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宣汉县交通局的负责人打了电话回复如下:
第一、2004年国家合并村的时候,因为团堡村和凤鸣乡很近,虽然我们合并为仙寨村,但其实没有承认我们村。因为我们村的道路无法连通到本乡镇。国家只对行政村有补助,如果补助不够,出工出劳也属于自筹范围。但没有说出钱, 也没有叫老百姓出钱。
第二、对行政村的补助是,在十一五期间,10万/公里,4.5米宽。十二五期间是35万/公里。
第三、村民可以通过开会,觉得这条路必须修建,交通非常不便,那么可以自己集资百分之八十五的资金,先把路修建好,然后剩余的可以申请财政补贴,这个补贴的来源也是(一事一议)的这个惠民政策。(现在他们就像搞这个事情,让我们先出钱修建。)
第四、今年政策没有出来,明年就要出来一个新的政策,因为村村通要保证每个村通公路,宣汉县是国家扶贫大县,那么像我们那样的老村,也要必须修建,省政府会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果我们自己把路修建好以后,那么这个政策出来,国家就会把当初我们集资修建的钱退给我们。但一个前提是修建的路要达到国家的标准和要求,能够通过审核。拨款也可以作为修建村上其他社公路的资金或者维修公路的资金。也就是新政策出来以后,至少每公里会补助35万元。不够的也只是老百姓出工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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