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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争鸣] 蓝泊湾业主委员会的疑惑(盐亭城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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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懂的朋友指导下:
1、业主委员会成立该具有些什么条件、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才具有合法性?
2、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3、业主委员会是否该向业主索取捐赠费用用于办公经费?
4、业主委员会是否该向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索取费用?
5、业主委员会收到费用后的开支该如何公开?
6、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挂靠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或者是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7、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是否可以都不需要向业主通报和商量?
8、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管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9、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被投诉?如果可以,该向那个部门投诉?
由于水平有限,没想到的问题待后补充!


本帖最后由 云奚山人 于 2013-5-21 11: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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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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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4: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查阅《物业管理条例》就啥都清楚了。

发表于 2013-5-19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可以问度娘哈~~~:lol:lol

发表于 2013-5-19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3-5-20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3_52:}

发表于 2013-5-20 14: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5-20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庄聚贤网友在麻辣社区盐亭论坛
《蓝泊湾业主委员会的疑惑》的回复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庄聚贤网友在麻辣社区盐亭论坛《蓝泊湾业主委员会的疑惑》贴子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该具有些什么条件、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才具有合法性?
(一)业主(依法登记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人)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成立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召集业主(达到入住的三分之二以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过半以上通过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
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 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
2、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
3、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0天。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后抄送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成立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经过上述程序成立的业主委员即具有合法性。
二、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身体健康,遵守社会公德,无拖欠物业费,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愿为小区服务,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业主大会要求的其他规定;
三、业主委员会的是否该向业主索取捐赠费用用于办公经费
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从下列渠道筹集工作经费用于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一)全体业主共有部分物业经营收益;
(二)全体业主共同交纳;
(三)业主自愿捐赠等其他合法方式。
四、业主委员会是否该向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索取费用
如果索取费用的手段和形式合法可以索取。
五、业主委员会收到费用后的开支该如何公开?
工作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补贴,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妥善保管工作经费,并每半年向业主书面公告收支情况。
六、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挂靠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或者是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不行。物业管理分前期(业主大会召开之前)和后期(业主大会召开之后),前期由开发企业招标进行,后期业主入住后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是否可以都不需要向业主通报和商量?
不行。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维护业主共同权益;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八、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管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不能管理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监管物业公司,提出物业管理工作合理建议。
九、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被投诉?如果可以,该向那个部门投诉?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如果有部分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有问题可以向业主大会投诉,或联名重新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也可向业主委员会备案部门(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对业主委员会的部分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罢免其委员资格:
(一)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二)索取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
(三)利用职务之便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减免其物业服务费;
(四)泄露业主资料或者将业主资料用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五)经业主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业主提议撤销其委员资格的;
(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罢免资格的情形。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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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1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3-5-22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能引起关注,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真的体现了认真、高效、关注民生!太感谢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5-22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的同志们致敬!

发表于 2013-5-2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发表于 2013-5-22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哪一栋的?

发表于 2013-5-22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真的体现了认真、高效、关注民生!太感谢了:victory:

发表于 2013-5-26 09: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0 20:24
盐亭左思义修的万福楼怎么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0 20:24
盐亭左思义修的万福楼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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