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络反映“建设花园”有关问题的回复 南江建设花园属原南江县规划和建设局职工个人集资建房。2006年根据县委、政府加快朝阳新区建设的要求,由职工个人集资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获得朝阳新区建设用地,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完成规划设计后进行了项目施工公开招标。该建设工程分为A、B两个标段:A标段为2号、3号住宅楼,由南江县建筑建材公司中选,建筑面积8639.8㎡,中选价为439.24万元,项目施工负责人符超群;B标段为4号、5号住宅楼,由四川安弘建筑公司中选,建筑面积7918.32㎡,中选价为474.309万元,项目施工负责人岳大虎。该工程于2006年11月开工建设,原定工期400天,共建职工住房112套,门市43个。截止到2013年5月,除南江县建筑建材公司承建的A标段2、3号楼15个门市尚未交付外,职工住房现已投入使用。结合以上情况,现将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未进行竣工验收将住房分配给职工居住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由于项目施工管理存在问题和受“5.12”汶川地震影响,工程一直进展缓慢,2009年底才基本完工。工期远远超过招标约定的期限和其它县级部门同期开工建设的同类项目,职工意见大,导致了在未进行全面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职工陆续迁居入住。竣工后,施工企业迟迟不报送竣工决算资料,直到2011年9月两中标企业才将竣工决算资料报送建设花园业主委员会审查。因施工企业报送的工程造价由原来约定的600元/平方米上涨突破1000元/平方米,双方在新增工程量、人工费、材料费等方面产生较大分歧。在涉及双方的直接利益的情况下,经业主与企业协商,遂将决算委托四川科达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核。通过一年的审核,2012年9月,四川科达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将审核结果送达施工企业及业主委员会审查。但业主委员会在决算书审查中发现工程量、造价等均与招标文件不符,县住建局于10月和11月先后两次召集业主委员会、施工企业和决算审核机构就此事进行磋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1月双方同意将有分歧的问题送四川科达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再次复核。 二、关于未支付建筑企业工程费用的问题。反映的问题严重不实。由于该项目严重拖延工期且建设工期漫长,竣工后施工企业又未按时报送竣工决算。工期一拖再拖,工程造价更是一涨再涨。目前,南江建设花园所建住房112套已基本投入使用,四川安弘建筑公司已将所承建门市及住房全部交付;但南江县建筑建材公司仍占用A标段2、3号楼15个门市拒不交付。截止到2012年12月,南江建设花园共支付建设工程款1498.651万元,其中:四川安弘建筑公司所建设的4、5号楼,中选价为474.309万元,实际支付870.651万元(包括未进入招标的附属工程费用、新增工程量和材料涨价因素的新增费用);南江县建筑建材公司所建设的2、3号楼,中选价为439.24万元,实际支付628万元(包括新增工程量和材料涨价因素所新增的工程费用)。按工程中选价两公司的费用均已超支。 三、关于相关的其它问题。南江建设花园为非财政投资项目,该工程因属职工个人投资建设,政府审计部门不受理审计。施工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存在分歧在所难免。由于该项目由四川安弘建筑公司和南江县建筑建材公司承建,而南江县建筑建材公司拒绝将A标段2、3号楼15个门市交付,造成了购买门市的业主有的已交付使用,有的至今未能入住的问题。为尽快解决相关问题,2013年5月6日召开了专题研究,决定由业主委员会牵头,确定专门人员于2013年5月底前召集相关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待工程决算复核后,再召集业主委员会、施工企业再次进行磋商,在维护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积极消化双方矛盾和分歧,彻底解决遗留问题。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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