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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剑门关

剑阁县人民政府收钱近10年后却强退钱或强买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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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0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媒体总结品评
2007年发生的几个著名诽谤案的余音尚在,2008年的第一个诽谤案就迫不及待地登台亮相了。据《中国青年报》1月7日报道, 因为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

    在事情的真相还没有大白于天下的时候,我们暂时也难以作出最终的判断。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通过媒体的报道进行一些思考。

    事件的主角还是县委书记和平民百姓,纠葛的产生直至演变成“诽谤”的起因还是平民百姓发泄了对县委书记涉及某些做法的不满,事件的发展还是由于司法机关闻“风”而动、雷厉风行的办案效率,只不过这次发展到地方公安机关跑到首都来拘传中央媒体记者,体现出2008年诽谤案与去年相比又上了一个台阶。

    在此,我们仔细看看当地政法机关在问题出现之后的作为:

    短信发出的当天,西丰县公安局“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将参与发短信的赵俊萍二姐等人抓捕。

    听到家人被抓后,赵俊萍于3月15日携带关于县委书记张志国涉嫌违法的举报材料进京,打算向中纪委反映情况。3月21日,西丰警方从北京将赵俊萍抓回西丰,没收了全部举报材料。

    10月30日,赵俊萍被羁押7个多月后,西丰县法院开庭审理赵俊萍涉嫌“偷税、诽谤”一案。

    ……

    仅从上述报道的情况,至少说明当地政法机关违法诽谤案作为自诉案件的刑法规定,违法立案、抓人,并公开阻挠公民向上级反映问题。这些问题,每一个都很严重,并最终汇集于一个点:维护县委书记的尊严。

    政法机关守卫的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是代表国家意志的国家机器。它的服务对象是全体人民而非个别领导人,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是履行自身职责的必要前提。但在西丰县,“领导指示”成了抓人的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被随意践踏。政法机关成了维护官威的忠实可靠的工具。

    古有诽谤朝廷命官的罪名,今有公民批评政府和官员的民主权利,这是历史的进步。但在这件事上,我们看不到进步,只见“诽谤朝廷命官”的可怜遭遇,而且中央媒体的身份也几乎难以“自保”。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新年伊始的这桩诽谤案,让我们深感中央决策落实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但愿今年的这第一起诽谤案引起的思考,能在客观上推动中国的民权保障和法制进程。

新闻背景:因报道涉及县委书记 辽宁西丰公安进京抓记者

西丰县委书记是在睁着眼说瞎话!

    西丰县对待记者朱文娜,采取“先礼后兵”的招数,显然是经过了充分的准备。如果事情至此为止,从表面上看,西丰县在法律程序上虽有缺陷,但还不能判断事情的是非曲直。但随后,据新京报报道,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在接受采访时竟说,他对该县政法委书记携带干警到北京拘传朱文娜一事一无所知。我认为,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作为一县之首,手下最重要的两位官员--政法委书记和宣传部长一同进京办同一件事,张书记竟说不知情,不是睁着眼说瞎话是什么?如果在整件事情上不是心虚,张书记为什么要面对媒体撒谎?

相关评论:

质疑“公安侦破诽谤领导案”

时评:“稷山诽谤案” 权力公然挑衅法律

地方公安进京拘记者评论集

发表于 2008-1-11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吓人~~

发表于 2008-1-17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剑门关在2007-11-23 17:19:00的发言:

剑阁县借西部开发,搬迁县城,在大张其古的先传中,我作为一个乡下农民,也觉国家对西部的开发对谁都有利,于是在合法手续下买了156平米土地,从九九年买了,政府不知何因,长期不划。在我百般的从县市省的资询中,突然政府向我回话说划地不可能了要吗退钱,要吗由政府修商住楼卖出,按现有地方房价略少一点钱卖出。你说这公平吗?

    我们买地基的人究竟有何错,错在哪里?请上级领导们邦我评评理?

    在这八九年中,当时与我同时买地的人很多,但是有关系的人把房子已修好了,当地人强占已修了不少的房,于此买地的人屡找无法的条件下,把地高价卖给了当地有地的农户合修,有的买地的农户以当地农户的名义强占强修,请问我该走那一招,你们拿来主义吧?我确实无计可施了,领导们!!!

