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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泪跪求:请求南部县人民法院还我最基本的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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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7-4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血泪跪求:请求南部县人民法院还我最基本的公民权利
跪求人:李XX,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2013)南执字第170号申请执行人。南部县定水镇教师
        身份证号51292219.......
被跪求人: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黄海燕,院长。
跪求事项
1、还我最基本公民诉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执行权。
2、还执行申请人最基本的知情权——请求复印和查阅本执行案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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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7-4 12: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7-4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和理由
    贵院受理执行的是已经发生效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川民提字第277号民事判决书》。自贵院受理本执行案之始,贵院就说省高院判决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一再以向上级法院请示为借口,故意拖延不予执行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申请执行人自申请执行至今更是遭遇种种不公待遇。贵院在执行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中,我无法理解贵院践踏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对抗法律的种种言行,我更无法理解贵院在本案把有钱有势的违法者置于贵院特权保护、甚至置于法律之上的地位的原因和道理,也一直不理解贵院在执行中,一直为没有任何法律执行依据、并严重违法的案外人邓安俊充当代言人的原因和道理,案外人邓安俊有自己的公民诉权,他完全有权利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表达诉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把本案诉争房屋判与申请执行人,而贵院也已受理并召开听证会,并且贵院驳回了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裁定书也早已生效。我不明白贵院一面驳回执行异议,一面又以审委会和个别法官个人意见一再认定案外人邓安俊为善意取得本案房屋(有较多证据事实证明案外人邓安俊是违法的恶意强占行为)为由故意拖延不予执行,贵院置法律诚信、法律尊严何在?申请人虽然被一再警告,不能知晓贵院的执行权高于法律,对抗法律的所谓法院内部规定,但是“认定案外人邓安俊为善意取得本执行案房屋”的证据事实以及拖延不予执行的原因和理由也不能知晓吗?综上简述,贵院在执行本案中剥夺了申请人最基本的执行诉权、知情权、辩论权、财产权等,申请人不服并强烈抗议!跪求南部县人民法院还我公道!
    如若贵院继续一意孤行,逼迫申请人只有走极端路线,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才能强烈抗议遭遇的不公和伤害。本人再次特别申明:是南部县法院斩断了申请人依法维权的道路,毁灭了普通百姓的法制梦想。由此造成的一切社会不良后果首当其冲的是南部县法院。到了那时,敬请一直致力于为法制进步作出艰辛努力的各位法官、以及关注民生并能有机会向上级反映南充地区司法环境的各位官员,以及能为司法受害者说句公道话的各位公民,为了自己以及我们的后代不再成为司法不公的受害者,能为本案作证,并将本人诉讼血泪向上级反映,并希望上级彻查南部县人民法院、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的背后猫腻,还国家法律诚信公道!还国家法律尊严公道!还我公道!还普通百姓基本的公民权利公道!!!
                                                申请执行人:李金花
                                                二零一三年七月四日

发表于 2013-7-4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o这事都一年了还没处理好?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7-4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理想 发表于 2013-7-4 1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事都一年了还没处理好?

自南部法院受理本执行案第一天起,南部县法院就说省高院判决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一再以向南充市中级法院请示为借口,故意拖延不予执行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申请执行人自申请执行至今更是遭遇种种不公待遇。:@:@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7-4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府愤青 发表于 2013-7-4 12: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必须顶!

:handshake南部县法院2013年1月7日受理本执行案,7月7日法定六个月的执行期限马上已到期,可是我有法律依据却得不到执行,违法强占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却在法院保护下继续非法收益.......:@:@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7-4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理想 发表于 2013-7-4 1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事都一年了还没处理好?

南部县法院一直说六个月发期限内执行完结,可是直到现在还在故意拖延不予执行,我请求南部县法院给我答复:不执行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理由是什么?:@

发表于 2013-7-4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7-4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忧郁冷雨3 发表于 2013-7-4 13: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顶顶!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为了我们每一个人以及我们的后代不再成为司法不公的受害者,希望政法委汪书记、纪检王书记关注本案,彻查本案背后猫腻.......

发表于 2013-7-4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省纪委告噻

发表于 2013-7-4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支持楼主的合法维权。

发表于 2013-7-4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以下问题很感兴趣:1.法院不执行高院判决的理由是什么?2.法院通过哪些证据认定邓安俊善意取得房屋的?3.如果在邓安俊本人未提出告诉也未有其代理律师提出告诉情况下,法院就认定“邓安俊善意取得房屋”,这明显是有问题的。正常情况下,法律应当通知邓本人及其律师收集反驳证据。4.希望楼主能够坚持,同时有理有节的斗争。祝楼主顺利。 对楼主的遭遇,深表同情;希望藐视法律、愚弄民众的天平们认清现实:要么改变自己,要么民众帮你改变自己。

发表于 2013-7-4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13-7-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
我替你喊天了。
天哪,怎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如果楼主反映属实,我请东洋兵来收拾他们,
八格,死了死了的

发表于 2013-7-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洋兵也叫日本人,他们最害怕,对于老百姓,他们最猖狂

发表于 2013-7-4 17: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4 17: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4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权

发表于 2013-7-4 17: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4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支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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