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唧唧不是歪歪 时间:2013-07-09 10:50:00
另外作为一个曾经也打过官司的过来人,个人不认同你本贴从标题开始到最后一个回帖对交警使用的语言,比如绝对、铁定等词语。说你对法律有一定的熟知度,这点我不认同。假如你真的知道法律是什么,也就不会出现你这帖子了。当然,你对你所谓的幕后交易有证据的话那是另外一回事。不过假如你真的有证据,你也不会跑到这里来喊冤了,我相信你只需要向上级公安机关提交你的证据,你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你说对吗?相反,交警一大队的回帖也从事情的另一方面佐证了这个案子的结论。
虽然坏人一直有,但不代表你的案子就遇到了恶人。这种偷梁换柱的概念性游戏,并不能误导我们做出跟你一样的结论。请你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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