     在当时我可是用我家仅有的一万元钱和向别人借钱买的地啊!随后我一家限入了经济的困境,因妻子得了严重病。如今土地值钱了,政府说话就变卦了,难道天底下竟没有公理吗?

     国家还出台了“物权法”专保护国家和人民及集体合法材产不受侵犯,这又从何说起,难道我买的土地钱也交齐了,别人房子都修好了,我的土地不划就不算合法财产了吗?

    我要找谁
   
讨说法??????????

 

    怎么可以强制退或买商品房呢???政府不可以出而反而的啊,这是不是叫不打自招啊,把我们的钱装进了自已的包,如今地价一长,没钱向农户征地,才出此下策,把农户土地转让于开发商赚钱填前期窟窿,对吧???不管怎么说,分毫不应由我们来承担后果,请你三思,做一个让后人敬重的好官!因为这件事对我们的损失太大了,当然,还有很多人把房子修好了,还请你明查?下寺很多人都知道这些事

发表于 2008-1-22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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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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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9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剑门关在2007-11-23 17:19:00的发言:

剑阁县借西部开发,搬迁县城,在大张其古的先传中,我作为一个乡下农民,也觉国家对西部的开发对谁都有利,于是在合法手续下买了156平米土地,从九九年买了,政府不知何因,长期不划。在我百般的从县市省的资询中,突然政府向我回话说划地不可能了要吗退钱,要吗由政府修商住楼卖出,按现有地方房价略少一点钱卖出。你说这公平吗?

    我们买地基的人究竟有何错,错在哪里?请上级领导们邦我评评理?

    在这八九年中,当时与我同时买地的人很多,但是有关系的人把房子已修好了,当地人强占已修了不少的房,于此买地的人屡找无法的条件下,把地高价卖给了当地有地的农户合修,有的买地的农户以当地农户的名义强占强修,请问我该走那一招,你们拿来主义吧?我确实无计可施了,领导们!!!

     在当时我可是用我家仅有的一万元钱和向别人借钱买的地啊!随后我一家限入了经济的困境,因妻子得了严重病。如今土地值钱了,政府说话就变卦了,难道天底下竟没有公理吗?

     国家还出台了“物权法”专保护国家和人民及集体合法材产不受侵犯,这又从何说起,难道我买的土地钱也交齐了,别人房子都修好了,我的土地不划就不算合法财产了吗?

    我要找谁
   
讨说法??????????

 

    怎么可以强制退或买商品房呢???政府不可以出而反而的啊,这是不是叫不打自招啊,把我们的钱装进了自已的包,如今地价一长,没钱向农户征地,才出此下策,把农户土地转让于开发商赚钱填前期窟窿,对吧???不管怎么说,分毫不应由我们来承担后果,请你三思,做一个让后人敬重的好官!因为这件事对我们的损失太大了,当然,还有很多人把房子修好了,还请你明查?下寺很多人都知道这些事

 楼主| 发表于 2008-3-29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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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剑门关在2007-11-23 17:19:00的发言:

剑阁县借西部开发,搬迁县城,在大张其古的先传中,我作为一个乡下农民,也觉国家对西部的开发对谁都有利,于是在合法手续下买了156平米土地,从九九年买了,政府不知何因,长期不划。在我百般的从县市省的资询中,突然政府向我回话说划地不可能了要吗退钱,要吗由政府修商住楼卖出,按现有地方房价略少一点钱卖出。你说这公平吗?

    我们买地基的人究竟有何错,错在哪里?请上级领导们邦我评评理?

    在这八九年中,当时与我同时买地的人很多,但是有关系的人把房子已修好了,当地人强占已修了不少的房,于此买地的人屡找无法的条件下,把地高价卖给了当地有地的农户合修,有的买地的农户以当地农户的名义强占强修,请问我该走那一招,你们拿来主义吧?我确实无计可施了,领导们!!!

     在当时我可是用我家仅有的一万元钱和向别人借钱买的地啊!随后我一家限入了经济的困境,因妻子得了严重病。如今土地值钱了,政府说话就变卦了,难道天底下竟没有公理吗?

