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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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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1-12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张律师移步至http://bbs.mala.cn/thread-1646896-1-1.html,有网友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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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张律师移步至,有网友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感谢。
王娅平 发表于 2010-1-12 15:2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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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1-13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张律师
请张律师再次移步至http://bbs.mala.cn/thread-1649444-1-1.html

发表于 2010-1-13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了没什么反映?物价局说开发商不知道政策或其他原因,没有算入成本。请问这样的理由合法吗?

发表于 2010-1-13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市聚龙实业开发公司,开发的金都景苑项目.从2008年开始对外出售.四川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于2008年11月出台 ...
达州刀客3 发表于 2010-1-11 13:08

发表于 2010-1-14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至省市领导的血泪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眉山需要王立军!眉山需要和谐!前段时间重庆的大黑除恶大快人心,让我们看到了政府惩恶扬善的决心和行动。作为眉山黑帮老大何劲松(人称何三,三爷)的受害人,也迫于其淫威,我们只敢在此向领导含着血泪反映我们的痛苦。
近年来,眉山社会上逐渐形成的三股黑恶势力:伏龙的蒋三、火车站的左老四、太平的何三。其中最为狂妄的要数何三。可是蒋三判了无期,左老四判了15年,何三却只判了4年,难以服众啊!苍天无眼啊!何三自92年开始在社会上充当老大,95年在太平场当众将原宏来锦老板张艳威砍成残废后,仅仅只被关押20来天便被放出,在社会上名声鹊起。之后何三不段招兵买马扩充其黑社会组织,到2000年其手下打手达到两三百人。并且有组织有预谋的展开赌博、抢工地、打人杀人、非法持枪持手雷等违法活动,猖狂之至,有恃无恐。仅法院列出的罪行就有:从03年---07年何三团伙犯下的故意伤害案件达8起、寻衅滋事案件4起、非法持有枪支一起、敲诈勒索一起。如此高频率的犯罪,之前为何从未受过处罚,即便是最后判了,何三才仅仅只判了4年。一个罪恶累累、恶霸一方的土匪头领才判4年啊!可见其深厚的社会背景和黑暗的社会!
当初何三被抓后,老百姓拍手称快,无不感激政府为民除恶。可得知才判4年后,又提心吊胆了,4年后何三出来了恐怕会变本加厉的报复当初指正过他的人,更加危害社会。
当初何三为显示其势力,公认挑衅眉山亿万富翁---左岸半岛开发商陈蜀黔,派人殴打左岸保安,却被判无罪;何三聚众赌博向梁宫建借了15万,因不想还钱便找借口称梁偷了他的钱,反将打伤不准其再提还钱的事;何三非法持有枪支:一只手枪、来复枪、手雷,众人皆知,可最后判决却没有提到他的全部武器;佘明伟一案更是离奇:因为佘明伟开车接朋友,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何三当街提刀和来复枪杀成重伤,四川华西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左侧开放性血胸、肺裂伤、外伤性隔疝-。可是到最后眉山市公安局却鉴定为轻伤,为此我们都感到悲愤难平。在此我们作为何三的受害人代表跪请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给我们一个公证的判决以平民愤。如果这种方式不行,我们就到重庆去请王立军,到中央去请公安部长。

发表于 2010-1-14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至省市领导的血泪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眉山需要王立军!眉山需要和谐!前段时间重庆的大黑除恶大快人心,让我们看到了政府惩恶扬善的决心和行动。作为眉山黑帮老大何劲松(人称何三,三爷)的受害人,也迫于其淫威,我们只敢在此向领导含着血泪反映我们的痛苦。

发表于 2010-1-14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近年来,眉山社会上逐渐形成的三股黑恶势力:伏龙的蒋三、火车站的左老四、太平的何三。其中最为狂妄的要数何三。可是蒋三判了无期,左老四判了15年,何三却只判了4年,难以服众啊!苍天无眼啊!何三自92年开始在社会上充当老大,95年在太平场当众将原宏来锦老板张艳威砍成残废后,仅仅只被关押20来天便被放出,在社会上名声鹊起。之后何三不段招兵买马扩充其黑社会组织,到2000年其手下打手达到两三百人。并且有组织有预谋的展开赌博、抢工地、打人杀人、非法持枪持手雷等违法活动,猖狂之至,有恃无恐。仅法院列出的罪行就有:从03年---07年何三团伙犯下的故意伤害案件达8起、寻衅滋事案件4起、非法持有枪支一起、敲诈勒索一起。如此高频率的犯罪,之前为何从未受过处罚,即便是最后判了,何三才仅仅只判了4年。一个罪恶累累、恶霸一方的土匪头领才判4年啊!可见其深厚的社会背景和黑暗的社会!

