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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现实vs事实

绵阳黑交警——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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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0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正浓,我读懂了你的发言,写得有点诗意。
此案中,交警鉴于摩托车驾驶方伤亡惨重,2名乘坐人员均为未成年人,且楼主年轻,本着教育赔偿为主在摩托车驾驶方多处违法(无牌、无证、超员、超速、占道、通过路口不观察、处置不当)的情况下判定楼主承担同等责任,因此,楼主幸免于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起诉。
只可惜楼主人心不足蛇吞象,想要一点责任不担,此目的未达到便恼羞成怒……
另,刘某某年仅15,自然不会有驾驶证哦。

发表于 2013-10-20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何警官不会在此出现,而且,何伟同志,如果你真的不小心看了这篇贴,我真诚建议你不要再来!
  就去我此前在这楼里说到,有的人如同农夫暖醒的毒蛇,不仅不知感恩,还会反咬一口,这种人,便是当下热词中的“垃圾人”,避而远之方为上策!
  几月来同楼主的交道令人印象深刻,楼主死缠烂打的功力实属万人莫及,仿佛一坨那什么消化排遗物,你用灰盖,它粘灰上,你用扫帚扫,它粘扫帚上,你用水冲,它遍地流淌,到哪里,就用它独特浓郁的气息影响众人的嗅觉。
  但是,谁让楼主偏而运气太好遇上了我这种喜欢折腾的人呢,对于楼主的面目,一揭为快,不透不休!
  何警官,简直不用你出面哈,这里的事交给我们这些个好事之人好了!

发表于 2013-10-21 07: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姓嘿的你真不要脸呀!,利用大众不知道详情就无耻的胡说八道!!!,一句话和你共勉吧:说谎话的是乌龟王八的孙子!!!!!!

发表于 2013-10-21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爬远点哦,还跟你“共勉”!!!你算哪把夜壶哦!!!

有你这种孙子,你家祖上命都要交给早挫脱!人家养儿要钱,你们家养了你,不光要钱,还要“命”!!!
个人想哈,你把你爹妈折磨成啥样子了吧!有孝心的话,赶紧用心赚钱补偿,莫在网上浪费功夫了!!!!!

发表于 2013-10-21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爬远点哦,还跟你“共勉”!!!你算哪把夜壶哦!!!

有你这种孙子,你家祖上命都要交给早挫脱!人家养儿要钱,你们家养了你,不光要钱,还要“命”!!!
个人想哈,你把你爹妈折磨成啥样子了吧!有孝心的话,赶紧用心赚钱补偿,莫在网上浪费功夫了!!!!!

发表于 2013-10-21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用天崖过客朋友在天涯论坛同名网贴内的发言:

      “法院是以证据说话的。沿途视频已经有几处可以确定你在驾车,加上出租司机证言、加上鉴定结论,你驾车的事实一目了然。
  “你说你们在事故前很短时间内换了座位,可是你们凭白无故换座位讲得通吗?又拿不出换位置的证人、证据,实在没办法让人相信啊!而且,退一万步说,就算大家同意你的说法,但是没有证据,裁决书也不可能说“根据大家的感觉”判你赢的撒!”

     “楼主,你最好还是拣点干的说,讲你的案子,有理说理,有证据说证据,啥都没有就最好各人在家好好呆着做自己的事。你不要以为你在这个论坛里天天吐口水就说明你是对的了,精神病院还有病人天天说自己没病呢,光说就证明自己没病了么?!”

本帖最后由 嘿不随便 于 2013-10-21 11:37 编辑

发表于 2013-10-22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正浓 发表于 2013-10-19 03: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过客的心理话

哈哈,专业的针对性的长篇大论,各站一方,专业的文学天才 ...

哈哈,这个问题只有你是法律专业的判断才会如此准确。
乙方的确不道德,不是人,但是他懂法,法律在铁的直接证据目前人人平等。
如果甲方绵阳收回借条时,叫乙方写张收条,乙方的上诉就连诉讼费都要赔进去哦,
我不懂法律,但是我很希望我和更多有人明白什么是法律,

发表于 2013-10-22 09: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姓"嘿"的,我敢打赌你妈从未教过你什么叫"诚实",什么叫"无耻"!!!,如果不信马上回去问你妈去,哎,可怜的无教养的孩子哟.........

发表于 2013-10-22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2013 发表于 2013-10-18 2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何伟,咋躲着不敢出来呀?我会一直等着你出现的,敢来吗???

无聊

发表于 2013-10-22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2013 发表于 2013-10-13 22: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之前交警一大队发表的所谓声明:“近一段时间以来,楼主在本地诸多论坛发帖引起网友关注,我大队高 ...

看来楼主并非当事人哦

发表于 2013-10-22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2013 发表于 2013-7-1 1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这种无现场录像也无现场证人的案子,就只能依据相关检验鉴定材料进行分析论证和逻辑推理的方式还原事件 ...

楼主是哪个哦,应该请狄仁杰来好

发表于 2013-10-23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正浓:现实VS事实,三枪2013其实都是同一个人的不同马甲。如果你看到还有“随风2013”说话,那也是楼主。楼主有一个癖好,就是一人分饰几角,用不同的马甲相互顶,呵呵。其做人道德水准可见一斑。 本帖最后由 嘿不随便 于 2013-10-23 10:54 编辑

发表于 2013-10-24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我的上帝! 发表于 2013-10-23 13: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亲,文明用语,快乐泡坛

哈哈哈,我不赞同你的解释,人要有立场,这个时代不是战争时期,这里是对事实的评论,支持或是了解,知情而已,不是骂架和能够解决,决定事情的地方。
   所以我觉得你应该是一个优秀的懂得运用法律的,文明素养极高而不普通的一个人,但是给我们看的有些词汇,哈哈哈,有点感情用事好。

发表于 2013-10-24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嘿不随便 发表于 2013-10-23 1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阳光正浓:现实VS事实,三枪2013其实都是同一个人的不同马甲。如果你看到还有“随风2013”说话,那也是楼主 ...

哈哈,一人多名肯定是有目的的,他本人没有回答,哈哈哈你帮他代劳了好

发表于 2013-10-28 08: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在这歪曲事实、欺骗大众的是大众的孙子!!!

发表于 2013-10-29 17: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伟,我一直等你出现,敢来吗?只要你敢出现,我一定将你的丑陋面目揭露无遗!!!

发表于 2013-10-31 07: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何伟只能做缩头乌龟了.......

发表于 2013-10-31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围观下

发表于 2013-11-1 07: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行动让我对昭雪沉冤充满信心!我会坚持战斗到底的!!直到何伟被绳之以法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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