     国家还出台了“物权法”专保护国家和人民及集体合法材产不受侵犯,这又从何说起,难道我买的土地钱也交齐了,别人房子都修好了,我的土地不划就不算合法财产了吗?

    我要找谁
   
讨说法??????????

 

    怎么可以强制退或买商品房呢???政府不可以出而反而的啊,这是不是叫不打自招啊,把我们的钱装进了自已的包,如今地价一长,没钱向农户征地,才出此下策,把农户土地转让于开发商赚钱填前期窟窿,对吧???不管怎么说,分毫不应由我们来承担后果,请你三思,做一个让后人敬重的好官!因为这件事对我们的损失太大了,当然,还有很多人把房子修好了,还请你明查?下寺很多人都知道这些事

发表于 2008-4-1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态极其严重的剑阁:众森鸿福花园"一期违法工程

    由剑阁县技术监督局为建设单位、广元市众森实业有限公司为承建单位的剑阁县普安镇“众森鸿福花园”一期工程(剑阁县普安阵126号)中,一直存在下列严重违法行为,虽然经业主暴光,至今无人认真过问和管理,帖子转到广元市建设局后就没有再也音讯了,只是由建设方众森公司草草给出了个极其不负责任的回复,并且楼主还同时受到了众森公司内部人员的恐吓和威胁!但是,相信邪不胜正!!!就在前天,据该楼业主反映,该楼四楼某些地方开始出现细小裂缝!厨房厕所某些部位也开始渗水了!事态似乎在向极其严重的方向发展啊!这不是危言耸听!!恳请有良知的政府管理者、职能部门能站出来,到实地看一看,还业主一个公道!给我们一个安心!!!要是某一天,真的象虹桥一样坍塌下来,那就名扬天下了!

      1、该工程地基是很多年前就已经设计好了并施工完毕了的:设计为七层,而作为承建方,众森公司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在实际施工中,该公司惟利是图,在承接之初就早已经将建设设计擅自强行更改,将大户型的一单元改为两个小的户型,并实际施工达标准八层直至工程完工。该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党军、秦丕胜一直致力反对,但是,众森公司老板杜亚清和剑阁分公司负责人胡丕光一直不予采纳,乃至施工员秦丕胜觉得问题极其严重、无法承担,中途辞职走人了。余下工程由党军单独负责进行施工。该工程监理单位广元市远大监理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几乎很少现场实施监理工作,几乎大多数监理文书都是后来补上去的!  
      2、该工程基础正负临以上有几十轮砖是许多年前原来停工前工人砌上去的,多年以来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早已经被风雨腐蚀侵蚀,而众森公司在多年后恢复施工时不做任何处理就直接在原来被风雨腐蚀的砖上接着进行砌体施工。埋下了违法建筑的第一个隐患。要知道,那可是一栋楼的基础和承重部位啊!由于防护设施安装极其简陋,收到了建设主管部门七份停工通知书!!!但是该工程在杜亚清的直接干预下,顶风强行施工!由于建设工程款项严重短缺,经常不能按时到位,导致工地现场管理极其混乱,工人人心涣散,乃至主体小包工头就换了四茬人!

       3、众森公司为了节约开支、压缩成本,那可是费尽了心思啊!分公司员工的生活费开支特别“节约”的时候一百元、二百元的由董事长杜亚清阁下亲自"恩赐"!!!有的时候完全断炊!!!工程款也是今天3000元,明天5000元,甚至老总靠打麻将赢点钱就立即送过来开支!!!要知道,众森公司是有的时候号称注册资金3800万元、有的时候号称注册资金2238万元、有的时候号称:“系广元市政府授权的资产经营一体化的集团性企业之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1亿元,主业围绕城区开发与建设,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是国家建设部核定的具有综合开发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公司。... "  而该140多万的工程从开始到完全竣工,总共花费了近一年半的时间才勉强完成!
    4、“众森鸿福花园”一期工程中,非法使用无任何水泥预应力板生产资质的剑阁普安人朱武生个人小作坊水泥预应力板材达400余张,价值28396.00元,致使该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他挂靠的另外一个生产水泥电线竿的企业也不具有合法生产水泥预应力板的资质,终于,在该工程施工至六楼时,安装水泥预制板时,发生水泥预应力板从中间直接断裂的极其严重的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施工工人许彦金从六楼跌落到一楼井架口,造成严重残废,至今尚未出院。另外一个当地工人在五一期间不明原因的昏倒在施工现场,送到医院后当即死亡,众森公司连一分钱都没有表示!厉害!!  
     3、个体水泥预应力板生产老板:朱武生,采沙个体户老板身份,采用原始土办法,野蛮施工生产,根本无任何相关生产经验,根本无生产许可证件,更无该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该批水泥预应力板在冬季的养护期严重缩水,均不到15天,最短的只有9天。  

