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也路过现场,还听了会儿热闹。在此发点个人观点:
一起交通事故等到相关部门依法裁决,判定责任是需要一个法定过程。听说,死者亲属什么过程都不等,距离事故发生仅三天后,开口就要150万!!!一个60、70岁的老婆婆在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我国的法律是这样的赔偿标准吗? 还听说,老婆婆四个子女率20、30余人到交通局大闹,四个子女其中有三个都是学校老师!更还有南高的老师!!!那可是我们省重点高中的老师啊!!!我沉默了。但心里就想问一句:我们的师德这会儿在哪里? 母亲意外身亡的心情每个人都可以理解,可难道就因为这个原因,就非得做出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影响国家机关办公、恶意殴打交通局领导及职工吗吗、连抢带摔交警同志手里的摄像机吗?如果每一个家庭遭遇交通事故时,都做出这样极端的行为。敢问,我们还敢走出家门吗?中国的法律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更痛心的是,同学们眼中那和蔼可亲的老师去哪儿了?作为老师的他们,一边在教孩子们“人之初,性本善”时,一边却殴打、抢夺他人。我再一次沉默,伴随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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