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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保宁醋

[民生杂谈] <关于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的通知>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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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荣誉 发表于 2013-7-1 09: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这个文件的意思是明确的,关键在执行中要掌握好度,核心是对“敛财”的界定要准,党员职工也是人, ...

没有区别的一刀切,唯一作用是,惹起怨声载道。

发表于 2013-7-1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参与议论,我也不想淘神去操办酒席,无职无权谈何“敛财”,纯属哥们互相打凑合而已,别人凑合过我,他有事路不去,何以教化儿孙“礼尚往来”呢?不要脸吗?至于官员办酒宴,你高兴去就去,不去谁可以奈何你?不要“不去怕不被重视,去了又骂娘”,做人嘛要地道、坦荡些,青年职工别企图走捷径,不去怕啥?

发表于 2013-7-2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大爷请我吃饭了,我身为保长就没还席,后来他儿子回来了,妈一个军官,我还敢不还席吗?

发表于 2013-7-2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要整治这股风,那就值得庆祝一下。为了庆祝一下,XX长官今晚在天府酒楼摆几桌,你几爷子谁不来就先整谁。;P
yxr

发表于 2013-7-2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声大,可能不下雨。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7-2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志道者少友,逐利者多俦

发表于 2013-7-3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7-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其实可以算算账:假定每一个办学酒的平均收10万元,其中酒水支出2.5万元。全县大约1000个人办学酒,资金流动达到1亿元,而大型餐饮业收入约2500万元。如果政策执行得彻底,那么税收按6%算,政府的财政收入会减少收入150元左右。
对于完全依靠转移支付和土地财政的平昌财政,动辄投资上亿和千万的规模来说,这只是一笔小钱。所以从算经济账来讲,相信政府完全有动力作好这件事。
只是苦了那些企业和其员工,经营收入急剧下降,将直接导致其经营困难和员工收入降低。
不知道雄心壮志的政府领导们,有没有考虑过这些企业的困难和员工的艰辛,在做出禁止的同时,有没有为利益受损的企业做出政策补偿呢?

发表于 2013-7-3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要动真格去落实,落实了就有用。至少现在单位一把手没公开操办了。

发表于 2013-7-3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只有动真格才有用!前几天,纪委也去酒店录像了,可后来不了了之,也从来没有在媒体上曝过光。

发表于 2013-7-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用,暂时的

发表于 2013-7-3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媒体上看见有人曝光了,应该继续督查。

发表于 2013-7-4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治理大操大办宴客敛财”我们举双手赞成,但此通知明显缺乏可操作性。“不超过8桌,不收礼金、礼品和其他有价证劵”,可以理解为,你办可以但不能收礼或是不能办任何酒席,这与中国的传统美德不符,正常的婚丧嫁娶请一二十桌客无可厚非,朋友间的正常礼尚往来还是必须的,现在的关键是人们找借口办酒敛财与正常的婚丧嫁娶应该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同时要控制婚丧嫁娶的宴请规模,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人们深恶痛绝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借办酒之机敛财,同时也憎恨社会上许多人见人就请的五花八门的宴请,政府是否在治理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借办酒敛财的同时,对社会上人员除婚丧嫁娶之外的酒宴增收高额税收进行遏制。

发表于 2013-7-4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治理大操大办宴客敛财”我们举双手赞成,但此通知明显缺乏可操作性。“不超过8桌,不收礼金、礼品和其他有价证劵”,可以理解为,你办可以但不能收礼或是不能办任何酒席,这与中国的传统美德不符,正常的婚丧嫁娶请一二十桌客无可厚非,朋友间的正常礼尚往来还是必须的,现在的关键是人们找借口办酒敛财与正常的婚丧嫁娶应该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同时要控制婚丧嫁娶的宴请规模,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人们深恶痛绝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借办酒之机敛财,同时也憎恨社会上许多人见人就请的五花八门的宴请,政府是否在治理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借办酒敛财的同时,对社会上人员除婚丧嫁娶之外的酒宴增收高额税收进行遏制。

发表于 2013-7-4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视上看到有人被做了典型咯!支持,继续整下去!最近是没得好凶样,6月本人到目前为止呼了一个结婚酒!

发表于 2013-7-4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认为办一办还是人之常情的,换位思考吧。

发表于 2013-7-4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家要么没有喜事办,要么受够了不想还情。

发表于 2013-7-4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收了别人情的,现在当然不想办酒席了,他要回送嘛。

发表于 2013-7-5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道行政命令,就改变了积淀上千年的民俗,楼主会早就不是汉民族,从剃发令其你就满族了。

发表于 2013-7-5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治理大操大办宴客敛财”我们举双手赞成,但此通知明显缺乏可操作性。“不超过8桌,不收礼金、礼品和其他有价证劵”,可以理解为,你办可以但不能收礼或是不能办任何酒席,这与中国的传统美德不符,正常的婚丧嫁娶请一二十桌客无可厚非,朋友间的正常礼尚往来还是必须的,现在的关键是人们找借口办酒敛财与正常的婚丧嫁娶应该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同时要控制婚丧嫁娶的宴请规模,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人们深恶痛绝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借办酒之机敛财,同时也憎恨社会上许多人见人就请的五花八门的宴请,政府是否在治理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借办酒敛财的同时,对社会上人员除婚丧嫁娶之外的酒宴增收高额税收进行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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