     4、该工程管理人员胡否光、罗XX等串通、威逼、利诱剑阁普安镇另一有合法生产个体水泥预应力板生产老板:魏尚初,采用由魏尚初顶包,企图瞒天过海、借尸还魂的欺骗手段蒙混过关。魏尚初实际只向该工程供应了近500张真正合格的水泥预应力板。魏尚初违心的向众森实业有限公司出具了虚假供货证明:供货900余张!!!。因为魏尚初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要向众森公司索要欠下的材料款,在胡丕光、罗XX的威逼、利诱、哄骗下,才专门给众森公司出具了供应预制板900余张的证明,其实。画蛇添足,多此一举!供应材料,只要持有当日的供应入库三联单之一就可以了!工地管理人员一共有三个:杨勇、熊健、朱元柱!有他们的签字的收据就是真正供了货的!根本不需要什么供货证明!

     5、向剑阁县普安镇相关主管人员县质检站杨X、李XX、陶X等人分别行贿每人累计近2000元,并向杨X、李XX提供性贿赂。  

     6、利用其具有的建筑资质,接受其他个人挂靠费35000元,分别是:剑阁县中校教师集资楼挂靠费15000元;另外一个剑阁人敬天旭修建车站挂靠费20000元。 

  7、该工程包工头何波,挂靠剑阁县二建司承建该工程,主体工程人工工资320000元。

  8、勾结广元市远大监理公司做假监理文件。

      9、资金周转不灵时,谎称众森公司拥有剑阁县普安镇老城改造开发权和电影院的改造开发权,骗得四川崇州恒昌公司20万元现金资金,供其剑阁“鸿福花园”一期资金周转,骗得广元专业拆迁人员陈小林、另外还有一个广元人各10万元现金共计20万元资金,供其剑阁工地勉强维系和周转!

 楼主| 发表于 2008-4-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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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剑门关在2007-11-23 17:19:00的发言:

剑阁县借西部开发,搬迁县城,在大张其古的先传中,我作为一个乡下农民,也觉国家对西部的开发对谁都有利,于是在合法手续下买了156平米土地,从九九年买了,政府不知何因,长期不划。在我百般的从县市省的资询中,突然政府向我回话说划地不可能了要吗退钱,要吗由政府修商住楼卖出,按现有地方房价略少一点钱卖出。你说这公平吗?

    我们买地基的人究竟有何错,错在哪里?请上级领导们邦我评评理?

    在这八九年中,当时与我同时买地的人很多,但是有关系的人把房子已修好了,当地人强占已修了不少的房,于此买地的人屡找无法的条件下,把地高价卖给了当地有地的农户合修,有的买地的农户以当地农户的名义强占强修,请问我该走那一招,你们拿来主义吧?我确实无计可施了,领导们!!!

     在当时我可是用我家仅有的一万元钱和向别人借钱买的地啊!随后我一家限入了经济的困境,因妻子得了严重病。如今土地值钱了,政府说话就变卦了,难道天底下竟没有公理吗?

     国家还出台了“物权法”专保护国家和人民及集体合法材产不受侵犯,这又从何说起,难道我买的土地钱也交齐了,别人房子都修好了,我的土地不划就不算合法财产了吗?

    我要找谁
   
讨说法??????????

