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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论坛里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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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冷静!!!!!

别再骂人!!!!!!!!!!!!!!!!!!111

发表于 2007-12-2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纯净水在2007-12-1 17:15:00的发言:

当我再看到这篇帖子的时候,我或许已成了一些朋友眼中的“小人”!

但我心里明白,我前面所发的帖子是什么意思,另外有二个人明白,一个是楼主“整你没商量信不信”,再一个就是说“纯净水”不纯了的“恶搞”兄弟。

如果其他的朋友要误会我,我也只好由着你们了,但我相信“时间是可以检验一切”的这句至理名言!

我记得你对我说过:理解你的自会理解,不理解的说破嘴皮也无济于事,

这句话现在我也要对你说,还要加一句老话:

论坛的东西如过眼云烟,时间是最好的消炎药,

开心生活,多上文学网站去逛逛,你那么喜欢文字,我等到看你的文章。

发表于 2007-12-2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妹妹!

你说出了我想说但说不出来的话啊!

这两天我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看到自己的朋友和兄弟在这儿唇枪舌战,又有一些人趁乱起哄,但却无能为力,真的很痛心啊!

今天是个大晴天,太阳都能走出乌云的包围,把它的温暖留给我们,也希望大家的心情在和暖的阳光下能好起来!

此事但愿能搁于此,不要让它留在我们的心里了!

发表于 2007-12-2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天因为家里有点事,所以没来论坛,晚上抽空上论坛看看,

没想到就看到这个帖子。首先申明我不属于任何圈子,我不在巴中,

我也不认识这里面任何一个人,我只是一个很平凡的凡夫俗女。

这上面90%的ID都是我在论坛上所欣赏和敬重的人,

看到你们唇枪舌战,笔诛讨伐,我觉得很难受。

经常看到你们在好些比较敏感的话题中跟帖说:理性发言。

你们都是智者,为什么一到自己就不能控制呢?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生活在大众中,总不会什么都会一帆风顺,什么都符自己的心意,

遇到和自己意见相悖的,除了理性就事论事辩论外,大可抱着:“燕雀安知鸿鹄知志哉?”

和“道不同,不相与谋”自我解嘲与安慰,不必大动肝火。

最后我也提醒大家旁观者清,当局者迷,理性发言。

发表于 2007-12-2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帖子哪去啦 

发表于 2007-12-2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

“阴郁的心灵,是滋生嫉妒的温床”----旺才

    嘿嘿嘿,旺才兄,俺可是听懂啦!你是说楼主在嫉妒你们吧 ! 是嫉妒你们“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嫉妒你们在论坛的“领袖”风采?还是嫉妒你们抡着的“虎皮”?......

   “巴中论坛开办至今,其力推巴中文明进程功不可没”--燕南大巴山

    初初一看还以为是古龙小说里的大侠燕南天来也  失敬失敬  失敬于你们“力推巴中文明进程” 呵呵呵  顺我者,和谐也; 逆我者,狭隘心胸寸光鼠目也。“文明”是也?

     给论坛一片净土吧!还论坛一个本来吧!在生活中我们已有些累,才希望在网络中找回一些轻松 而不是又一次的被“领导”和愚弄  顺便说一句 谢谢你们告诉我小陈超的事 我会选择去看他 或通过民政部门捐款  我爱巴中论坛 也因为爱 才不愿他变质!

发表于 2007-12-2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读过楼主许多文章,给本人的印象是:楼主才华横溢,本性善良,善于思考,具有忧国忧民之心.此帖,也不例外.论坛,确确实实在日趋变质,楼主深为其忧虑,虽此帖言词犀利,所选事例不太恰当(小陈超的遭遇实在太惨,在论坛上搞一切活动本人都支持.),但楼主的本意却是良善的.他并不是反对在论坛上给小陈超搞募捐,他只是想借小陈超的事例来阐述他的主张,我隐隐约约意识到楼主发此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但愿楼主以后发帖时别锋芒毕露.笔锋如剑,置人于死地而不见血,这道理,楼主一定明白.