发表于 2010-1-14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何三被抓后,老百姓拍手称快,无不感激政府为民除恶。可得知才判4年后,又提心吊胆了,4年后何三出来了恐怕会变本加厉的报复当初指正过他的人,更加危害社会。
当初何三为显示其势力,公认挑衅眉山亿万富翁---左岸半岛开发商陈蜀黔,派人殴打左岸保安,却被判无罪;何三聚众赌博向梁宫建借了15万,因不想还钱便找借口称梁偷了他的钱,反将打伤不准其再提还钱的事;何三非法持有枪支:一只手枪、来复枪、手雷,众人皆知,可最后判决却没有提到他的全部武器;

发表于 2010-1-1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佘明伟一案更是离奇:因为佘明伟开车接朋友,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何三当街提刀和来复枪杀成重伤,四川华西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左侧开放性血胸、肺裂伤、外伤性隔疝-。可是到最后眉山市公安局却鉴定为轻伤,为此我们都感到悲愤难平。在此我们作为何三的受害人代表跪请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给我们一个公证的判决以平民愤。

发表于 2010-1-1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佘明伟一案更是离奇:因为佘明伟开车接朋友,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何三当街提刀和来复枪杀成重伤,四川华西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

发表于 2010-1-14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左侧开放性血胸、肺裂伤、外伤性隔疝-。

发表于 2010-1-14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到最后眉山市公安局却鉴定为轻伤,为此我们都感到悲愤难平。在此我们作为何三的受害人代表跪请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给我们一个公证的判决以平民愤。如果这种方式不行,我们就到重庆去请王立军,到中央去请公安部长。

发表于 2010-1-14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到最后眉山市GAN局却鉴定为轻伤,为此我们都感到悲愤难平。

发表于 2010-1-14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我们作为何三的受害人代表跪请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给我们一个公证的判决以平民愤。

发表于 2010-1-14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种方式不行,我们就到重庆去请王立军,到中央去请公安部长。

发表于 2010-1-14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2009年2月4日在瀘州市納溪區永安電器商場購買前鋒燃气灶1臺,灶具條碼:jz188AT00000E4AB1885  當時該商場稱:我們不再賣燃器灶、熱水器,現在樣機處理,質量沒問題,廠方執行國家售後服務標准,我認定是前鋒無誤[因為我家熱水器十多年以來就用前鋒]于是買下,未料一年未到就壞了,2010年1月日到納溪前鋒專賣店、經檢查:點火器壞了,換了個點火器,收費58元.理由是:該商場不是前鋒特約經銷商、低价銷售損害公司利益......  現我地賣前鋒燃器的也有很多家,顧客沒有權利和義務去查是不是專賣店,廠家應對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倘若發生爆炸,試問廠方能不負責?廠方不執行廠國家售後標准是錯誤的,希及時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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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了没什么反映?物价局说开发商不知道政策或其他原因,没有算入成本。请问这样的理由合法吗?
达州刀客3 发表于 2010-1-13 17:48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的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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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2009年2月4日在瀘州市納溪區永安電器商場購買前鋒燃气灶1臺,灶具條碼:jz188AT00000E4AB1885  當時該商場 ...
duanhui 发表于 2010-1-14 14:08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购买的燃气灶确实系前锋生产且未满1年,按国家三包规定,如果你可以凭购买有效凭据要求生产商免费维修.
如果无法协商,你还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发表于 2010-1-17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灾后重建
地震后,中央派遣的小组给我们御营坝52、53、54幢的楼房的评价是加固房,但是现在有开发商想把我们的6层楼房(三幢楼房共计41户居民)改建成32层的电梯公寓(下3层是商场,3幢公寓可住360来户),地方政府就说我们的房子是危房,要强行拆除  

请问:
1:是否是危房按当初中央的检查组的为准,还是地方为准。
2:在和我们这些业主沟通协商的都是政府办事处(南山办事处)人员,开放商从未到场。这样合理吗?
3:周围进行商业开发,建电梯公寓给予被拆迁户的补偿最低的(特注意:是最低,1:4的都有)都是1:2(补平方)加10万元的补偿金,超平方购买有15到20平方的优惠,10平方式成本价,另外5平方/10平方是成本上浮30%到45%之间
而政府给的补偿是1:1.12,超平方按开盘价(特注:是按开盘价)购买,中央下拨的2w多补助金被地方拿给开发商,说那2w多是就是用来购买“1:1.12”中那送给我们的0.12的增值的面积用的。
问:政府灾后重建比商业开发搞还黑,这做法又对吗,开发商开的条件被拆迁户觉得不好还可以商谈,政府开的条件不给你商谈。。不同意也没关系,他有行政强制力。。。强行拆除。。
问。。我们该怎么保护私有财产。。。
4:6层的楼房改成32层电梯公寓,只有41户被拆迁户,新房如果建好有360户,有300多户可以卖,下三层是大型商场,此次重建,竟然有如此巨大的利润在其中。
这还是灾后重建吗?还是说应该算商业开发????

5:办事处多次协商,但我们认为他们的条件实在不合理,就没有签合同,现在竟然听说要准备强制拆迁,
问:这样做合法吗?
6:办事处来劝说我们的政府人员中的一位女同志,其丈夫是本次开放商中的高层管理人员。那么,这队伍能确保公平公正不偏袒开放商吗?


7南山办事处管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我们这41户全是低保户。。这次南山办事处说了。。。不签订合同的取消最低生活保障。。。问:这些低保户又该怎么办

请好心人给我们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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