 

    怎么可以强制退或买商品房呢???政府不可以出而反而的啊,这是不是叫不打自招啊,把我们的钱装进了自已的包,如今地价一长,没钱向农户征地,才出此下策,把农户土地转让于开发商赚钱填前期窟窿,对吧???不管怎么说,分毫不应由我们来承担后果,请你三思,做一个让后人敬重的好官!因为这件事对我们的损失太大了,当然,还有很多人把房子修好了,还请你明查?下寺很多人都知道这些事

发表于 2008-4-23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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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23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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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剑门关在2007-11-23 17:19:00的发言:

剑阁县借西部开发,搬迁县城,在大张其古的先传中,我作为一个乡下农民,也觉国家对西部的开发对谁都有利,于是在合法手续下买了156平米土地,从九九年买了,政府不知何因,长期不划。在我百般的从县市省的资询中,突然政府向我回话说划地不可能了要吗退钱,要吗由政府修商住楼卖出,按现有地方房价略少一点钱卖出。你说这公平吗?

    我们买地基的人究竟有何错,错在哪里?请上级领导们邦我评评理?

    在这八九年中,当时与我同时买地的人很多,但是有关系的人把房子已修好了,当地人强占已修了不少的房,于此买地的人屡找无法的条件下,把地高价卖给了当地有地的农户合修,有的买地的农户以当地农户的名义强占强修,请问我该走那一招,你们拿来主义吧?我确实无计可施了,领导们!!!

     在当时我可是用我家仅有的一万元钱和向别人借钱买的地啊!随后我一家限入了经济的困境,因妻子得了严重病。如今土地值钱了,政府说话就变卦了,难道天底下竟没有公理吗?

     国家还出台了“物权法”专保护国家和人民及集体合法材产不受侵犯,这又从何说起,难道我买的土地钱也交齐了,别人房子都修好了,我的土地不划就不算合法财产了吗?

    我要找谁
   
讨说法??????????

 

    怎么可以强制退或买商品房呢???政府不可以出而反而的啊,这是不是叫不打自招啊,把我们的钱装进了自已的包,如今地价一长,没钱向农户征地,才出此下策,把农户土地转让于开发商赚钱填前期窟窿,对吧???不管怎么说,分毫不应由我们来承担后果,请你三思,做一个让后人敬重的好官!因为这件事对我们的损失太大了,当然,还有很多人把房子修好了,还请你明查?下寺很多人都知道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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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4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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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30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剑门关在2007-11-23 17:19:00的发言:

剑阁县借西部开发,搬迁县城,在大张其古的先传中,我作为一个乡下农民,也觉国家对西部的开发对谁都有利,于是在合法手续下买了156平米土地,从九九年买了,政府不知何因,长期不划。在我百般的从县市省的资询中,突然政府向我回话说划地不可能了要吗退钱,要吗由政府修商住楼卖出,按现有地方房价略少一点钱卖出。你说这公平吗?

    我们买地基的人究竟有何错,错在哪里?请上级领导们邦我评评理?

    在这八九年中,当时与我同时买地的人很多,但是有关系的人把房子已修好了,当地人强占已修了不少的房,于此买地的人屡找无法的条件下,把地高价卖给了当地有地的农户合修,有的买地的农户以当地农户的名义强占强修,请问我该走那一招,你们拿来主义吧?我确实无计可施了,领导们!!!

     在当时我可是用我家仅有的一万元钱和向别人借钱买的地啊!随后我一家限入了经济的困境,因妻子得了严重病。如今土地值钱了,政府说话就变卦了,难道天底下竟没有公理吗?

     国家还出台了“物权法”专保护国家和人民及集体合法材产不受侵犯,这又从何说起,难道我买的土地钱也交齐了,别人房子都修好了,我的土地不划就不算合法财产了吗?

    我要找谁
   
讨说法??????????

 

    怎么可以强制退或买商品房呢???政府不可以出而反而的啊,这是不是叫不打自招啊,把我们的钱装进了自已的包,如今地价一长,没钱向农户征地,才出此下策,把农户土地转让于开发商赚钱填前期窟窿,对吧???不管怎么说,分毫不应由我们来承担后果,请你三思,做一个让后人敬重的好官!因为这件事对我们的损失太大了,当然,还有很多人把房子修好了,还请你明查?下寺很多人都知道这些事

 楼主| 发表于 2008-6-4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剑阁县新县城的哪位好心同志能弄点5.12受灾后新县城受灾的图片好吗!也让我们通过大家的努力多挖些贪官出来吧!!这样也让受那些受伤的心灵得到安慰!