发表于 2007-12-2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纯净水在2007-12-1 14:19:00的发言:
我本不想在论坛发言了,但看到如此精彩的主题帖子及更加精彩的回帖,不得不给尊敬的小丫斑竹建议:将这个帖子置顶吧,让你们的“精彩”被更多的人欣赏并歌颂!

吓死我了,引号是什么意思?小丫做坏事了?要加引号?或许以前老师教错了!

发表于 2007-12-2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楼主,你错了!知道吗 ?

      错在你太认真 ,错在你太热血,还错在你太清醒而不肯"练达"  。    巴中论坛本只是一说话之地 但在有的人眼里却是“交朋结友”,沽名钓誉的工具,甚或.....    你却偏偏要去触动他    呵呵 ,打住,免得,砖头来了!!!!

        如果我是你,我会,潜水了!! 不是怕,更不是虚, 而是太不必了 ,该看的看了,该说的说了,该尽的心尽了,随他去吧!  好吗?

              

       

               

       

发表于 2007-12-2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回这个帖子几次,也许以后不会再回,因为我鄙视,看到这个帖子我真的觉得悲哀!

发表于 2007-12-2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LZ!

中国的事情,捐那么一点款能解决吗?比陈超更惨的,但不在城里的,有谁关注吗?作秀而已!

但我仍要登陆巴中论坛,看一看尔等还能搞些什么事出来?

发表于 2007-12-2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你回帖,我支持你!

我要发100个贴支持你!

发表于 2007-12-3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前次没有仔细看过这个贴子,

整了一首音乐让你们消火,

还没有整出来,

硬是啥子都不顺喃!

现在再仔细读了遍这个贴子,

才晓得是啷们长起的嗦?

楼主兄弟伙:

(首先申明:哥老倌十年前上网叫"豌豆角儿,

也就是曾用名,现在年龄大了,改成豌豆哥哥了,

除了这两个名字外,从来不换马甲的哈.)

你整的这一篇文章,

在哥老倌看来,

有失偏颇哈,

论坛是一个"地方",

你说的莫得错,

是一个让人休闲,

沟通,抒发感情的塔塔

我也喜欢泡论坛,

有时泡到如痴 如醉的地步.

这十年来,网络界的所见所闻

真的是过眼云烟.

你何必为逞一时之能

招来啷们求多麻烦喃?

先说"暴走"(注:我没有参加过一次暴走)

是他们自发组织的,

虽然他们的这项活动的组织中的

"暴规走约"不是很成熟

但"暴走"也不失为一件强身健体之"药引子"

自他们第一次暴走恩阳,

我在恩阳接待了他们,

我也被他们勇气和毅力所折服.

所以你也不必为这件事情

整得"四面巴歌"呢?你说是不是呢?

发表于 2007-12-2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没有天鹅的湖在2007-12-1 20:59:00的发言:
真他娘的搅屎棍!

我很少发言,这句还是比较赞同!!!!

发表于 2007-12-2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光雾飘雪在2007-12-2 21:20:00的发言:
真他妈的搅屎棍!这句话太经典了!楼猪你个龟儿子就算是哈佛毕业的又杂快?你求屎无用就晓得发杂音,一点良心都没有,一辈子都干不了大事!滚你妈的蛋!

楼上这位朋友,怎么出口成脏呢?论坛不是用来骂娘的,对事物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现象,

不然怎么叫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呢,如果对持有不同意见或意见相反的人就恶语中伤,

未免素质太低,还是多反省下自已,别老是用一种阴暗的心态去指责别人.那样不利于身心健康-----

发表于 2007-12-2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四川巴中在2007-12-2 22:47:00的发言:

有时候自己是老鼠子,就不要怪别人去攻击他!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发表于 2007-12-2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23][em23][em23]别打我

发表于 2007-12-2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这个帖子斑竹真的该置顶,让大家看到一哈这些丑恶小人的嘴脸!

发表于 2007-12-2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自己是老鼠子,就不要怪别人去攻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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