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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伤九月

惊!!!南部园林局:滨江路正在上演“屠树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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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6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人人云亦云  一点也不严谨,话说回来 你们在这JJWW 有什么权利?先把自己的纳税单亮出来再婆妈吧!!!~

对社会不满,这个社会你看不习惯的多了去了。你能怎么样?埋头苦干 增强自己的实力才是王道,人家开个火锅店就是有权有势了

就如你们所说,你们在这逮着人家不放,逮着局长不放;这个跟乱砍乱伐有何区别?知道中国有句古语叫 以德服人不?

你们这个叫啥子?还好中国是一党制,要是埃及这几天的暴乱放在中国,我估计死的不是30多人了,唯恐天下不乱;

我从来就没说过乱砍树是对的,理性网友应该通过正确的渠道,合法的途径 去反应这些事情,而不是在这个虚拟的网络上JJWW,公交上有一人偷钱包 你站出来说了么?

看见歹徒抢劫妇女朋友的包 你上去追了么?你能干嘛?

普遍的王慧心态,大有犯罪者皆死的心态,除了在这个虚拟的网络里逞能 还能干什么???不看到这个社会积极的一面,老抓缺点,弱点,中国社会发展了几十年,现在是什么样子?以前是什么样子?

发展需要用时间来验证,当然有阵痛;但是不是一棍子打死;在网络上带领不知情网友闹,你们这个是社会的进步?

发表于 2013-7-6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说我在这个地方婆妈,刚看到一个帖子说那个局长贪污;各位请深思:
县委书记大人处级工资才3000多,试问他们怎么养活一家人的?县级局级干部多数是正科,也就2000多的工资,这些长官的夫人们有几个在上班?他们住的什么房子?什么车子?吃住行跟收入成比例么?大家都知道中国的官员贪污严重 这个比例高的吓人,我说那么多只想说一句:

如果换了楼上诸位 你们贪还是不贪?

回答不需要摸着良心说。。。
发表于 2013-7-6 1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听楼上的人说教,看来你是体制内的人,论坛里所有敢发声的在你眼中都是“刁民”!不扯远了,就事论事,人家之所以敢一而再再而三地乱砍伐,就是因为主管部门领导无能,拿人家没办法,顾忌人家有来头。

发表于 2013-7-6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说对这个社会的无奈,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因为我知道 说了也白说 ,还有 ,我觉得一个论坛的风气应该是良性的;至少在网络上的人都应该有点素质,发表什么看法或者意见都应该严谨,需知先调查才有发言权,而不是人云亦云,那样只会被人洗脑。我写的很肤浅,就本帖说事;就楼上刚说我是体制内的人 就你这说话不严谨的态度 就不适合跟我继续讨论下去,本人小P民一个,靠自己本事吃饭;跟体制半毛钱关系都没,任何事情没有确实就不要乱猜,没有调查就不要乱发言;要多推敲。

试问?这个论坛多少年了?你们的决定改变了那个高官的想法或者施政方针?我不否认这个论坛的存在有积极的一面,但是大多泼妇骂街还是算了吧!

我想说的就是 多一点理解,中国当前的国情如此,你能改变多少?你的力量又有多大?

如此下去 得到的仅仅是一个畸形的心态而已。。。。如你是官,早笑之一弃了。。

发表于 2013-7-6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发表于 2013-7-6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发表于 2013-7-6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兜鍪 发表于 2013-7-6 1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说我在这个地方婆妈,刚看到一个帖子说那个局长贪污;各位请深思:
县委书记大人处级工资才3000多,试问他 ...

不是在说雍王府门前的几颗树为什么N次被砍损嘛!!!怎么与你说的又联系到一起了呢???
     穿越剧撒

发表于 2013-7-6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兜鍪 发表于 2013-7-6 09: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先看看你说这句话   人家取什么名字需要你同意?见不惯别人有钱?什么叫低俗、封建??古文里的文化有几 ...

不要激动,激动易伤肝脾,小心生病哈。
发表于 2013-7-6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兜鍪 发表于 2013-7-6 1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群人人云亦云  一点也不严谨,话说回来 你们在这JJWW 有什么权利?先把自己的纳税单亮出来再婆妈吧!!! ...

说的有道理!支持!

发表于 2013-7-6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不得胆子这么大,原来是雍正干的,历史上有名的暴君,估计餐厅老板也带有黑社会性质。谁还敢去消费。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7-6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九月发贴,跟贴不少,说明是论坛有影响的人。

发表于 2013-7-6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知道真相?

发表于 2013-7-7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批不敢砍伐,谁批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7-7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北重镇 发表于 2013-7-6 18: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志之士能否象抵制日货那样来抵制它呢?

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13-7-7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以旧换新,GDP增加了,中间会不会还有人得益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兜鍪 发表于 2013-7-6 19: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抱歉 跟我没有关系 你不觉得这个论坛风气有问题么?

昨天没时间,现在逐一回答你。听好了:这个论坛风气没有任何问题,有问题的只是个别人脆弱而敏感的神经。为什么呢?因为戳中了他们的软肋。风气没问题的那是新闻联播,喜欢的话你可以随意看个够。

发表于 2013-7-7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太恶劣了吧。看来得处罚处罚才行哦、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兜鍪 发表于 2013-7-6 1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群人人云亦云  一点也不严谨,话说回来 你们在这JJWW 有什么权利?先把自己的纳税单亮出来再婆妈吧!!! ...

唧唧歪歪的不是网友,而是你。婆婆妈妈的也不是网友,还是你。不信你看看你发的这些冗长的段子,你究竟想表达啥?想不理会你喃,又觉得对不起自己和广大网友。我们人云亦云,你可以标新立异嘛!我们不严谨,好,先来看看你说的第一句话严不严谨。你说:你们在这唧唧歪歪有什么权利?先把自己的纳税单亮出来再婆妈吧! 朋友,你这句话严谨吗?简直就是笑话!我们连唧唧歪歪的权利都没有了?你这句话讲的好官僚哦,你不觉得吗?纳税单?不用亮出来,我是一个光荣的纳税人,而且,我敢肯定你也是,不用你亮出来的哦!:P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7-7 10: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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