发表于 2008-6-25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有此事!顶!

 楼主| 发表于 2008-6-26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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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1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剑门关在2007-11-2317:19:00的发言:

  剑阁县借西部开发,搬迁县城,在大张其古的先传中,我作为一个乡下农民,也觉国家对西部的开发对谁都有利,于是在合法手续下买了156平米土地,从九九年买了,政府不知何因,长期不划。在我百般的从县市省的资询中,突然政府向我回话说划地不可能了要吗退钱,要吗由政府修商住楼卖出,按现有地方房价略少一点钱卖出。你说这公平吗?

  我们买地基的人究竟有何错,错在哪里?请上级领导们邦我评评理?

  在这八九年中,当时与我同时买地的人很多,但是有关系的人把房子已修好了,当地人强占已修了不少的房,于此买地的人屡找无法的条件下,把地高价卖给了当地有地的农户合修,有的买地的农户以当地农户的名义强占强修,请问我该走那一招,你们拿来主义吧?我确实无计可施了,领导们!!!

  在当时我可是用我家仅有的一万元钱和向别人借钱买的地啊!随后我一家限入了经济的困境,因妻子得了严重病。如今土地值钱了,政府说话就变卦了,难道天底下竟没有公理吗?

  国家还出台了“物权法”专保护国家和人民及集体合法材产不受侵犯,这又从何说起,难道我买的土地钱也交齐了,别人房子都修好了,我的土地不划就不算合法财产了吗?

  我要找谁

  讨说法??????????

  怎么可以强制退或买商品房呢???政府不可以出而反而的啊,这是不是叫不打自招啊,把我们的钱装进了自已的包,如今地价一长,没钱向农户征地,才出此下策,把农户土地转让于开发商赚钱填前期窟窿,对吧???不管怎么说,分毫不应由我们来承担后果,请你三思,做一个让后人敬重的好官!因为这件事对我们的损失太大了,当然,还有很多人把房子修好了,还请你明查?下寺很多人都知道这些事

 楼主| 发表于 2008-8-22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剑门关在2007-11-23 17:19:00的发言:

剑阁县借西部开发,搬迁县城,在大张其古的先传中,我作为一个乡下农民,也觉国家对西部的开发对谁都有利,于是在合法手续下买了156平米土地,从九九年买了,政府不知何因,长期不划。在我百般的从县市省的资询中,突然政府向我回话说划地不可能了要吗退钱,要吗由政府修商住楼卖出,按现有地方房价略少一点钱卖出。你说这公平吗?

    我们买地基的人究竟有何错,错在哪里?请上级领导们邦我评评理?

    在这八九年中,当时与我同时买地的人很多,但是有关系的人把房子已修好了,当地人强占已修了不少的房,于此买地的人屡找无法的条件下,把地高价卖给了当地有地的农户合修,有的买地的农户以当地农户的名义强占强修,请问我该走那一招,你们拿来主义吧?我确实无计可施了,领导们!!!

     在当时我可是用我家仅有的一万元钱和向别人借钱买的地啊!随后我一家限入了经济的困境,因妻子得了严重病。如今土地值钱了,政府说话就变卦了,难道天底下竟没有公理吗?

     国家还出台了“物权法”专保护国家和人民及集体合法材产不受侵犯,这又从何说起,难道我买的土地钱也交齐了,别人房子都修好了,我的土地不划就不算合法财产了吗?

    我要找谁
   
讨说法??????????

 

    怎么可以强制退或买商品房呢???政府不可以出而反而的啊,这是不是叫不打自招啊,把我们的钱装进了自已的包,如今地价一长,没钱向农户征地,才出此下策,把农户土地转让于开发商赚钱填前期窟窿,对吧???不管怎么说,分毫不应由我们来承担后果,请你三思,做一个让后人敬重的好官!因为这件事对我们的损失太大了,当然,还有很多人把房子修好了,还请你明查?下寺很多人都知道这些事

发表于 2009-3-18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跟谁签订的合同你找谁,24小时跟着他包括上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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