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934|评论: 5

金丝猴群公益联盟理事会群号144408911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3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丝猴群公益联盟理事会(群号144408911)将与即将成立的新注册公益团队采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金丝猴群将是注册团队的公益慈善活动承载主体。凡金丝猴群所属各分群管理人员及总部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均可以加入理事会(群号144408911)。实名*编号,请把电话号码填入群名片。
      长期不参与团队管理活动者,或者自己感觉不能胜任管理工作者,请自行离开! 本帖最后由 川北金丝猴 于 2013-5-30 10:06 编辑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3-5-30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3-5-30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6-5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3-6-14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3-10-24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了解,请大家都说说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