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天崖过客朋友在天涯论坛同名网贴内的发言:
“法院是以证据说话的。沿途视频已经有几处可以确定你在驾车,加上出租司机证言、加上鉴定结论,你驾车的事实一目了然。
“你说你们在事故前很短时间内换了座位,可是你们凭白无故换座位讲得通吗?又拿不出换位置的证人、证据,实在没办法让人相信啊!而且,退一万步说,就算大家同意你的说法,但是没有证据,裁决书也不可能说“根据大家的感觉”判你赢的撒!”
“楼主,你最好还是拣点干的说,讲你的案子,有理说理,有证据说证据,啥都没有就最好各人在家好好呆着做自己的事。你不要以为你在这个论坛里天天吐口水就说明你是对的了,精神病院还有病人天天说自己没病呢,光说就证明自己没病了么?!”
本帖最后由 嘿不随便 于 2013-10-21 11:3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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