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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保宁醋

[民生杂谈] <关于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的通知>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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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哟?

发表于 2015-7-13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屁用

发表于 2015-7-13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边不准另一边毛起请.................焦基尔人

发表于 2015-7-13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查就查移动公司传播请客信息
发表于 2015-7-16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年吼,年年办

发表于 2015-7-18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个同事(单职工)7号办了学酒(不晓得考了什么学校),收了十几万。8号她就到处宣传纪委的纪律“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办酒”,你们说:什么心态?楼上叫得凶的伙计,和这位女士可能是一路货色吧。

发表于 2015-7-19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点都抓错了。应该严格要求领导干部,突出重点治理!

发表于 2015-7-22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有的年年办,有的十几年,七八年才办一次,正好又赶上你不准他办,你们觉得公平吗。还有不准党员干部办,群众老百姓随便办,毕竟党员干部工资也不高,这公平吗。这事急不得,应该制定一些实施细则,分别对待,人性化点好,不然弄不好,有可能激化矛盾。这样就事与愿违了。
发表于 2015-7-23 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文件的重心是“敛财”两字。不要动不动乱理解。

发表于 2015-7-24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人确实非常不要脸,凡事必办,敛财上瘾了。能否刹住这种敛财歪风,关键在于监督的力度。希望监督的部门切切实实为人民办点实事,让大操大办关进笼子里,让绝大多数人民能够因摆脱变味的庸俗人情往来而生活得更幸福些。

发表于 2015-7-2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干部率先做到了,坚持几年,其他社会人也就办不起来了。社会风气自然就好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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