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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CXXX

西华路-顺庆交通局门口有大批警察,不知道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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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19: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6-21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局的小车出车祸造成一死二伤这件事是真的,死者是南充高中一位很有名的老师的老母亲,责任在谁就不知道了。对老者逝去深表哀悼。
发表于 2013-6-21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丝~粉 发表于 2013-6-21 18: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修理厂的人试车的,姓刘,好象还是个厂长

没找到合适的零时工,就招来一个修理厂的,巧得很呢。我们政府公务部门真伟大,咋搞都有人来承担责任,伟大,伟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13-6-21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听说是修理厂老板开车撞死的 也没多大关系嘛  是想多要点钱吧

发表于 2013-6-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  我刚收到消息   他们不去找修理厂老板要钱  找交通局  鄙视哟

发表于 2013-6-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也路过现场,还听了会儿热闹。在此发点个人观点:
一起交通事故等到相关部门依法裁决,判定责任是需要一个法定过程。听说,死者亲属什么过程都不等,距离事故发生仅三天后,开口就要150万!!!一个60、70岁的老婆婆在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我国的法律是这样的赔偿标准吗?   还听说,老婆婆四个子女率20、30余人到交通局大闹,四个子女其中有三个都是学校老师!更还有南高的老师!!!那可是我们省重点高中的老师啊!!!我沉默了。但心里就想问一句:我们的师德这会儿在哪里?   母亲意外身亡的心情每个人都可以理解,可难道就因为这个原因,就非得做出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影响国家机关办公、恶意殴打交通局领导及职工吗吗、连抢带摔交警同志手里的摄像机吗?如果每一个家庭遭遇交通事故时,都做出这样极端的行为。敢问,我们还敢走出家门吗?中国的法律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更痛心的是,同学们眼中那和蔼可亲的老师去哪儿了?作为老师的他们,一边在教孩子们“人之初,性本善”时,一边却殴打、抢夺他人。我再一次沉默,伴随心痛!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6-21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丝~粉 发表于 2013-6-21 1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事故发生在16号,交警四大队协调双方解决了,死者一方不满意,才闹到交通局的。听说要求赔150万,,,, ...

这个要求过分了。

发表于 2013-6-21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意义不大咋办 发表于 2013-6-21 19: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找到合适的零时工,就招来一个修理厂的,巧得很呢。我们政府公务部门真伟大,咋搞都有人来承担责任,伟 ...

亲,我上午到现场切了的,除了公安、特警、还有很多政府相关部门。我问了哈,肇事司机真是某修理厂的厂长!好像30岁样~

发表于 2013-6-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侦探 发表于 2013-6-21 20: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要求过分了。

撞死是你家人,这个要求还过分吗?:lol

发表于 2013-6-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元777 发表于 2013-6-21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撞死是你家人,这个要求还过分吗?

亲,你嘴好毒!  说话,做人,留有余地吧~

发表于 2013-6-21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最痛恨某些不是人的东西,一个协警就是命,普通人就该死??同样的事件出现在一个系统,怎么差别就这样大呢??对普通人的冒犯,有人说该死,对特殊人对普通人的伤害,不是沉默,就是说要求过分!!还他妈有没有一点点人性????

发表于 2013-6-21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元777 发表于 2013-6-21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撞死是你家人,这个要求还过分吗?

亲,说话,做人,留有余地吧。:shutup: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6-21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元777 发表于 2013-6-21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撞死是你家人,这个要求还过分吗?

小杂种,你的目的就是激发双方矛盾,挑起群众斗群众,中国是法制国家,赔偿是有标准的,不是想要想多少就赔多少的,象你这样的稀有动物才该撞死。我现在说:我日你妈,你不会告我强奸吧?

发表于 2013-6-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侦探 发表于 2013-6-21 2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杂种,你的目的就是激发双方矛盾,挑起群众斗群众,中国是法制国家,赔偿是有标准的,不是想要想多少就 ...

:lol  小心你妈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6-21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元777 发表于 2013-6-21 2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心你妈

老子当时应该把你射到狗B里,你这狗娘养的

发表于 2013-6-21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格桑花 发表于 2013-6-21 21: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亲,说话,做人,留有余地吧。

大家都是局外人,我一直很克制自己的情绪,在协警那个帖子里,我对协警冒着生命危险的方式很不赞同,引来了骂声,其中就有这个人。对于任何一件事,我们不能带有自己的喜好来评判,要公道打颠倒,站在受害人的位置看问题、站在局外人的立场不带任何色彩来看问题,这才是一个合格的网民。

发表于 2013-6-21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开元的攻击性好强大:o
发表于 2013-6-2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屁民没人管的!贱如蝼蚁。

发表于 2013-6-21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光2个横幅能说明什么问题啊,这不算证据嘛,有证据出证据,没证据就纯碎炒作,拿我们网友当枪使

发表于 2013-6-21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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