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烟草专卖局:
改路基建车库,危及邻近小区安全,只有业主叫停!
我们是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北新区香林路二段“华锦园”小区的170多户业主,在此小区居住八年了。小区前面是泸州市烟草专卖局,该局在办公区修建完综合办公大楼和两栋各25层电梯商品房﹝取名“蘭香苑”﹞后,又将与“华锦园”小区中间的一条7来宽的水泥消防通道挖去一半将要修25个商品车库时,有关部门却视若无睹;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也无人问津;对此,“华锦园”小区全体业主坚决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恢复原样,并联名多次上访向市、区有关部门领导反映都无济于事。
实事和理由:
2003年,市烟草专卖局就建设办公楼的用地约二十亩,一直闲置着,2007年才公告开工修建了一栋综合办公楼。办公楼修好后不久,无任何告示又建了两栋25层的商品房“蘭香苑”;无任何告示,2010年3月中旬又动工开始将“华锦园”与“蘭香苑”商品房之间7米宽的公共消防通道挖去了一半,要在这段路基下开发修建25个商品车库。目前已挖掘这条道路深近10米,长约100米,严重破坏了原有消防通道的基础,危及“华锦园”小区邻近道路楼房的安全,原有硬化路面(3.5米)基础部分垮塌。因业主极力反对,“问题车库”目前被迫暂时停工了,但也没有见到恢复道路原样的举动。
3月24、28日,由华锦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天立社区领导、泸州市规管局代表、英豪开发公司(市烟草局的开发商)代表等四方参加调解,市规建局古科长解释:“兰香苑”原来没有规划建独立车库, 2009年12月,“兰香苑”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后,为满足小区车库需要,规划局同意将原有的在3.5米道路外修建斜坡绿化带的规划改为在小区道路下建有偿独立车库。
对此,一位资深律师质疑:一是划拨土地建商品房违规违法;二是深挖路基危及相邻楼宇安全;三是违反法定权限擅自调详规;四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变公共道路为经营性商品用地;五是修车库后道路维护、噪音影响等长期的纠纷隐患;六是不公告不听证,无视群众利益和安全。
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川治工发【2009】4号)精神。可见泸州市规建局在“烟草局这块用地”上严重存在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详规的突出问题。
我们业主代表先后依理依法提出行政复议,市法制办人说:不合条件不受理;咨询法院人士行政诉讼,法院人称:不可能去改变规划;指责开发商时,开发商说:是市规建局同意我修的;诉说规建局在规划时应该考虑周围的安全时,规划局的人答,他们不管安全……,还有的官员说:开发商超标也好,改变用途也好,我们收钱就是,“钱规则”在这里是公开的。好像我们就只有眼巴巴等着家园被挖垮。
因此,我们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官商之间的猫腻言行暂且不论,单就市烟草局该不该在公共路基下修建商品车库?我们特向新闻媒体及全社会呼吁:这种“问题车库”的安全隐患是谁之过?该谁买单?!
华锦园小区全体业主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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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青烛 于 2010-5-24 07:49 审核通过收藏 分享 44 0 顶 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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