被院方要求“必须参加”的会谈。蒋国安先生介绍说,院方的代表有“(爱心)工程部的,行政办公室的,财会部的。”并解释医院不是个人说了算,他们的参加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希望我们患方谈谈自己的意见、要求,不要有顾虑,畅所欲言。
医患双方能平心静气地坐下来沟通、实事求是地协商处理矛盾,这是件对双方都有益的好事,我们当然表示赞成。我告诉院方代表,有关我方的意见,我已通过爱尔眼科医院的网站表达得很清楚: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我妻子的眼睛恢复到手术前。在未恢复之前,后续费用由医院暂垫。
财会部的女士对我们“不是因为钱而来”显得很意外、兴奋,要求我重新复述一遍刚才所说的内容,并摊开记录本作了记录,随后又问起我妻子入院时的情况。我们告诉她,入院时我妻子的视力为1.0至0.2(后查病历为0.33),现在的视力是0.8至0,她也作了记录。
工程部的陈先生显然是有备而来的,他的提问方式十分凌厉:“你能‘确定’,在你还没有给医院沟通的情况下,你就在网上发表‘定性’性文章这件事吗?”
我对他的这种语气较反感,但我还是告诉他们:“我居住在三百多公里以外,从我妻子出院后,我一直在给医院沟通,每个月都会发一张帖子,描述我妻子术后的祥细情况,相信这些帖子你们已经复制了,就在你的面前(他的面前有一台笔记本电脑),遗憾的是没有人做回应。12月,我才在网站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成都爱尔医院术后不尽人意》的帖子。今年2月手术再次出了问题,我跟蒋院长反映,他根本不愿跟我谈,让我投诉,于是我又发表了《致爱尔眼科集团投诉成都爱尔医院》一文。说到‘定性’一词,我并没有说它是‘医疗事故’,只证明它的医疗过程中有‘瑕疵’。而且我想说的是,你们的今天请我来不是为了给我辩论、争个究竟的吧?如果这样的话,你们就浪费了我的时间。”
行政办公室的徐小姐说:“你在‘百度’、‘天涯’网上都发过贴对吧?”
我说:“对,但那是在‘有问必答’网上;咨询在哪里可以投诉爱尔医院,内容没有超出原贴所述的范围(指在爱尔眼科医院网站的帖子),我没有伤害医院的意图。”
工程部的陈先生接过话题说:“你没有这种想法那就好。”
行政办公室徐小姐说:“你的帖子给我们医院造成了影响,不了解情况的人肯会认为医院出了医疗事故。”
我说:“我如实反映情况、表达个人意见,不违反法律规定。虽然现代通讯很发达,我却只有这个渠道方便阐述我的观点。况且我在措词上是严谨地,没有谩骂、侮辱、攻击、夸大的成分”。
我妻子讲:“现在我们花了两万多,病没有治好,反而越来越严重,这是实事。第一次手术没有做完就让我下了手术台--。”
财会部的女士抢过话题质问:“哪个跟你说的手术没有做完就让你下了手术台?”
我妻子回答说:“蒋院长就在这儿,你可以问他。”
蒋院长说:“是的,手术时出血,不能再作下去,只能关闭伤口,以后进行激光治疗。”
我妻子接着说:“那么,第二次手术其实就是做第一次手术还没有过做完手术,为什么还要收费?而且收那么高?”
工程部陈先生说:“医院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治好每个人,所有的医院都如此。如果治不好就要如何如何,没有人敢当医生。”
我反驳道:“那也不能说医院治得好治不好收费都合理。商品经济时代,医生出卖的是知识、技术,---(我本来还要说“假如一个家电维修工,修得好修不好都收费,你会买单吗?”)
还没等我说下去,工程部的陈先生们就打断我的话问:“你说医生出卖的是科学、技术?”我没有回答他,因为我强烈地感觉到他对我已经产生了敌意。
蒋院长插话,对此次医疗手术从理论的角度复述了一番。最后他补足说:“你爱人讲经济困难,我说你没有告诉我。有困难可以给我们讲,但要写个申请。医院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我们是一个集体。”
我告诉他们:“经济困难、欠了债是实事。比如医疗花了2万多,在成都8个多月的各种开支也不少。就象我今天赶来成都,费用就是几大百。但我们今天坐下来不是谈‘扶贫帮困’,不是来争谁是谁非。我们今天坐下来是谈我妻子的病最终能不恢复?或能恢复那个成度?她可不可以跟我一起回去?你们医院一直不给她下药,她这样呆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
没有人回答这个问题,倒是代表们都一个劲地劝我们写个申请,说是无所谓,不要有想法。蒋院长也一再强调:“我们可以给你解决一点,你们商量商量。”我才明白医院叫我必须来的目:用点钱堵我的嘴,还美其名曰“扶贫帮困”。我当时很气愤,觉得自己被一帮人在摆布、在愚弄、在羞辱。我当即表示:我们双方可以保留各自的看法、争议,但绝不会接受医院的“扶贫”、“救助”。
我的电话是:0813-5605493 QQ:82539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