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书记,吴县长: 我向你们举报一个草菅人命,不作为,乱作为的人民警官,一个不打击不处理不平民愤的交警队长,他就是南部交警大队中队长汪小明。 2013年5月4日【星期六】晚上九点半左右,我儿子王梓熹从南部三中【职业技术学校】放学回家,走在嘉陵江大桥河东段3处时被从对而靠又行驶过来的小车冲向右边特我16岁读高二的儿子撞出近20米后再次碾压致死。意图驾驶逃逸的小车被喷怒的同学们拦下并报警,接警后交警中队长汪小明酒后现场勘验,对肇事车俩嫌疑人三人仅带走一人进行抽血化验,时至今日已过半月,汪小明针对事故不作出处理,不参与调解,不说明事情真相。在2013年5月17日我方去交警大队咨询时还出于打伤我方(有现场录音及伤情照片)。 我方仅要求警队汪小明对事故处理双方进行调解,汪小明拒绝参加,要求交警队对事故现场调取监控录像资料,看是否驾驶员调包,汪小明说没有资料,监控是摆设调不出来就调不出来,要求交警队对肇事嫌疑三人都要抽血化验是否酒驾,没有落实,只对当时疑为驾驶员的一人进行酒精测试;疑为驾驶员的人是患有癫痫病,且做过开颅手术的必取吊销驾驶证的,至今仍持照使用;对同行一车的车主,实为疑为驾驶员的儿子,持有驾照,在明知其父不能驾车仍交车驾驶,至今仍没做出处理。 何书记、吴县长,我痛失唯一的一个儿子,我更痛恨这个没有一点人性,不履职不作为的警官,我将带上我的亲人到市上省上鸣冤以慰抚儿子的亡灵,也希望何书记吴县长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 举报人:王永雄 电话18781781588 二0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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